1、会车让行是什么意思?有附图
会车让行,分好几种,有十字路口左右前后会车让行,有前后会车让行,上图就属于后者。不管哪种图标,只要看箭头那个粗的话,就那个先走,而自己如果上上图的红箭头方向,就主动让粗些的黑色箭头先行。
2、让右侧车辆先行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因为中国的驾驶员座位在车辆内左侧部位,在十字路口车辆如与路口右侧来车发生碰撞,容易造成右侧车辆内靠左侧的驾驶员受伤,所以为了保证驾驶员安全,车辆在十字路口需要避让右侧方向来车。
3、新交规规定”直行让右行”,这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3)让行车辆图解扩展资料:
直行与右边来车四个典型情况:
1、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见右边路口来车没有让行,发生相撞事故,且对方车没有违规行为,那么本车就应该是全部责任;
2、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见右边来车没有让行,发生相撞事故,且对方车有违规行为,那么就应该根据双方违规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可能是同等责任,也可能是主次责任;
3、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没有发现右边路口有来车,那么理所当然的就应该正常直行,行驶到过中线时突然发现右边路口有高速行驶的车辆过来,本车此时已经来不及躲让而相撞,如果本车也有违规行为,就应该根据违规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双方可能是同等责任,也可能是主次责任;
4、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没有发现右边路口有来车,那么理所当然的就应该正常直行,行驶到过中线时突然发现右边路口有高速行驶的车辆过来,本车此时已经来不及躲让而相撞,如果本车没有违规行为,对方就应该是全部责任。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4、急!交通法规里面是不是有个“让右边车辆先行的”规定呀?在线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六十九条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4)让行车辆图解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5、机动车让行
这交通科目一就有考了, 转弯的车辆必须让直行车辆。在无信号灯控路口通过路口时需让右方车辆先行
其实说实话,现在所谓的交通法规,在很多司机面前都是摆设。
大部分司机素质差得很,抢道、超车都没理由的,特别是开车碰到的士车要小心,凶猛的狠。
所以开车一定要小心,不要大意。
希望你一路平安顺风,望采纳。谢谢。
6、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图解
如图 B车让A车先行 就是“右方道路来车先行”
但是B车在主路 A车在支路 A车让B车
总而言之 言而总之 各让一步 平安回家
7、机动车应如何让行
这交通科目一就有考了,
转弯的车辆必须让直行车辆。在无信号灯控路口通过路口时需让右方车辆先行
其实说实话,现在所谓的交通法规,在很多司机面前都是摆设。
大部分司机素质差得很,抢道、超车都没理由的,特别是开车碰到的士车要小心,凶猛的狠。
所以开车一定要小心,不要大意。
希望你一路平安顺风,望采纳。谢谢。
8、机动车应如何让行?
“不按规定让行”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未履行法定的安全避让义务的行为。在工作实践中,因不按规定让行而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占比例非常之大,应引起交通管理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重视。不按规定让行实际上是侵犯了相对方的先行权,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也就是认定责任通常所采用的路权原则,从让行义务上来说,不按规定让行往往是事故成因,这一方所占的事故责任相对而言要大一些。但是有好多交通参与者对于明显的让行义务知道一些,而对于大部分让行义务理解不够,甚至是知之不多,下面我们从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角度,试着对让行义务作一个浅薄的阐述。
一、 在路口的让行义务。
前置条件:《中华人民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这一条首先设置了机动车在路口(包括有交通信号灯与无交通信号灯的两种情形,也无外乎这两种)的让行义务。哪几种情形属于机动车在路口要让行的情况呢?。
(一)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根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以下简称条例) (机动车通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有这样几个:
1、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2、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从字面上理解要后让先,涉及到超车了。
3、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其中转弯的机动车包括左转弯和右转弯,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包括同向行驶的车辆、行人和对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左转弯车辆转弯时占用路口面积大于右转弯机动车,这样规定,可以提高通行效率。
(二)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根据《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有这样几个: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涉及到标志标线,要参照标志标线。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这一条往往是机动车驾驶人所模糊的,我的理解是因为我国的驾驶席设置在左侧,大家注意一下,当你驾驶车辆通过这处路口时,是不是位于右方的车辆驾驶员视线要比左方的好,左方车让行右方车辆便于更利于安全,所以,在进入这种路口前,要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让右方的来车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这条更好理解,老道管条例中称为借道通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还是规定了右让左。
二、在路段上的让行义务。
(一)让行人。《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条例》第六十七条 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一是赋予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绝对优先通行权,机动车要无条件避让;二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保护行人横过道路的权利,车辆要主动避让;三是在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要低速行驶,注意避让。
(二)让特种车。《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第五十四条 第一款(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一是对于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是不受各行其道、交通信号通行制约的,只要发现是执行紧急任务,要无条件的避让;二是注意避让执行任务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
(三)被超车按规定让行。《条例》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条件许可,是指被超车右侧无其他障碍,有避让宽度,有条件就要让行,要不就属于故意不让。
(四)让行占道非机动车。《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非机动遇此情况,驶入或占用机动车道是被近,也是法所准可,不按借道视之,机动车应减速让行。
三、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的让行义务
(一)道路与铁路平交口。《条例》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保障火车通行权,这一条是必须重视的,和火车争路权是最不可为的。
(二)其他各种让行情况:在设有窄路标志的地点遇来车应当减速避让;在设有停车让行标志的应当停车让行;在设有减速让行标志的应当减速让行;在设有避让车道的地点按照规定避让;在划有停车让行线的地点应当停车让行等等需要让行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