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时左转弯的进道的车发生刮蹭是靠左的责任还是靠右的责任车?
交警过来处理事故,面包车司机讲:两条左拐车道,面包车在外车道,朋友的车在内车道,面包车时正常左拐弯,坚持自己正常拐弯。朋友说看到面包车转弯向里,所以误以为面包车是要掉头。
交警弄明白之后查看了车辆损失情况,也就是两车刮蹭的痕迹,朋友表示刚刚起步,其实就是在路口刚刚起步,面包车应该是起步快,朋友的车右前方受损,而面包车是左后方受损,但是两车刮蹭并不严重。朋友的车有行车记录仪,交警同面包车司机以及朋友一起查看了行车记录仪。
行车记录仪显示面包车起步明显拐弯小了,交警解释这种情况下左转让左,右转让右。两车并排起步快没有问题,必须要预防刮蹭发生,转弯不能太小,太小会影响其他车辆左转,所以面包车负全责。面包车司机坚持说自己正常行驶,没有越线,结果交警说你没有越线,人家都还没有超过横线呢,当然是面包车的责任。
交警当时总结说,除了左转让左,右转让右,车辆转弯还要记住,左转要大转弯,右转要小转弯,当然左转不能超越路口中心线。实际上并排转弯,无论是外侧车道还是内侧车道的车都不能影响其他车辆通行,这就是原则。
两车并排转弯,下次如果你遇到了,千万要记住顾及其他车辆的感受,否则发生刮蹭就晚了。
2、车辆左转弯待转区!变道后车发生刮蹭
左转弯待转区指同向直行车道绿灯亮左转弯车道车辆必须前移待转区等待信号灯左转弯车道增加数米白色虚线框直接连接马路间些白色虚框线设置左转弯待转区供同向直行道绿灯亮起左转弯车道车辆提前进入等待转弯左转弯待转区范围原车辆停止线道路处末端稍弯曲间跨行横道设左转弯待转区路口交通信号灯需实行先直行左转规则注意与左转导流线区别: 左转弯待转区供左转弯车辆使用同向直行绿灯亮虽左转弯灯红色允许左转弯车辆进入路口左转弯待转区等候等左转弯信号灯变绿色再通路口需提醒驾驶员左转等待线停止线直行道左转车道信号灯全红灯所车辆需前停止线进行等待 实施左转弯待转区道路般单向三车道及等级道路按照每交通信号灯周期算预计信号灯周期通行3或4辆车内约通行100辆车举效提高路口机车通量减少车辆滞留驾驶要记住直行绿灯亮转入左转弯待转区外少驾驶着疑问左转车道由绿灯变红灯于已经越停车线刚进入待转区车辆能否继续左转弯种情况应该继续左转弯迅速通路口迅速驶离停待转区反影响其车辆通行
3、右转车与左转车相刮蹭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左转车已占线
根据交法实施条例五十一条(七),转弯之前两车是脸对脸,右转弯要让左转弯先行,那么发生事故的话右转车辆负全部责任。
4、左转和直行发生刮擦责任如何划分?
左转也是有行车道的,虽然有的地面上没有标线,交警会通过测量路口的距离来判断。未按自己行车道行驶的要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
5、对方路边启车左转被我刮擦
一:对方车辆靠边停车,起步左转,要确定对方是否压线以及自己是否压线。
(如果对方处于压线位置,那么对方将负全责,无论他在前或者在后。如果双方都有压线,则对半)
二:如果双方车辆都没处于压线状态,那要确定双方车辆擦蹭的位置,如果靠边起步车辆左转同时被挂蹭,本车伤口位置从车头开始那么责任很可能出现在本车一方,如果挂蹭从中门开始,那么责任极大可能出现在对方车辆一方。(如果是追尾,双方未压线责任在后方)
6、我车左转被直行车左后尾刮我右前角,责任如何划分?
题主的问题主观性很强,应该是你右前角刮人家的左后尾,人家都快通过了你转的快才挂到人家车吗!在路口,左转车辆让直行车辆,最大的可能是题主全责。
7、左转车和直行车发生刮擦在什么情况下判定直行车全责
直行如果撞击左转中后部直行的责任,左转不管撞直行任何部位左转车责任。 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交警部门的责任判定都会判定转弯车辆负全责。尤其是相对方向直行车辆前部撞到转弯车辆后部时。
8、红绿灯相邻两个左转弯车辆左转弯被右边同行车刮到车尾谁的责任?
2个左转弯车,2条车道,被右边同行车刮到,这个应该是双方责任,因为都有可能碰到,到底谁碰到谁,比较难判断,要看具体的路况和图片,才好判断是谁的责任。
9、双向左转发生刮蹭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图中是后车全责(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一切以责任认定书为准)。
一般来说,转向发生刮蹭的:
1、两车同时转弯发生刮蹭,哪辆车压线,哪辆车全责。
2、两车同时转弯发生刮蹭,如果均无压线,则后车负责任。
3、两车同时转弯发生刮蹭,如都未压线,并且并驾齐驱不分前后,则五五划分事故责任。
因此,图中明显是后车小弯大转,前车是正常的行驶线路里。所以后车全责。
(9)车辆左转刮扩展资料:
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1、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怀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有权利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2、在实践中,交通大队的上一级交管部门,是指各地市级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很少对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变更或撤销决定的。
3、代理人要求法院依据职权对交通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