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京津冀将联防联控治理机动车等超排
近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设‘区域协同’章节,专门就京津冀联防联控机动车污染作出规定。”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介绍,条例明确京津冀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检验数据共享机制、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等,通过区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重污染天气应对、科研合作等方式开展联合防治。
●建京津冀排放超标车辆信息平台
条例规定,河北与北京市、天津市共同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数据共享机制,将执行标准、排放监测、违法情况等信息共享,推动建立京津冀排放超标车辆信息平台,实现对排放超标车辆的协同监管。
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条例明确,河北省与北京市、天津市探索建立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可以协同对新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法规上的“零监管”现状,条例规定,河北省与北京市、天津市共同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和使用统一登记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
●重型车辆需安装远程排放管理终端
条例提出,在河北省生产、销售的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而对于在用重型柴油车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对于擅自干扰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功能或者删除、修改相关数据的,则处每辆车五千元罚款。
同时,条例还鼓励对具备治理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并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等。
●维修后仍不符合排放标准将强制报废
条例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监督抽测不合格的,当场向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出具维修复检催告单。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收到维修复检催告单十个工作日内,应当自行选择有资质的维修单位维修,直至复检合格。
根据条例,在用机动车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
●排放超标车辆超百分之十最高罚5万元
条例规定,重点用车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确保本单位车辆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根据条例,在一个自然年内,对重点用车单位,本单位注册车辆二十辆以上的,经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数量超过注册车辆百分之十,或者本单位注册的同一辆车因不符合排放标准受到罚款处罚五次以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检验机构造假严重者将被取消资格
条例规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机动车维修单位未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网的,或者未报送车辆排放维修治理信息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京津冀一体化车牌号一体化吗?
你想想就不可能,北京不可能让外地车辆再来“添堵”的。京津冀一体化的实质是“方便让外地人建设北京,并且送走外地人让其不占用北京有限的资源。”
给你一块地儿,给你一个帽子,把您送走,但您老一旦出去就别打算再回来了~
3、京津冀车辆手续过户各需要多少钱?多长时间办完?
北京,河北都是一天就完事,天津不知道,应该也一样
4、京津冀互联互通卡支持广东省东莞市的公交吗?
当然是相信官方消息,但有时候可能会有车辆之类的限制,就像前两天报道的全国交通一卡通,据说公交车上有标志的才可以用,你可以试着去用,或者具体咨询一下当地公交部门,他们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5、京津冀一体化后河北省的车可以在天津外环线上不受限制行驶吗?
京津冀一体化,不影响原有的道路交通管制。
河北省的车辆,在天津外环线上的限制,与以前一样:工作日07:00-09:00及16:00-19:00时段内,禁止驶入。
6、京津冀一体化后冀牌照进京还受限吗
京津冀一体化后冀牌照进京还受限。
京津冀一体化后,汽车牌照没有京津冀一体化,冀牌照还是属于外埠车辆,需要办理进京通行证。
北京市《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对在北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规定:
1、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2、每辆外埠号牌车辆每年可以办理12次进京通行证,根据实际需要,既可以连续申办,也可以每月或不定期申办。进京通行证每次最长有效期为7天,每辆车每年可以在办证范围内通行的时间为84天,占全年时间的23%,可以满足临时来京办事、旅游等需求。
(6)京津冀共享车辆扩展资料:
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的核心是“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将以北京、天津、石家庄三大核心城市为鼎足交通枢纽,以密布环绕区域内的高铁、城际、市域铁路线路为骨架,逐步实现区域内各地级市、县级市之间的串联和衔接,并将一些偏远区域纳入到京津冀区域快速铁路交通网,以“公交化”服务助力京津冀一体化。
京津冀一体化中交通统一是大势所趋,路通了,才能形成人的流动,带来物流和财流,但是这需要各地打破自身利益的“一亩三分地”。
京津冀三地已经开始编写交通协同发展的规划,计划到2020年,初步建成“一环六放射二航五港”的交通一体化体系。按规划,2020年将形成京津冀9500公里的铁路网和主要城市1小时城际铁路交通圈,9000公里的高速公路网和主要城市3小时公路交通圈。
7、协同监管!5月1日起京津冀共享排放超标车辆信息
最近,江湖君听到这则新规将要实施。北京垃圾分类进入倒计时:生活垃圾共分四类,不按规定投放将罚款。
北京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的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个人和单位,将被罚款。如果不确定某种垃圾所属类别,市民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和小程序,输入垃圾名称查询分类。
听到这则消息江湖君确实觉得垃圾分类马上就要和你我相关了,大家准备好了吗?
其实近几年人们对于环境保护以及排污治理越来越看重,毕竟我们要保护好这个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而关于我们的日常出行,这条新规也要马上实施起来!
京津冀三地将共享排放超标车辆信息,共建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登记管理系统。
4月27日召开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京津冀联合新闻发布会上京津冀三地人大、政府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将于5月1日起三地同步实施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进行解读。
目前,三地已经建立京津冀超标车辆信息共享机制。正在推进建立区域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对新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统一标准、统一监测。
此外,三地同时明确突出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治理,要求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行重点用车单位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要求采取措施保证本单位车辆符合排放标准。确立排放检验机构累积记分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的管理。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在本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经检测合格后应当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编码登记。
在江湖君看来,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环境问题也日发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汽车保有量的日益增加,也给排放污染治理增加了相应难度。而除去汽车之外,像一些非道路移动机械也广泛应用,随之而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更加日益突出。
其实很多非道路移动机械也都是我们在日常中经常见到的,这些机械也是帮助建造我们的周边环境措施,不过江湖君还是觉得对于这些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信息编码登记,只有这样对于我们的污染控制和排放检验才有着进一步的把控。
对于这次《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中最大的亮点就是京津冀三地已经建立京津冀超标车辆信息共享机制。从这一点看还是十分有利的。在江湖君看来,这样来做并没有让“京津冀共同发展”变成一句空话,三个地区协同作战肯定是效率也是会更高效。以这次疫情为例,这三个地区的大多数小伙伴们本身就要多次在三地进行出差等等,防疫健康码三地互认也是方便了大家。
治理环境并不是一个市、一个省的任务。是我们地球上每一个人都应该尽到的责任。只有一个好的环境,健康的空间,才能让我们得以生存。江湖君也发现除了京津冀三地之外,全国各地也都纷纷出台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整治力度空前巨大。对于污染治理,我们是认真的!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8、5月1日起正式实施!京津冀将共享排放超标车辆信息
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又有新举措了。
从4月27日召开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京津冀联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5月1日起,三地条例同步实施,京津冀将共享排放超标车辆信息,共建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登记管理系统。这意味着,今后,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将成为三地联防联控联治的重中之重,工程机械、场内车辆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也将纳入监管范畴。
京津冀协同是条例最大亮点。根据条例,河北与北京、天津共同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数据共享机制,将执行标准、排放监测、违法情况等信息共享,推动建立京津冀排放超标车辆信息平台,实现对排放超标车辆的协同监管。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条例明确,河北与北京、天津探索建立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可以协同对新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法规上的“零监管”现状,条例规定,我省与北京、天津共同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和使用统一登记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
“河北在产业结构、交通结构、运输结构等方面与北京、天津有较大区别,共有重点用车单位2679家,其中国三、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占总使用车辆的45%,重型柴油车总量庞大、点多面散,治理任务尤为严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些问题,河北在制定条例过程中,坚持立足河北实际、体现地方特色。
严厉打击劣质油,条例要求加强燃料、氮氧化物还原剂、油品清净剂等有关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规定由政府牵头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依法取缔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油罐车、非法炼油厂。
优化道路规划建设,一方面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坚决打通断头路,以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的污染,同时考虑到交通安全,条例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重型柴油车绕行方案,为重型柴油车划定绕行路线。另一方面促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升高速公路使用效率,推进货运铁路建设,鼓励海铁联运。
针对国三、国四重型柴油车占比过重问题,条例规定采取经济补偿等鼓励措施,逐步推进重型柴油车提前淘汰。鼓励对高排放重型柴油车进行深度治理。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仍不达标的,依法依规强制报废。
为从源头减少排放污染,推进企业自觉采用达标车辆从事生产经营,条例对重点用车单位增加了专门规定,要求重点用车单位建立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对重点用车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在规定相应处罚外,还设定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纳入黑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制度。
据了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由三地同步起草、同步修改、同步通过、同步实施,是京津冀第一个同步立法的实质性成果,也是我国首部对污染防治领域作出全面规定的区域性协同立法。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9、京津冀一体化车牌号进京新规定
京津冀一体化后冀牌照进京还受限。
京津冀一体化后,汽车牌照没有京津冀一体化,冀牌照还是属于外埠车辆,需要办理进京通行证。
北京市《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对在北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规定:
1、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2、每辆外埠号牌车辆每年可以办理12次进京通行证,根据实际需要,既可以连续申办,也可以每月或不定期申办。进京通行证每次最长有效期为7天,每辆车每年可以在办证范围内通行的时间为84天,占全年时间的23%,可以满足临时来京办事、旅游等需求。
(9)京津冀共享车辆扩展资料: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5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0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五、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10、土方工程,要求2013年前四后八可装28方的京津冀车辆,提供车辆五证一单清晰扫描件,还有人车一起照
在哪里干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