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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改车辆使用

发布时间:2021-05-29 12:00:43

1、车辆改装需要什么申请或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车辆改装前,应将设计方案与改装计划报送车辆管理机关审查。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对机动车改装有如下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如果改装的要求太过离谱,改出来后会面目全非,车管所一般不会批准。
在车身颜色方面,有三种颜色不能批准:红色(消防专用)、黄色(工程抢险专用)、上白下蓝(国家行政执法专用)。机械改装目前在国内尚未被允许。
在2008年10月0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新《机动车登记规定》对汽车改装做出了相对宽松和人性化的政策。在该规定中,需要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用再原来那样事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而是可以在变更后直接办理登记。
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虽然放宽了汽车改装的政策,但对改装车的规范仍有严格的要求。对于改装车辆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如果改变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的型号、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仍将无法通过年审。而私开天窗、轿车改装成越野车、改装引擎盖等情况的车子,都属于非法改装。
要提醒您的是,汽车改装中的加装配置,需要另外投保才会有效。不论是外观还是机械的改装,都涉及到行车安全,所以,改装还是要以安全作为前提。

2、改变车辆使用性质要登记吗

私人的车辆可以变为营运车辆,但这比较难。因为国家对营运车辆的许可非常严格,你不但要办理营运许可证,还要办理营业执照和货运驾驶员资格证等许多手续。
变更车辆办理程序:
1、凭《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提交车辆由查验民警查验;
2、登记受理;
3、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交原号牌,并选取号牌号码;
4、到收费处交纳规费;
5、进行车辆照相,并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3、车辆改装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关于汽车外观等变更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行变更: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等。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第四十八条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车改车辆使用扩展资料

已领牌照的汽车进行改装时,应向车管所登记申报,其改装技术报告经车管所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改装。改装完毕,还要到车管所办理改装变更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五条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分别登记下列内容:

(一)变更后的车身颜色;

(二)变更后的发动机号码;

(三)机动车更换车身、车架后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

(四)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

(五)更换整车后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编号、出厂日期、注册登记日期;

(六)机动车所有人变更后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七)变更后的使用性质;

(八)需要办理机动车档案转出的,登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名称;

(九)变更登记的日期。

4、公务员车改后哪些情况还可以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社会化,并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意见》用于全面指导公车改革,阐明了公车改革的意义,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细化了公车改革主要任务,对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方案》明确了参改范围、人员范围、车辆范围和车改任务。

5、车改后,拿津贴的领导使用下属事业单位的车辆算违规吗?

使用下属事业的车辆服务上下班通勤是违规的,如果是公务使用就不违规。
这个与车改无关,车改之前这么做也是违规操作。

6、非法改装车辆怎么处理?

1、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

2、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3、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6)车改车辆使用扩展资料:

非法改装车辆包括:

1、改变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7、加高、加宽、加长、拆除货厢拦板或者增加车辆外廓尺寸。

8、改变轮胎数量、规格。

9、增加钢板弹簧片数。

10、改变货厢结构(如:将栏板货车改为厢式或仓栅式货车,在普通货车上增加随车吊,在封闭的货厢顶部开口或两侧开门等)。

7、车辆使用性质怎么改变啊?

私人的车辆可以变为营运车辆,但这比较难。因为国家对营运车辆的许可非常严格,你不但要办理营运许可证,还要办理营业执照和货运驾驶员资格证等许多手续。
变更车辆办理程序:
1、凭《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提交车辆由查验民警查验;
2、登记受理;
3、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交原号牌,并选取号牌号码;
4、到收费处交纳规费;
5、进行车辆照相,并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8、改装车辆能上路吗?

改装车辆不能上路,驾驶改装车辆上路会被收缴强制报废,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8)车改车辆使用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六条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

(一)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四)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送达。

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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