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潍坊交警说了 春运期间要这样严查
1月13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9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并部署2020年春运检查工作。春运期间,交警部门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放到事故高发点段,常态化组织开展酒毒驾查处、农村面包车专项治理等集中整治行动。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出台四项强化措施
针对今年春运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市交警支队出台了隐患排查、违法整治、应急管理和宣传教育四项强化措施。在春运启动前,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隐患排查整改行动,提前发动、蓄力造势。春运期间,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对事故多发路段、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高风险运输企业三类突出隐患综合运用联合督办、滚动清零、警示曝光、约谈问责等手段,督促企业及时清理隐患,坚决杜绝不合格的车、不合格的人参加春运。
根据春运交通流特点,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放到事故高发点段,常态化组织开展酒毒驾查处、农村面包车专项治理等集中整治行动,构建严密的路面动态管控网络;深化联合整治“百吨王”超载货车专项行动,建立与交通运输部门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货运源头等区域全面实施联合执法,不定期联合开展流动执法,加大对故意绕行逃避执法检查或者短途超限运输的打击力度。
严惩酒毒驾,各大队要确保每天有检查
严惩酒毒驾作为防控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的一项关键措施,交警部门向来高度重视,对酒毒驾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春运期间,将组织开展7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各交警大队每周组织开展集中行动不少于2次,确保每天有检查、每周有行动。
关于超员客运车辆管理,交警部门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车辆引导工作;启用41处交警执法站,严查客运车辆超员;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同时充分发挥数字警务室作用,双管齐下加大对客运车辆的道路交通管控力度,发现超员客运车辆及时依法查处,并告知交通运输部门。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在进入城区路口设置执勤点,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对禁行车辆外围分流、劝阻绕行。同时,暂停办理所有进入中心城区的重型货车通行证;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后,启动Ⅰ级应急响应,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禁行国Ⅵ标准以下重型货车。
交警发布出行安全提示,请您认真看看
根据2019年道路交通事故数据分析,潍坊交警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布出行安全提示。驾驶员超速行驶要不得,驾车疲劳歇一歇;山路驾车谨慎为先,超员违法危害突出。大年初一到初五,走亲访友、参加民俗活动等短途出行会有所增加,农村地区亲朋好友相约乘坐面包车出行的也会增多。农村、山区道路路况较为复杂,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谨慎驾驶,注意交通安全。小微型面包车大多设计时速低,整体安全性能不高,超员后稳定性差,制动效能显著下降,易发生交通事故,切勿超员行驶。
市民应警惕雨雪雾天危险,掌握方法确保安全;心情舒畅最为关键,应急车道切勿占用;酒驾危害人人皆知,以身试法害人害已;安全带生命带,前后排都要戴。前排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情况有了明显提升,但后排乘客使用安全带仍未普及,经常心存侥幸,车一旦急刹车,后排的乘客也十分危险。所以,不论是大客车还是小轿车,前后排乘客都应正确使用安全带,不仅驾驶人员在车辆启动前要系好安全带,还应督促和提醒车上乘客系好安全带,儿童应当按规定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另外,根据近年来相关数据分析,农历正月初二、初五、初六、十六是出行高峰期,高速公路车流量大,容易出现追尾、刮蹭事故,集中时段为10时至11时、15时至16时。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春节期间车流量增多及天气情况密切相关,公安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在出行前务必要提前了解天气情况及高速路况,尽量避开出行高峰时段,选择错峰出行。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2020年潍坊将攻坚城市拥堵打造便捷交通 两会上委员们这样建议...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0年我市要攻坚重大交通设施建设,强化枢纽地位;攻坚城市治堵,提高通行效率,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打造综合交通、立体交通、便捷交通、智慧交通。1月12日,参加今年两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提出宝贵建议。
李少亚代表
科学规划布局充电桩
观点:2014年,潍坊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截至2018年底,我市累计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457个。虽然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和运营方面做了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实际需求和深圳、广州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试点推广城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建议: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充电桩建设运营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单位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充电桩建设运营涉及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配电网建设改造、物业管理等相关业务,及时解决制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中的困难、问题。二是科学规划布局,要结合潍坊市发展实际,将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三是严格规范管理,要确立市场准入标准,加大对充电桩市场的管控力度。
王亮代表
规范道路标识牌标线
观点:随着城市快速发展,车辆保有量逐渐提高,道路设施与交通疏通的压力越来越大,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限行、限速等道路标识牌设立不明显,有的被树木遮挡;路口标线由双车道至路口转换成三车道时衔接太近,很多没有过渡虚线缓冲形成剪刀式过渡;部分路口监控夜间射灯光线太强,车辆经过时的闪烁,容易给驾驶员的眼睛造成视盲。
建议:相关部门在全市组织一次限行、限速道路标识牌的全面普查和整改,有必要增设两道提示;路口标线由双车道至路口转换成三车道时,衔接处增设延长三车道虚线,形成一定距离的缓冲,避免驾驶员出现压线违规现象;路口的监控照明射灯,在亮度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用闪烁的方式或者调至适度,不给驾驶员造成瞬间视盲的现象,确保路口交通安全。
李洪峰委员
逐步整治电动三轮车
观点: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经济发展,我市城区的交通拥堵问题越来越严重。近年来,我市在治理拥堵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两轮、三轮电动车等代步工具泛滥,市民遵守交通秩序意识不强等问题,降低了城市品质,损害了城市形象。
建议:狠抓交通意识教育,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不断树立交通“荣耻”观。利用好社会力量,组织专业志愿者队伍,走上街头配合执法部门纠正错误的交通行为。逐步清理和整治两轮、三轮等无证、无牌电动车代步工具,加大对其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托社会力量,向专业运输企业购买服务,推动市民出行的多样化。充分发挥专业运输公司的优势,在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大力推行班车、校车服务。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改造,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
林显鸿委员
加快北海路天桥建设
观点:北海路作为城区主干道之一,承担着南北贯通及城市景观名片的重任。沿途人口密集,有植物园、银座商圈、人民广场等休闲商业场所,也有唐宁府、加州世纪尊品诸多住宅小区。拥挤不堪、横穿马路的事情经常发生,交通安全隐患极大。
建议:加快北海路4处过街天桥的建设,特别是位于植物园旁过街天桥的建设;综合考虑自行车、儿童车、轮椅等非机动车的过街需求,加入无障碍设施元素。加强使用管理,对天桥进行美化亮化,统一设置系列公益广告和文明用语,使天桥成为城市的一道景观。注重宣传引导,天桥建成后,在周边设置有关宣传提醒标语,引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提升城市整体水平。
张丽娟代表
昌乐纳入市区交通网
观点:昌乐县近年来将道路畅通工程作为民生实事来抓,打通了多条“断头路”,城市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昌乐县交通拥堵状况日趋严重,亟需提高道路通达性。
建议:打通昌乐城区微循环,针对交通拥堵问题,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三级配合的道路网系统。新建住宅区推广街区制,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高效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给交通组织带来更大余地,给交通出行提供更多选择。同时,为加快昌乐与潍坊城区的相向发展,发挥宝通街、潍昌路等在促进昌乐加快发展方面的交通优势,建议市政府把昌乐交通纳入潍坊市城区一体化通盘考虑,在公交线路设置、轻轨设计等方面统筹考虑,一体化发展。
田立向代表
加强对农村公路监管
观点:党的十九大以来,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省的市县各级政府在积极推进村村通工程的前提下,深入实施户户通工程,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从近年来我省“四好农村路”创建活动情况看,由于在建养管运各个环节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建设、管护、运营等方面规章制度体系不健全、资金保障机制不到位、建养管运队伍专业性不强等问题。
建议:对各自行政区域农村公路进行科学规划,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排水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问题进行监督;各级人大要对各县(市区)是否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对各县(市区)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情况的管理指导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吴建智委员
多建设立体化停车场
观点:随着机动车数量与日俱增,“停车难”问题越来越突出,在人流相对集中的医院、银行、机关、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和部分住宅小区,不同程度出现了“一位难求”。“停车难”的问题如得不到有效解决,长此以往,势必严重影响到城市的发展。
建议:立体化停车场建设占地面积小、容量大,经过多年的发展,建造技术已非常成熟可行。我市一些单位也建设了立体化停车场,有效解决了“停车难”的问题。因此,建议在我市“停车难”问题比较集中的医院、银行、机关、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原有停车点或周边区域开展立体化停车场建设试点;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老旧小区,或几个相邻小区内的边角地、绿地或原平面停车点等地方,开展立体化停车场建设试点;制定相关鼓励扶持政策,在简化审批、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扶持。
梁伟松委员
对共享单车加强管理
观点:共享单车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但共享单车没有固定的停车桩,用手机扫码就可以骑走,有的放在小区人行道上,有的停在汽车停车位上,有的倒在草坪上,更有甚者停在马路中间,不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非常影响城市形象。
建议:有关共享单车投放者和相关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停放管理,要像城市公共自行车一样,整齐停车存放。对不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行为,适当处罚,让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则,纠正这种乱停乱放、不负责任的行为,让文明城市在我们这片热土上永驻,让市容市貌永远和谐美丽。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3、潍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潍坊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发〔2013〕12号)和《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3〕28号)等规定,我市决定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为加强和规范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黄标车,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不按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安排的,专项用于全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贴资金。
第四条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6月30日;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每时段补贴标准分别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第五条 补贴资金除省级补助外,县(市)级补贴资金由县(市)级财政自行筹集,中心城区补贴资金由市、区(含市属开发区)按5:5比例共同筹集。
第六条 向省级申请的补贴资金,按照省级资金管理办法拨付。市级补贴资金采取“区级拨付,体制结算”办法,根据各区资金拨付情况,年底通过体制结算。
第七条 市级财政建立考核奖励制度,每补贴时段考核奖励一次。根据黄标车实际提前淘汰数量、实际应补贴金额、工作进度等因素进行考核奖励。
第八条 市环保部门会同公安、商务部门建立黄标车提前淘汰数据统计与核实机制,市财政部门根据市环保、公安、商务部门核定的数据清算补贴资金和拨付奖励资金。
第九条 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和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十条 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黄标车,给予相应补贴。
第十一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黄标车,提前淘汰不享受补贴政策:
(一)按规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淘汰的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
(二)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
(三)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五)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财政供养单位是指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
第十二条 市公安部门会同市环保、财政、交通和商务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联合制定黄标车提前淘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指导全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应制定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明确车辆报废拆解、车籍注销等办事地点、补贴标准及申领程序等。
第十四条 各县(市、区)公安、财政、交通、商务和环保等部门应当设立补贴资金联合办理服务窗口,按照工作职责和流程,定期审核相关材料信息,为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报、申领手续。联合服务窗口设置地点应尽量方便车主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于车主或经办人办理补贴资金申领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理由。
第十六条 申报补贴资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三)《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五)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车主书面委托书。
第十七条 市财政部门对补贴资金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也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并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市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八条 各级公安、财政、交通、商务和环保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发生。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附件1
潍坊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第一时段补贴标准
(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
单位:万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6年及以后
2004-2005年
2002-2003年
2000-2001年
1999年及以前
重型载货车
1.98
1.65
1.43
1.1
0.88
中型载货车
1.43
1.1
0.88
0.66
0.55
轻型载货车
0.99
0.77
0.55
0.44
0.33
微型载货车
0.66
0.44
0.33
0.22
0.22
大型载客车
1.98
1.65
1.43
1.1
0.88
中型载客车
1.21
0.99
0.77
0.55
0.44
小型载客车
0.77
0.66
0.55
0.44
0.33
微型载客车
0.66
0.55
0.44
0.33
0.22
备注:本表补贴标准按照第二时段补贴标准的110%计算。
附件2
潍坊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第二时段补贴标准
(2014年1月1日—6月30日)
单位:万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6年及以后
2004-2005年
2002-2003年
2000-2001年
1999年及以前
重型载货车
1.8
1.5
1.3
1
0.8
中型载货车
1.3
1
0.8
0.6
0.5
轻型载货车
0.9
0.7
0.5
0.4
0.3
微型载货车
0.6
0.4
0.3
0.2
0.2
大型载客车
1.8
1.5
1.3
1
0.8
中型载客车
1.1
0.9
0.7
0.5
0.4
小型载客车
0.7
0.6
0.5
0.4
0.3
微型载客车
0.6
0.5
0.4
0.3
0.2
附件3
潍坊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第三时段补贴标准
(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单位:万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6年及以后
2004-2005年
2002-2003年
2000-2001年
1999年及以前
重型载货车
1.62
1.35
1.17
0.9
0.72
中型载货车
1.17
0.9
0.72
0.54
0.45
轻型载货车
0.81
0.63
0.45
0.36
0.27
微型载货车
0.54
0.36
0.27
0.18
0.18
大型载客车
1.62
1.35
1.17
0.9
0.72
中型载客车
0.99
0.81
0.63
0.45
0.36
小型载客车
0.63
0.54
0.45
0.36
0.27
微型载客车
0.54
0.45
0.36
0.27
0.18
备注:本表补贴标准按照第二时段补贴标准的90%计算。
附件4
潍坊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第四时段补贴标准
(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单位:万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6年及以后
2004-2005年
2002-2003年
2000-2001年
1999年及以前
重型载货车
1.44
1.2
1.04
0.8
0.64
中型载货车
1.04
0.8
0.64
0.48
0.4
轻型载货车
0.72
0.56
0.4
0.32
0.24
微型载货车
0.48
0.32
0.24
0.16
0.16
大型载客车
1.44
1.2
1.04
0.8
0.64
中型载客车
0.88
0.72
0.56
0.4
0.32
小型载客车
0.56
0.48
0.4
0.32
0.24
微型载客车
0.48
0.4
0.32
0.24
0.16
备注:本表补贴标准按照第二时段补贴标准的80%计算。
4、异地车,异地违章在潍坊哪个管理所能处理 有的管理所处理不了异地车异地违章 求一个能处理的 谢谢
都联网了,都能处理,如果处理不了就都处理不了。
5、潍坊市潍城区交通运输管理处在哪
潍城区东风西街与向阳路交叉口西南角。三楼。
6、潍坊的出租车管理部门是那个部门?
是出租车所属出租公司。载客方面属交警、营运属交通。
7、在浦东新区潍坊路浦东南路交通违章属第几交警中队管理?
直接打122这个报警电话,直接咨询,就知道在浦东新区潍坊路浦东南路交通的违章属于地交警中队管理。
8、潍坊运输管理处咨询电话是多少?
8219596
地方看地图吧
9、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车辆管理所联系方式
0536-385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