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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拥有者

发布时间:2021-06-03 14:47:43

1、车辆拥有者和车牌拥有者能不一样

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一样的。
但实际上有一下情况“

1.有的人刚买了新车,车还没上牌照;
2.有的人先拍到牌照,但暂时还没买车。

以上2种情况,就会出现车辆拥有者和车牌拥有者会不一样。

2、车辆所有权如何确定

目前没有所谓的机动车产权证,只有由车管所在车辆上牌时核发的登记凭证。但登记证书并不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文件,其实属准予上路行驶的行政证明。

实践中,很多人误以为“绿本”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文件。但实则不然。
《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98号)规定:“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为了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在办理车辆牌证时,凭购车发票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的法律文书等机动车来历凭,确认机动车的车主。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
《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110号)规定:“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因此,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
可见,“绿本”并不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文件,其实属准予上路行驶的行政证明。
那么,实践中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会误解“绿本”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文件呢?这可能是因为,“绿本”上载明的车辆所有人多为实际车主,二者发生不一致的情形限于少数特定场合。在不存在异议的情况下,“绿本”上载明的车辆所有人可初步推定为实际车主。
当车辆所有人与实际车主发生不一致情形(在汽车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挂靠、借用、共享、租牌等场景中)时,应如何判定车辆真实所有权的归属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中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购买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本案被执行人即登记名义人上海福久快餐有限公司对其名下的三辆机动车并不主张所有权;其与第三人上海人工半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与承诺书意思表示真实,并无转移财产之嫌;且第三人出具的购买该三辆车的财务凭证、银行账册明细表、缴纳养路费和税费的凭证,证明第三人为实际出资人,独自对该三辆机动车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因此,对本案的三辆机动车不应确定登记名义人为车主,而应当依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确定归第三人所有”。
因此,应根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确定车辆所有权归属。在确定车辆真实所有权过程中,可以考虑汽车公示网提供的所有权公示服务,一方面对所有权证明资料进行数字存储,另一方面对外公示,明晰车辆所有权。

3、如何判定车辆的所有权?

以登记行为确定车辆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车辆拥有者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三条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4、车辆拥有者是不是与行驶证为准

车辆登记证书为准。相当于房子的产权证。

5、车辆驾驶者和车辆所有者不是同一人,保险及理赔如何办理

报案的时候报的是谁开的,交案子材料的时候就用谁的驾驶证。
你的被保险人是谁,理赔的版时权候就用谁的身份证去取赔款!
跟谁去办没关系。
外地出险,你报险后,你上保险的地方会委托你出险的地方的理赔员去代查现场,然后帮你定损,车主如果在外地修车的话,先自己垫付维修费,然后拿好维修发票,回你上保险的地方取赔款!!

6、中国第一个汽车拥有人是谁?

现在汽车已经走进千家万户,现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汽车很久之前还是一个稀罕物,可能在二三十年前也是一个景气的东西。更别说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了。我们下面要说的是中国第一位拥有汽车的人,这个人的年代就更加久远了,是在清末时期。想必看到这儿,大家也已经猜到是谁了,我国第一位拥有汽车的人“慈禧”。


“慈禧太后”和她的座驾“杜里埃”。


这部杜里埃汽车不仅打破了中国没有汽车的历史,还闹出了一些笑话。光绪26年,1901年。慈禧66岁寿辰,直隶总督袁世凯为了讨慈禧太后欢心,特地花了1万两白银从美利坚进口一辆洋车,作为寿礼献给慈禧;生日当天,紫禁城太和殿检阅了贡品。当慈禧听说这辆洋车,不用马拉就能跑,感觉到很奇怪。立即命令在场的德国司机开车,德国司机立马上车踩响马达。洋车真的轰隆隆地跑了起来,慈禧看了很高兴:“这车跑的如此之快,要吃许多草吧?”德国司机回答:“它不吃草,用的是油。”慈禧也没有听懂。
但是慈禧对洋司机不放心,害怕加害于她。就命令李莲英找学开汽车的人。


最后有一位叫孙福(富)龄人很快就学会了开车,成为慈禧的御用司机。有一天慈禧坐车完了些许时辰,心情特别高兴。上次孙福龄一大碗米酒,孙富龄一碗下肚这不要紧。接着踩马达洋车呼呼的跑起来,谁料只前面冒出一个小太监,孙富龄已经酒性发作无法操控车辆,情急之中也无法找到刹车,就这样,可怜的小太监一命呜呼。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起饮酒驾驶命案发生。


后来群臣对这辆“杜里埃”觉着不吉利。又上疏慈禧说一个开车的奴才竟然和老佛爷平起平坐,有失大清体面。慈禧听着也觉着有道理,就命令拆掉司机座椅。让孙富龄跪着开车。孙富龄听闻此事也很害怕,害怕有朝一日再出个闪失,迟早会掉脑袋。就想了个主意,用破棉絮堵死油管,说汽车坏了。当时国内还没有人会修汽车,慈禧也没有再用过这辆车。


这辆车不仅是我国珍贵的第一号汽车文物,而且也是当年13辆汽车当中的唯一幸存者。2001年6月实地考察时,还发现了镌刻在脚踏板上的“DURYEA”(“杜里埃”)英文字迹可证明此车是美国产品,并不是“德国产的白色敞篷汽车”。(据说此车还停在上海博物馆里)

7、如何认定机动车所有权?

机动车行驶证上的登记车主,一般是作为机动车所有权人的依据,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还应以实际出资人作为确定机车所有权的有力依据,而不应以公安机关的机动车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登记,它与不动产(如房屋或土地)登记的性质是不同的,现行的机动车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

8、车辆拥有者,身份证号变更了,可以改正吗

如果是正规的变更你可以去车管所变更行驶证

9、中国拥有小车者的平均年龄

你这个问题可真是不好回答,不过你可以大概这样算,像什么qq,206,c2,雨燕这类的车,还有polo什么的,基本上都是年轻人买,这些车的销量,每年怎么也要占到2-3成。还有那些10万元左右的车,也都是30岁左右的人买。我什么的人,都是30岁左右,都是这两年买的车,我个人估计,20-30岁,买车的,应该会有5成左右,然后30-40的应该有4成,其他的有一成。拥有小轿车的平均年龄,应该在30岁上下

10、车辆所有人是什么意思?

就是车辆所有人是指的该车辆所有人,车辆所有人简介即为车辆所有人的简单介绍,一般介绍内容为所有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简单信息。就是车辆在法律上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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