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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拦却车辆

发布时间:2021-06-03 10:49:28

1、非法扣留车辆什么罪

非法扣留车辆构成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1)非法拦却车辆扩展资料: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4、刑事诉讼不同。贪污罪是公诉案件。侵占罪是自诉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侵占罪

2、非法扣留他人车辆该如何定性处理

公安部法制司对浙江省公安厅法制处《关于非法扣留他人车辆该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批复明确对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非法扣留与经济纠纷无关的第三者所有的机动车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惩处,坚决制止对行为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所扣车辆应当无条件返还给所有人或使用人。  

答复针对具体的非法扣押车辆的情形和方式分别依照破坏交通秩序、抢夺、抢劫、敲诈勒索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治安处罚。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  

该答复同时要求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刑侦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巡逻警察接到此类案件报案的,都应当及时受理,然后根据案件情况,移交主管部门管辖。  

以上所列情形,经公安机关责令,能及时返还车辆,赔偿损失的,可以根据情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第三款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上述可以概括为“拒不改正型”寻衅滋事。也就是说,一些事出有因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这里包含了债务纠纷引起的占用他人财物的行为,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债务纠纷是生活中常见的,特别是基于积怨,尽管由此导致的过度私力救济及侵权行为仍具有非法性,一般情况下不宜认定为具有寻衅动机。  

但是公安机关遇到此类警情必须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如果拒不改正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说明在有关部门批评制止后,行为人应当明知行为的非法性,再次实施不法行为,表明行为人存在藐视和挑战社会一般交往规则的意图,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寻衅动机。  

(2)非法拦却车辆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非法扣车酿纠纷巡回调解化矛盾  

非法扣留他人车辆,不仅没有维护自己的权益,反而触犯了法律。3月27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通过巡回的方式调解了这起返还原物纠纷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17年12月25日,原告宋某所有的营运货车被被告原某甲、原某乙扣押,扣车原因是该车原车主刘某拖欠二被告修车费和借款,原告就扣车向派出所报警,后又多次找二被告协商扣车事宜,但被告就是扣着车不放,并扣了两个月。  

此案中,原告宋某和被告原某甲、原某乙是同村,为了能妥善化解双方的矛盾,该院法官决定在二名被告的修车厂内,对此案进行巡回调解。调解刚开始,原被告双方剑拔弩张,尤其是被告方,声称扣车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坚决不还车。

法官耐心对二名被告释法明理,引导他们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的气焰终于消散,达成了调解协议,二名被告当场将扣押的车辆返还给了原告,并支付停运损失13000元,双方也握手言和。

3、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拘留几天

拘留十五日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非法拦却车辆扩展资料

案列:

2018年9月15日7时许,鄂州市公安局泽林派出所接高速公路交警协助请求称,一男子在武黄高速鄂州收费站出口处,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值班民警立即赶往收费站。

现场,民警发现一名男子挡在一辆货车前,且一身酒气,高速交警与其沟通无果,在对其进行身份信息采集时,男子拒绝配合并将采集设备打翻在地,遂泽林派出所民警将其控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王某9月14日其从浙江乘坐朋友顺风车回鄂州,在黄梅服务区过早时,喝了一瓶小江小白酒后,途经武黄高速鄂州收费站200米处时,因前方道路施工车辆被堵,王某随即下车拖着行李箱往收费站走。

过收费站后,王某感觉很疲惫,于是站在路边招手,想拦顺风车载一程,但过往车辆并无停车迹象,其索性把自己的行李箱丢到路中间,将一辆正常行驶货车逼停。

随后王某与货车司机发生争执,货车司机无赖向高速交警求助。武黄高速公路交警赶到现场后,王某拒不配合检查,且阻碍民警正常执行职务。目前,王某因非法拦截车辆、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鄂州警方行政拘留10天。

4、非法拦车造成对方车辆受损我负责任吗

你非法拦截车辆,造成车辆受损,你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车辆一方报警的,警察还要对你进行治安拘留并处罚款。

5、非法拦载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会怎么样?

非法拦载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为处罚标准依据以下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以上信息来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6、私人在路上拦截车辆犯法吗

私人在路上拦截车辆犯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6)非法拦却车辆扩展资料:

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

(一)非法拦截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按代码50220,罚款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非法拦截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按代码50221,罚款13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三)非法拦截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按代码50222,罚款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四)非法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按代码50230,罚款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五)非法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按代码50231,罚款13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六)非法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按代码50232,罚款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公安部令第105号)第六条,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7、明知无驾照却让其驾驶车辆违反那一条

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99条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8、非法拦载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会怎么样?

非法拦载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为处罚标准依据以下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以上信息来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9、非法拦截车辆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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