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4月1日起,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新标准将正式实行。北京市交管局昨天就此进行详细解读时指出,在新增的6项违法行为中,疲劳驾驶客车和危化车将记6分。
主要提高两类违法记分
据介绍,公安部在重新确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标准时,主要提高了对两类违法行为的记分标准。一类是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另一类是主观上存在故意、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涉及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新增6项记分违法行为
“提高这两类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是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发生。”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称,此次记分标准调整的一大变化就是新增了6项记分违法行为。
这6项违法行为的主体主要指客运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因为驾驶员疲劳驾驶或车辆超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按新标准,上述车辆的司机若疲劳驾驶将被记6分。
10项违法降分不降钱
调整后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标准,增加了6项需要记分的违法行为,提高了17项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降低了10项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取消了2项违法行为记分标准。
交管部门特别提醒,降低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司机的罚款金额不变。(记者钱卫华 通讯员祁琦)
新增记分的违法行为(6项)
(一)记2分的分别是:
1.驾驶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2.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二)记3分分别是: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2.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记6分的分别是:
1.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2.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取消违法记分(2项)
1.逾期3个月未缴纳罚款的;
2.连续两次逾期未缴罚款的。
提高记分分值的违法行为(17项)
(一)由不记分变为记1分的:
1.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2.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3.运载超限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
4.运载超限物品时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二)由记1分变为记2分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三)由记3分变为记6分的: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2.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3.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4.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四)由不记分变为记6分的:
1.运载危险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
2.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3.运载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
5.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
(五)由记2分变为记6分的: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
(六)由记6分变为记12分的: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的;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降低记分分值的违法行为(10项)
(一)由1分变为不记分的:
1.不按规定倒车的;
2.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二)由记2分变为不记分的:
1.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2.除客运、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外,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三)由记3分变为不记分的:
1.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2.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四)由记6分变为不记分的:在高速公路上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五)由记12分变为记6分的: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六)由记12分变为不记分的:
1.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2.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证给车扣分什么时候满分
所说的满分是12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里的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3、驾照的累计记分是什么意思?
驾照的累计记分意思是:
意思就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你的违章的记分相加累积的数量。
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扣完12分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才能重新取得驾照。
共分五种: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
4、驾驶证每年多少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 12 个月,满分为 12 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 12 个月
(1)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 12 分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2)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 12 分
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记分虽未达到 12 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 2 次以上达到 12 分的
除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
(4)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 12 分
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有五种不同情况,一次可记 1 分、 2 分、 3 分、 6 分或 12 分
三、温馨提示驾驶人可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记分查询
以上材料来源于: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5、汽车驾驶证分数怎么算
驾驶证的分值是12分,在一个记分周期没记满12分时,到下一个记分周期时记分自动清零! 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是你驾驶证的初次领证的月、日所对应的一年时间!例如: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是2009年1月5号,那麽一个记分周期就是是2009-1-5到2010-1-5!以此类推! 是按发证的时间计算的!
6、《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全部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四)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七)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八)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九)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三)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四)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7、您查询的驾驶员当期记分为 0 ,总分为12是什么意思
驾驶证
在
一个记分周期
的总分是12分!你查询的结果是当前记分为0分,就是说当前没有记分!
放心吧!你的驾驶证很正常,要是还不放心的话也可以到交警大队查询一下,可以更放心些!
8、汽车驾驶证被扣分怎么时候能在满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所以在每年的初领取之日(年审日)后,在末被扣满12分的,会自动恢复12分,俗语说自动清零了。
9、2013年新交通法规总分为多少分
第四十八条 车辆管理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二)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三)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
第四十九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五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10、交通法规的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
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
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
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
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