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辆百科 > 串改车辆

串改车辆

发布时间:2021-06-01 14:23:25

1、故意涂改车牌怎么处罚

故意遮挡、污损车牌号的罚款20元—200元,驾驶证扣12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  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  的规定予以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串改车辆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第二点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对记录和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应当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篡改号牌怎么处罚?

篡改号牌的处罚:据交通道路安全规定,擅自更改车牌号码数字将处罚(严重违章以拘留15天)、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根据新交通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

交通法新规定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处罚规定中“故意”两字最关键。车辆遇上雨天,泥水溅到车牌上,这样情况不算故意遮挡号牌。有的车辆遭遇车祸,车牌被撞坏,未来得及修理,也不算 “故意”。但是如婚车在号牌处贴上“百年好合”等字样,或安装个性化装饰遮挡号牌的字母数字等,就算故意遮挡号牌行为。

3、恶意篡改车牌号又无证驾驶属于违法吗

《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4、篡改车辆发动机号属于什么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私自更改机动车牌照怎么处罚

私自更改机动车牌照属于变造机动车号牌,会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收缴变造号牌,并扣留机动车,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5)串改车辆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6、更改车架号触犯国家哪条法律

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6)串改车辆扩展资料:

更改车架号的法律责任: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对更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的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请问销售商私自串改汽车车架号是不是违法?用什么法律来告他呢

一、私自篡改机动车车架号是属于违法行为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8、篡改伪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的符合刑法那条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9、非法篡改驾驶员培训学时获利会被如何处罚?

近日,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对一起跨省特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中的3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查,2015年11月,被告人林禧、卢允传注册成立福州绝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跑码机、电子围栏破解芯片、免指纹芯片、图片机等四类用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上述程序、工具可通过植入的方式控制汽车驾校教练车上的车载无线终端,使车载无线终端上传错误的学时数据、GPS数据、车辆跑码数据等,以此帮助各地的驾驶学员减少培训时间,提前非法获得驾驶员考试资格。

2015年11月至2017年7月,林禧、卢允传招募多名员工,共同完成上述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作。截至案发,共向江苏、浙江等多地2.1万余人次销售,销售总金额达1597万余元。

此案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案数额大、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大且专业性强。宜兴市检察院在案件侦查阶段依法提前介入,派员前往福州等地引导侦查取证,并协助开展涉案人员抓捕、扣押查封与案件相关物品等工作。案件于2017年10月10日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部门多次举行检察官联席会议,研讨罪名、入罪标准和证据核查等问题。


与串改车辆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