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访人员车辆登记表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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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人员车辆可以进厂,员工车辆不能进,如何向上级解释?
管理人员车辆可以进场,员工的车辆不能进场,那请问这个规矩是谁定的呢?难道不是上级领导定的吗?
如果是你自己定的,或者说是中层领导定的,那么就要想一个合理的理由,比如说厂区内空间太少,只能停放管理人员的车辆。
3、车管所不让停车过夜,车放了一宿,车管所工作人员给锁上了怎么办
任何单位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车管所提供停车位是方便来办事的人员停放车辆的,不是办免费停车场,因此不让停车过夜是完全合理的。你把车放人家单位(你是停车管所)停放一夜加一上午,把那里当免费停车场,单位工作人员发现之后把车给锁上了也正常。要解决就得找这单位管这事的部门或人,按这单位管理制度协商解决。
4、对来往进出车辆逐一进行登记、车上人员进行检测体温
【我在岗位上】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筑牢防止病毒传播的交通安全“防护墙”。为此,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队,依据县委、县政府,交通运输局工作指示,全员上岗,从物资保障到人员分工,进行精密组织,科学布置,在辖区重要路段,重要路口,全天候严密布控,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
正月初五人返城,严防死守防疫情
今天是元月29日正月初五,人们过完年大都返回自己的工作地,出县车辆人员较多,这给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带来严峻的考验。
几天来,翼城县很抓防控不放松,出县道路、高速路口严防死守,交通执法、公安交警、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对来往进出车辆逐一进行登记、车上人员进行检测体温,确保全县无疫情发生,坚决打赢这场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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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何写公司员工接送车辆安排的通知
公司员工接送车辆安排的通知
各位员工,接公司通知于年月日开始接送,车号为++,早时间+==,晚时间++,具体路线为+=。请各位员工周知。
此通知。
年月日
6、人员、车辆进出港口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明确了人员、车辆进出港区及在港区内活动的有关治安管理规定和治安考核奖惩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进出本港区进行装卸运输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的人员、车辆(包括外来集卡车辆)。
二、指导思想
为加强本公司港区治安管理,维护港口治安秩序,保障港口设备、车辆及员工生命安全。
三、治安管理原则
依靠员工,依法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
四、治安工作目标
治安目标实现“五无一控制”即无偷渡、无火灾、无盗窃、无斗殴、无赌博;控制人员、车辆进入港区。
五、治安工作意见
(一)加强培训,提高管理技能
保安是做好港区治安工作的重要岗位,保安管理技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港区的安全。加强港区治安教育,应包括对保安人员进行必要的反偷渡、反盗窃等技能教育,提高管理技能水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进行治安管理教育,增强员工治安管理意识
搞好港区治安,预防事故发生,必须进行港区治安管理教育,使每个员工认识到搞好港区治安的重要性,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反偷渡、反盗窃”等预防工作,使港区治安管理工作布防严密,管理到位。
(三)加强管理,落实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公司内的重点部位(如油库、仓库、计算机室、财务室、危险品堆场等),必须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管理措施(硬件、软件),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确保防范措施的有效性。
(四)全员参与,全面监管
在门卫严格把好人员、车辆进出港关的同时,港区内的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发现港内有赌博、盗窃、斗殴和可疑人员及车辆时,应及时盘问和报告,如发现犯罪嫌疑分子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时,应采取措施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继续进行,保护港区人员、财产的安全。
(五)预防为主,防范为先
为保证港区“五无一控制”的实现,进入港区的所有人员、车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人员进出港区规定:
(1)公司员工凭“员工证”进出港区。
(2)船员须持“海员证”进出港区。
(3)“一关三检”人员、车辆凭制服、车辆标志或有效证件入港。
(4)进港区参观、考察的单位及人员一律凭介绍信及有效证件到公司党群工作部办理“进港参观证”,门卫保安凭参观证核实人数,登记后予以放行,持有宁波港集团公司签发的有效进港证件,门卫经验证确认后可直接放行。
(5)来港探访本公司员工的外来人员,未能提供有效证件时,由本公司员工到门卫处确认,登记进出。
(6)在港区从事建筑施工、运输、装卸或其他工作的合同工、临时工、承包工等,除由用人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管理外,还必须到港公安办理“暂住证”,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岗位证”。人员进出一律凭“岗位证”放行,严格遵守港口治安管理规定。
2.车辆进出港区规定:
(1)进入码头车辆须持港公安部门或港口管理部门签发“港区通行证”或“集卡进港证”等有效证件,无证件的车辆不得进入港区。
(2)进入CFS货场进提货物的车辆须凭进(提)货物单证等有效证件,在指定大门通道按序进出。
(3)进入港区的外集卡车辆禁止带乘无关人员进港,司机或随车实习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或“跟车实习证”进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港区。
(4)进入港区的车辆、人员禁止携带刀具、器械等公安机关管制的物品。未经许可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物品进入港区。
(5)车辆、人员进入港区堆场、仓库提送集装箱或货物,必须遵守堆场、仓库管理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装卸作业,不得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6)车辆、人员在港区内活动,必须遵守港内交通管理规定,服从港口交警和交通协管员指挥,禁止一切危害港区交通安全的行为。
(7)人员或车辆携带或运输集装箱(物资、物品)出港,必须接受门卫、检查桥检查,交验集装箱(物资、物品)出港证明。
(8)正面吊、堆高机、叉车不准出港区,特殊情况须经操作部或工程技术部经理批准,凭进出港区的通行证放行。
3.其他规定:
(1)港区内的人员、车辆和船舶必须遵守港口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港口消防监督人员管理。明火作业须凭有效证明和操作证办理“动火作业审批单”,禁止一切危害港区安全防火的行为。
(2)任何人不得在港区进行盗窃、哄抢、故意损害运输物资和港口设施、行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偷渡等危害港区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禁烟区域吸烟,不准乱丢垃圾,乱鸣喇叭,随地大小便。
(3)港区内禁止钓鱼、捕捞、游泳、捡拾物品和进行其他妨碍安全生产作业的活动。
(4)港区的危险品堆场、贵重物资仓库及其他重点部位,必须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分库存放,专人管理,加强巡逻看守,防止发生事故。
(5)门卫保安人员要对公司的综合楼、生活楼、仓库、变电所、停车场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时间为当日的17:00至次日的8:00,每晚不少于4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公安值班民警报告。
4.奖惩:
(1)奖励:对勇于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维护港口治安秩序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公司将予以表彰或奖励。
(2)处罚: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港公安或公司予以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港公安机关或公司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营运操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