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辆百科 > 车辆一证办结

车辆一证办结

发布时间:2021-05-27 11:36:23

1、汽车免检电子标识申领已办结是否已申领成功?

汽车免检电子标识申领已办结是已申领成功。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另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还可以在二手车交易、车辆抵押等领域广泛应用,群众、企业可以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需领取纸质凭证,可以选择邮寄或到车管所自取。对超过六年内免检、需上线检验的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另外,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

(1)车辆一证办结扩展资料: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经济活动等多个场景,鼓励相关行业部门推广应用,为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带来更多实惠便利。执法查验时,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可通过执法PDA核查车辆检验状况。

事故处理时,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财损事故,可以通过查看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以确认车辆检验状况。保险理赔时,可以向保险公司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用于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租赁、抵押、交易车辆时,可以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便利群众、企业办事。

2、网办车辆免检办结,行驶证上用不用去检所去车盖章?

现在可以网上办理年检和你媳妇儿的更新,所以说你不用去车管所去盖章了,因为你的信息晚上都已经有了,用摄像头一拍你的牌照就知道你有没有感觉。

3、太原市交警支队办理车牌办结时限

一、办事条件: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入登记:

1、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2、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

3、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4、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5、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6、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8、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9、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10、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11、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12、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3、机动车自转出之日起,90日内未到本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转入的。

14、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办理转移登记的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档案。

(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市的提供法定证明、凭证。

(六)《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七)交验机动车。

(八)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在《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九)属于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管理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第三联原件。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机动车档案袋》、《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相应凭证至2号楼8号窗口办理。

(二)将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或影像件)和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到2号楼12号窗口确认机动车。

(三)审核完毕后,到国家税务部门更换车辆购置税税单。

(四)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到2号楼8号窗口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登记申请,领取《待办单》。

(六)凭《待办单》到1号楼21 - 24号窗口等待选号,选号完毕后在25号窗口确认车辆牌号,到44 –46号窗口付牌证费后到20号窗口等待领取《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

(七)凭付费凭证及《发牌通知单》到1号楼16 - 18号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安装号牌,车辆需拍两张照片到1号楼26号窗口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八)机动车注册登记完毕后,请认真查阅《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上内容是否正确,并将此表送交所辖区交警支(大)队车管部门。

四、收费标准:

(一)牌照费:汽车100元/副;摩托车70元/副;挂车50元/块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二)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本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五、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2号)

六、办结时限:手续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办结。

4、按结新车怎样办理

到与银行有合作资格的经销商处购车并签订购车合同,在合同中要注明你所要求的车价、税费、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以及百分之几的余款按揭。不能让经销商在价格中笼统的写一句车辆价格多少。2、在经销商处(也可以银行处)填写贷款申请书,注意贷款金额和期限。3、带上相关证件(一般是身份证、婚约证明、收入证明、驾驶证--可以是别人的、行驶证、车辆注册登记证)以及你的配偶(如果有)和经销商一起到银行。

5、深圳市车辆上牌收到业务办结信息多久可以拿到铁牌和行驶证

十五天后,到发牌大厅领取机动车铁牌和行驶证。

深圳要上牌的车主带齐资料办理新车验车,一天时间能办理完毕;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最多两天时间能办理完毕,也就是说,自办新车上牌,资料齐全的,三天就能办理完毕,收到业务办结信息。

一般来说办理完成后牌照需要制作,当天是无法拿到牌照的,大概5个工作日左右可以领取牌照。十五天后,到发牌大厅领取机动车铁牌和行驶证。

领牌:带临时号牌、缴费凭证、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领证:带受理回执、缴费凭证、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备注:委托代办的,另需提供统一样式、双方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一证办结扩展资料:

深圳新车上牌收费(深圳机动车注册登记收费)。

一、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二、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三、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四、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

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五、行驶证每本15元;

六、机动车登记证书每证10元;

七、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八、收费依据:粤价函[2004]332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深价联字[2005]14号

6、怎样办理车辆通行证?

需要去当地的发证地车管所办理,还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单位车辆的需要提供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咨询台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持所需资料到认定岗认定车辆,拓印发动机号,车架号,照一次性成像即可。

一、办理三超通行证(超长、超宽、超高) 第一次办理时需要车辆行驶证、其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以后办理时仅需要旧的通行证和单位介绍信。

二、办理剧毒化学品通行证 

(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2)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 

(3)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以及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 。

(6)车辆一证办结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7、你办理的的车牌注册登记业务已办结是什么意思

车牌注册登记业务已经完成办理。

补充:机动车注册登记
一、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提交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不属于免检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查验机动车的地点查验机动车。
(二)查验机动车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提交办理注册登记的申请资料到办理注册登记的地点申请注册登记。
二、办理地点
(一)查验车辆的地点为:
1、持普通货物用《货物进口证明书》(包括摩托车和海关签发“一批一证”的挂车、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进口机动车、海关罚没机动车、外交人员境外自带车辆、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到盛华检测场(点击查询)查验。
2、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国产摩托车在盛华机动车检测场(点击查询)查验。
3、持汽车用《货物进口证明书》的进口机动车、使用进口底盘或者整车改装的国产车以及其他国产汽车、挂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城八区的国产轮式自行机械,任选新车检测场(点击查询)查验;国产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低速货车以及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国产轮式自行机械,可任选各远郊区县新车检测场(点击查询)查验。
4、京A号牌的国产摩托车任选盛华、学院路、北方、京顺机动车检测场(点击查询)查验;三轮汽车、京B号牌的国产摩托车任选通州、良乡、北方、京顺、空港方兴、怀柔、平谷、平谷凯超、密云机动车检测场(点击查询)查验。
5、在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任选新车检测场(点击查询)查验。
(二)办理注册登记的地点为:
1、持普通货物用《货物进口证明书》(包括摩托车和海关签发“一批一证”的挂车、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进口机动车、海关罚没机动车、外交人员境外自带车辆、京A号牌摩托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到车辆管理所(点击查询)办理。
2、国产京B号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轮式自行机械任选远郊车管站(点击查询)办理。
3、其他车辆任选新车检测场(点击查询)办理。其中,国产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可以任选远郊车管站(点击查询)或者其发牌点办理(大兴、昌平除外)。但已查验车辆、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应当在查验车辆地点所属的发牌点办理注册登记。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国产机动车注册登记一个工作日内办结;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
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70元/副, 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收取15元/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取10元/证。
五、收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一条;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文件);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04]2955号)。
六、需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四)机动车来历证明;
(五)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属于用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的进口机动车底盘进口凭证);
(六)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七)机动车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九)机动车技术资料档案袋;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七、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机动车所有人有应当办理注销登记的报废机动车的;
(十一)用于清除道路障碍物的专项作业车和在本市城八区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除外),机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交已注销或者转出本市的同车辆类型的摩托车或用于清除道路障碍物的专项作业车的证明的;
(十二)申请在本市城八区办理正三轮摩托车注册登记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八、其他规定
(一)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办理注册登记时,除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外,还应当提供该车的原始发票,即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国外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但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不需提供该车的原始发票。
(二)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使(领)馆的内设机构,可以使用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但机动车所有人的名称应当按照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名称登记。
(三)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国产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无法提交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四)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电车、轮式自行机械、挂车除外。
申请道路专项作业车辆登记的,在限制的区域内实行总量控制。
申请京A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已注销或者转出车辆的证明。
申请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市运输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申请警车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公安部或者市公安局的批准证明;申请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出具的特种车审批证明。
申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出具的证明。
(五)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九、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身份证明是指: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6.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7.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8.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是指: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8.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三)住所的地址是指:
1.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2.个人的住所为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
(四)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指:
1.进口汽车的进口凭证,是国家限定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2.其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各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3.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监管地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4.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无进口证明和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该部门签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五)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是指:
1.机动车整车厂生产的汽车、摩托车、挂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该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使用国产或者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底盘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使用国产或者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

8、驾驶证制证查询的办结是什么意思

已经不能用了。机动车驾驶因死亡、身体不适、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死亡的;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提出注销申请的;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超过规定时间一年以上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在60周岁或者70周岁以上持有不适合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这8种情形,都会由车辆管理所注销其驾驶证。过期的解释。如你的驾驶证还在有效期一年内,则没被注销。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将被注销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为无证驾驶。

9、网办车辆免检己办结,但行驶证副本还用不用再去车检所盖年检章?

不需要了,现在行驶证副本六年免检的车不需要年审盖章了,你就是拿着资料去车管所办理,也不需要盖章,我刚办过!望采纳!


与车辆一证办结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