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没有按照导向路线行驶该罚款多少扣多少分?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根据具体情况,交警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处罚,罚款一般200,扣分是2分到3分。
新交通法10类一次扣3分的违法行为:
1、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车;
2、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道路行驶;
6、行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7、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未按照规定让行;
8、城市道路中不按照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9、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0、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
扣2分的行为如下: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2、车辆脱审怎么处罚
车辆到期未年检也就是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会被扣车,罚款200元。
拓展资料: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各个行业主管部门都对脱审有详细的处理规定。一般规定脱离规定审验期限的证件是无效的,往往会进行处罚。脱审后一定时间内未及时补审的证件会按规定作废,需重新办理。
3、机动车拖审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车辆未年审相关规定:
1《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所以只要按照规定接受处罚后就可以进行年检。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未年检的车辆上路,对驾驶员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并记扣3分的处罚。
二,车辆年检期限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 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四,新政策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
4、营运车辆拖申怎么处罚
车辆脱审的,被交警查到要罚款200元,扣3分。
车辆年审流程如下:
1、携带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当年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把车辆开到车管所或者机动车检测站。(别人代理的,代理人要带驾驶证和身份证)
2、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年审申请表。然后把表格和其他材料全部交给工作人员,并缴纳检车费,小型车是150元。
3、缴费后,到外面由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要准备好灭火器和警示三脚架。外检结束后,立即上线检测,上线检车完毕,再回到大厅,到指定窗口领取检测合格表。
4、拿着合格表到指定窗口领取年审贴和环保检测合格贴,检车完毕。领取年审贴和环保贴时,要各交一份行驶证复印件,可以提前准备好。
5、机动车审验可以提前60天进行,合理安排时间,不要过期,一旦过期会罚款200元,扣3分。检车前还要查询一下有没有违法记录,有违法记录的要处理掉,否则不予检车。
5、哪些行为属于违章用能
车辆违章处罚要分普通道路和高速公路:
(一)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4、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分12分。
5、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7、 驾驶员不按规定学习驾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分。
8、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3分。
9、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
13、驾车穿越、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4、驾车逆向行驶,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5、驾车下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6分。
16、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3分。
17、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罚款50元。
18、驾驶转向、制动、灯光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9、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20、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2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2、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后车强行右转,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6分。
23、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24、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 ,记分6分。
25、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车、救护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6、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记分2分。
2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记分2分。
28、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记分2分。
29、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记分2分。
30、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记分2分。
3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上不按规定行驶,记分1分。
32、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牌或移动证,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33、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34、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35、不按规定掉头,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6分。
36、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7、学习驾驶员不按规定驾驶大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8、驾驶噪音、排气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9、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
40、不按规定驾驶履带式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41、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2、违反车速规定,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3、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4、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5、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6、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7、其他车辆违反装载规定,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48、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报警器或标志灯具,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9、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50、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罚款5元,记分1分。
51、驾车不携带驾驶证、行车证,罚款5元,记分1分。
52、驾车和乘座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罚款5元,记分1分。
53、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罚款5元,记分1分。
54、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罚款5元,记分1分。
55、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罚款5元,记分1分。
56、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罚款5元,记分1分。
57、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过标准,罚款100元,记分3分。
58、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罚款5元,记分2分。
59、小型客车前排不使用安全带,罚款5元,记分1分。
(二)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2、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4、不按规定停车,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5、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6、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记分6分。
7、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的,罚款50元,记分3分。
8、载人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分。
9、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6分。
10、在高速公路上载货超过载质量未达30%的,记分2分。
11、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装置警告标志的,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12、载物超过核定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2分。
13、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记分2分。
14、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20公里以上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5、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最低时速行驶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6、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7、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8、实习驾驶员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记分3分。
19、在高速公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
20、在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的地方,违反管制措施的,记分3分。
21、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其他人员违反规定的,罚款20元。
22、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记分2分。
23、不按高速公路分道行驶的规定在主车道上行驶的,罚款10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2分。
24、压车道分界线行驶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2分。
25、在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上落客(货)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2分。
26、在行车道上检修车辆或试车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27、未经许可,在高速公路上拖引车辆的,罚款200元。
28、施工人员、机械场地不按规定着反光衣、喷涂标志、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罚款200元。
29、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
30、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31、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32、因故障、事故在行车道上停车时驾驶员和乘车人没有立即转移到右侧安全地带的,罚款100元,记分12分。
33、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34、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2分。
35、不按规定停车或因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处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36、驾驶与驾驶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记分6分。
37、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记分3分。
38、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
39、驾驶穿插、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记分6分。
40、驾车下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罚款50元,并处吊证3个月,记分6分。
41、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3个月,记分3分。
42、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辆的,罚款50元。
4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30元,并处并处吊证3个月,记分6分。
44、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30元单处吊证1个月,记分2分。
45、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记分3分。
46、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记分3分。
47、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信号牌、试车号牌或移动证,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
48、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记分3分。
49、驾驶噪音、废气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罚款20元,记分3分。
50、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51、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罚款5元,记分1分。
52、驾车不携带驾驶证、行车证,罚款5元,记分1分。
53、驾驶和乘座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罚款5元,记分1分。
54、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罚款5元,记分1分。
55、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罚款5元,记分1分。
56、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罚款5元,记分1分。
57、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过标准,罚款100元,记分3分。
6、汽车被拖走后要罚款吗???
汽车被拖走后需要交罚款和停车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出现违章停车行为,依法拖移机动车,并在拖车现场设置明显标识,留下联系方式。因我队无法容纳大量车辆停车位,为保证车辆所有人财产安全,车辆拖移后需停放到合格停车场内,并明确规定拖车不收取任何费用。停车收费是停车场与车主双方的消费关系,与我队无关。因停车具体收费标准是由物价部门进行审核确定,所以涉及停车场是否高额收取停车费用请当事人与工商、物价部门进行核实。
7、关于违章停车的法律规定
根据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拓展资料:
违章停车是法律名词,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的情况。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
8、车子违停被交警拖走,罚款多少
依照停车位置不同,最低50元,最高200元,90%是罚款100元。每个城市处罚金额各不同,具体可以查看最下方自己城市具体罚款多少。
带上行驶证、驾驶证和违章通知单,然后去交通队交罚款开放车单,拿放车单去停车场交停车费和拖车费。
(8)拖引车辆罚啥扩展资料:
交通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所谓的罚款滞纳金是:违法行为接受简易处理程序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缴纳,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的,每日按罚款的3%加以处罚的罚款。这里的滞纳金一般是遇驾驶证挂钩的,与车辆无关。
9、车辆违章罚款的标准!
(一)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4、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分12分。
5、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7、 驾驶员不按规定学习驾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分。
8、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3分。
9、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
13、驾车穿越、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4、驾车逆向行驶,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5、驾车下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6分。
16、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3分。
17、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罚款50元。
18、驾驶转向、制动、灯光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9、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20、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2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2、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后车强行右转,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6分。
23、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24、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 ,记分6分。
25、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车、救护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6、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记分2分。
2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记分2分。
28、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记分2分。
29、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记分2分。
30、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记分2分。
3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上不按规定行驶,记分1分。
32、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牌或移动证,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33、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34、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35、不按规定掉头,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6分。
36、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7、学习驾驶员不按规定驾驶大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8、驾驶噪音、排气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9、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
40、不按规定驾驶履带式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41、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2、违反车速规定,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3、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4、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5、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6、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7、其他车辆违反装载规定,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48、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报警器或标志灯具,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9、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50、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罚款5元,记分1分。
51、驾车不携带驾驶证、行车证,罚款5元,记分1分。
52、驾车和乘座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罚款5元,记分1分。
53、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罚款5元,记分1分。
54、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罚款5元,记分1分。
55、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罚款5元,记分1分。
56、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罚款5元,记分1分。
57、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过标准,罚款100元,记分3分。
58、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罚款5元,记分2分。
59、小型客车前排不使用安全带,罚款5元,记分1分。
(二)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2、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4、不按规定停车,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5、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6、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记分6分。
7、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的,罚款50元,记分3分。
8、载人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分。
9、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6分。
10、在高速公路上载货超过载质量未达30%的,记分2分。
11、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装置警告标志的,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12、载物超过核定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2分。
13、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记分2分。
14、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20公里以上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5、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最低时速行驶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6、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7、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8、实习驾驶员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记分3分。
19、在高速公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
20、在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的地方,违反管制措施的,记分3分。
21、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其他人员违反规定的,罚款20元。
22、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记分2分。
23、不按高速公路分道行驶的规定在主车道上行驶的,罚款10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2分。
24、压车道分界线行驶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2分。
25、在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上落客(货)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2分。
26、在行车道上检修车辆或试车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27、未经许可,在高速公路上拖引车辆的,罚款200元。
28、施工人员、机械场地不按规定着反光衣、喷涂标志、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罚款200元。
29、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
30、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31、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32、因故障、事故在行车道上停车时驾驶员和乘车人没有立即转移到右侧安全地带的,罚款100元,记分12分。
33、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34、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2分。
35、不按规定停车或因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处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36、驾驶与驾驶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记分6分。
37、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记分3分。
38、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
39、驾驶穿插、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记分6分。
40、驾车下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罚款50元,并处吊证3个月,记分6分。
41、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3个月,记分3分。
42、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辆的,罚款50元。
4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30元,并处并处吊证3个月,记分6分。
44、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30元单处吊证1个月,记分2分。
45、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