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车过户给个人需要交多少税
要按二手车过户费来收,大约是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公司的车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如果变更到个人名下,属于变更固定资产所有权,变更固定资产需要缴税。
所需证件: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 / 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 / 卡 / 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1)转出车辆税款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1、从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增收增值税,不得抵口进项税。
2、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销售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2、营改增后转让处置客车要交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有何规定
某物流公司近期处置了10辆箱式小货车,处置收入20万元,对5辆发生过车祸的箱式小货车作报废处理,同时购进30辆金杯商务车,有的用于货物配送,有的用于公司公务。“营改增”后,该物流公司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物流企业购置商务车进项税额能否抵扣,营运车辆报废有哪些规定,企业所得税应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物流公司财务人员心中的疑惑。
差额征税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确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可以按照相关具体规定采取差额征税办法。上例,假设该公司为生产企业甲公司提供运输服务,运输收入2220万元,该公司将其中333万元运输业务分包给运输企业乙公司,进项税金153.4万元,该公司应缴纳增值税=(2220-333)÷(1+11%)×11%-153.4=33.6(万元)。这里要注意,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
用于货物运输的商务车可抵扣进项税
财税〔2011〕111号文件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消费税暂行条例中“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明确,中轻型商用客车应征收消费税。如果物流企业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商务车是用于非生产经营,其进项税不得抵扣;如果是用于生产经营,可以抵扣进项税。为此,企业不仅要将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商务车分开核算、分开记账、分别申报,还要有证据证明车辆是用于货物运输,如行车日志、货物记录单、驾驶员工作单、运输合同等,以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
上例,假设物流公司购进的30辆商务车中4辆用于公司公务活动,26辆用于货物配送服务,每辆车价格12万元,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26×12×17%=53.04(万元)。要注意的是,物流公司拥有的员工班车和高管使用的小汽车等非交通运输车辆的物耗、油耗等,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不能抵扣进项税。
报废车辆的进项税额处理
对于发生车祸而导致的车辆报废,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车祸导致的车辆报废不属于“被盗、丢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上例,假设该公司报废的5辆车购进价40万元,进项税额6.8万元。报废时,进项税额不作转出处理。
处置使用过的车辆要缴纳增值税
对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车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第一条规定,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2年1月1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购置车辆所抵扣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对于没有抵扣进项税额的车辆,视同为2011年12月31日之前的固定资产(上海以外的试点地区以当地税改时间为准)处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上例,处置10辆箱式小货车应缴纳增值税=20÷(1+4%)×4%÷2=0.3846(万元)。假设箱式小货车是“营改增”后购进的,则应缴纳增值税=20×17%=3.4(万元)。
企业所得税处理有变化
“营改增”后,企业缴纳增值税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且支付的运费或其他劳务费用,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包含进项税额的那部分,不能再作为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应纳税所得额上有所增加。
上例,假设企业成本费用2000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营改增”前,应缴纳营业税=2220×3%=66.6(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220-2000-66.6=153.4(万元):“营改增”后,应缴纳增值税=2220÷1.11×11%-153.4=66.6(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220-2000=220(万元),两者相差66.6(220-153.4)万元。
另外,计税基础也有变化。假设该公司购买的金杯商务车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则“营改增”之前,物流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进项税,其外购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是价税合计金额=30×12×(1+17%)=421.2(万元),按5年折旧,月折旧额=421.2÷5÷12=7.02(万元)。“营改增”后,假设购买的商务车全部可以抵扣进项税,其外购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不含税金额360万元,月折旧额= 360÷5÷12=6(万元),每年折旧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7.02-6)×12=12.24(万元)。也就是说,同样价格的车辆,在“营改增”前后确认的计税基础不同,“营改增”后的计税基础要小于“营改增”之前的计税基础,折旧金额也要小于“营改增”之前的折旧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则相应增加。
3、2016年购入的车辆用于福利进项做转出了现在销售可以按2%缴纳增值税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十四)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第五条规定,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所以2016年购入的车辆用于福利进项做转出,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情况,因此现在销售可以减按2%缴纳增值税。
4、车辆保险 进项税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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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的保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法票。
财产保险(含车辆保险)的保费支出,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企业为名下的车辆投保,可以凭取得的保费增值税专票作为进项抵扣。
5、公司车辆过户给私人或过户给别的公司的税金是多少
车辆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应当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城市所属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过户。再由受让方到落户地区车管所申请办理落户上牌手续。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时,需要车辆到场,车辆手续证件齐全,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
车检合格。需要双方当事人出示身份证,如果是异地户籍,还需要当事人出示在本地的居住证。车辆过户需要的手续包括:1.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户需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6.机动车必须到场,过户费用一般都在200~500元之间,最高不会超过900元,开车到旧车交易市场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可以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办理提档手续,或开车到原车主身份证明所属的车管分所提档案办理转出手续。
6、关于二手车业务缴税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70号)及《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涉及到销售二手车的政策调整,的增值税政策作以下解读:
一,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指经按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增值税政策:
1,其他个人(即车主是个人的)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免征增值税.
2,单位(即车主是单位的)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分以下几种情况征收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销售应征消费税的二手麽托车,汽车,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除应征消费税的麽托车,汽车以外的其他二手车辆,分三种情况征收增值税: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前购进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包括除一般纳税人外的其他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包括应征消费税的二手麽托车,汽车及其他不征消费税的二手车辆),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从事二手车交易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销售二手车,一律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行受托拍卖二手车,向买方收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应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7、如何办理车辆购置税档案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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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车辆已迁出过户,请问如何办理车船税迁移
过户之后,车船税和年票要重新建档。 车船税建档要带着登记证、行驶证、身份证到地税局去办,个人可以到市所有的地税局办理,单位只能到所在区地税局办理。 一般年票征收点跟车船税都是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