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汽车停驶手续?
可以去办理机动车停驶/复驶手续 。
1、办事条件: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停驶或者停驶后恢复行驶的。
2、需提供的材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并且在《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申请停驶的,交回号牌、行驶证;申请复驶的,提供《机动车停驶凭证》。
(1)车辆停驶备案扩展资料:
根据公式“车辆工作率=车辆完好率-车辆停驶率”,即工作车日=完好车日-停驶车日。因此,提高工作率的基本途径除了提高完好率外,就是减少停驶率。减少车辆停驶率的有效措施有:
(1)大力加强货源组织工作,努力保持运输生产的相对均衡性性,尽量消除或减少车辆待货停驶车日。
(2)保证运行物资供应,抓好燃料、轮胎和配件的供应工作,消除车辆待料停驶车日。
(3)按编制配齐驾驶员,乘务员和装卸工人,加强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保证驾驶员、乘务员较高的出勤率,消除车辆待人(司乘人员、装卸人员)而停驶的车日。
(4)加强营运业务工作和调度工作,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出车工作,使营运车辆得到充分利用。
在企业一定时期的营运车日中,包含完好车日和非完好车日一般即指修理车日,完好车日中则包含工作车日和停驶车日。因此,工作车日、修理车日、停驶车日之和即营运车日,工作率、修理率、停驶率之和则为百分之百。
工作率的提高,有赖于修理率和停驶率的降低。当分析结果表明工作率的提高使运输周转量有所上升,运输成本有所下降时,也认表明修理率和停驶率降低起了作用。工作率变动对周转量或运输成本的影响程度,也就是修理率和停驶率变动对周转且或运输成本的影响程度。
二者数量相等,符号相反。工作率从正面影响,修理率和停驶率从反面影响。
在汽运企业中,修理率和停驶率的变动,受不同条件的制约,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在分析时仅反映工作率变动的影响,而不分别反映修理率和停驶率各自变动的影响,分析不能深入,不能根据分析结果有针对性的解决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不利于企业的决策。
总之,工作率对运输周转量和运输成本的影响中,都包含着修理率和停驶率的因素在内。汽车运输企业在进行生产分析和成本分析时,除正常分析工作率的影响外,还应该进一步分析修理率和停驶率的影响,给工作率的影响作补充说明,进一步提高分析的质量。
2、机动车停驶手续怎么办?
办理报废手续流程如下:
1、 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审批申请表》;
2、 经审查同意报废时,收缴号牌和行驶证;
3、 已报废的车辆,必须完整地将车辆送交废旧物质回收部门处理,车辆及主要总成不准拆卸变卖或重新装车使用;
4、 报废车辆不准变卖、转籍或重新办理申领号牌和行驶证。
(2)车辆停驶备案扩展资料:
报废条件
1、 车辆长期使用,虽经维修更换零部件,在正常路面行驶,油耗超出厂标准定值15%的。
2、 由于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一次大修费用超过新车价格50%的。
3、 车型老旧,已无配件来源,技术状况低劣的。
4、 排污量、噪声强度都超国标的。
5、 车辆出厂年限已达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期限的。
3、车辆办理停驶怎么办理?现在还可以办理吗
你说的停驶,是指货车到交通局办理的停牌吧。如果是的话,现在不需要了,以前办理停牌是为了省停牌期间的养路费,现在养路费已经取消了,还办理停牌干嘛呢?
4、如何办理机动车停驶、复驶?
一、办事条件
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停驶或者停驶后恢复行驶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并且在《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四)申请停驶的,交回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警支(大)队领取]。
(五)申请复驶的,提供《机动车停驶凭证》(未获得的带《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办理流程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管业务大厅1号窗口办理手续。
四、收费标准
停驶/复驶: 5元/辆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2号)
六、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
七、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00
受理地点:车辆管理所
5、车辆报停需要哪些手续
以上海市为例,车辆报停所需手续如下: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二块车辆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
6、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还应当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7、属于校车的,还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8、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9、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10、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11、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同时填写提交《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5)车辆停驶备案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登记审核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的,受理注销登记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注明回收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情况;
(二)档案管理岗复核全部资料;需要公告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的,通知车辆管理所有关部门公告;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三)牌证管理岗销毁机动车号牌;
(四)属于报废的机动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车辆管理所将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档案:
(一)《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原件;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我的牌照办理了停驶手续。怎么才能办理手续继续使用车牌呢?需要什么证明和材料吗?
属于使用性质变更,
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未申领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一并办理申领业务)。
(四)《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签字。
(六)两张机动车标准照片。
(七)属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使用性质变更的,还需审查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八)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原号牌,换发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
7、车辆停驶证如何办理?
可以去办理机动车停驶/复驶手续 。
1、办事条件: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停驶或者停驶后恢复行驶的。
2、需提供的材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并且在《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申请停驶的,交回号牌、行驶证;申请复驶的,提供《机动车停驶凭证》。
(7)车辆停驶备案扩展资料:
根据公式“车辆工作率=车辆完好率-车辆停驶率”,即工作车日=完好车日-停驶车日。因此,提高工作率的基本途径除了提高完好率外,就是减少停驶率。减少车辆停驶率的有效措施有:
(1)大力加强货源组织工作,努力保持运输生产的相对均衡性性,尽量消除或减少车辆待货停驶车日。
(2)保证运行物资供应,抓好燃料、轮胎和配件的供应工作,消除车辆待料停驶车日。
(3)按编制配齐驾驶员,乘务员和装卸工人,加强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保证驾驶员、乘务员较高的出勤率,消除车辆待人(司乘人员、装卸人员)而停驶的车日。
(4)加强营运业务工作和调度工作,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出车工作,使营运车辆得到充分利用。
在企业一定时期的营运车日中,包含完好车日和非完好车日一般即指修理车日,完好车日中则包含工作车日和停驶车日。因此,工作车日、修理车日、停驶车日之和即营运车日,工作率、修理率、停驶率之和则为百分之百。
工作率的提高,有赖于修理率和停驶率的降低。当分析结果表明工作率的提高使运输周转量有所上升,运输成本有所下降时,也认表明修理率和停驶率降低起了作用。工作率变动对周转量或运输成本的影响程度,也就是修理率和停驶率变动对周转且或运输成本的影响程度。
二者数量相等,符号相反。工作率从正面影响,修理率和停驶率从反面影响。
在汽运企业中,修理率和停驶率的变动,受不同条件的制约,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在分析时仅反映工作率变动的影响,而不分别反映修理率和停驶率各自变动的影响,分析不能深入,不能根据分析结果有针对性的解决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不利于企业的决策。
总之,工作率对运输周转量和运输成本的影响中,都包含着修理率和停驶率的因素在内。汽车运输企业在进行生产分析和成本分析时,除正常分析工作率的影响外,还应该进一步分析修理率和停驶率的影响,给工作率的影响作补充说明,进一步提高分析的质量。
自2008年10月1号以后,根据公安部102号令中的规定取消了办理停驶业务,按照国家规定,全国都取消了这项业务。如果车辆基本处于报废状态,车辆应该及时送到解体厂,把车辆拆解以后再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办理完注销登记之后,车辆的所有费用都不需要交。
8、我的车出了事故需要换发动机,能先换上在去车管所备案吗
不可以,需向当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然后才能更换。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8)车辆停驶备案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
第二十七条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灭失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对因机动车灭失无法交回号牌、行驶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作废。
机动车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请注销登记的,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第二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停驶或者停驶后恢复行驶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停驶的,交回号牌和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收回或者发还号牌和行驶证。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对申请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换发,收回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确认机动车,并于十五日内重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期间应当停止办理该机动车的各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