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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代销税收

发布时间:2021-06-07 07:31:52

1、单位车辆出售后需要缴税吗?

公司有一辆轿车,购买时24万,累计折旧22万,净值2万,折旧计提完成,今天将车卖出,收到5万7千元,需要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汽车税收怎么算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和计税公式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最新车辆购置税计算器使用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如何计算新车购置税和税率有着很大的关系,购置税是由购车款、增值税、购置税率一起计算出来的。购置税的计算公式为:购车款÷增值税率×10%=车辆购置税。张小姐看中的是十万元的车,购置税为100000÷1.17×10%=8548元。
2014年汽车购置税计算器只是一个软件,它只执行汽车购置税从价定率的原则,并不能智能地确定每款车型的最低计税价格,因为国家为了避免某些不法分子利用开具假发票来逃税漏税,对每款车型都核定有一个最低价格,如果车主提供的发票价格高于该款车型的最低价格,就按发票价格计征购置税。
如果低于最低价格,就按核定的最低价格计征购置税,还有就是计税基础并不是发票上所开具的价格,而是发票上的价格去掉增值税,很多车主利用2013年汽车购置税计算器计算购置税时直接将发票价格当做计税基础,算出来的购置税当然就和税务部门的不一致了。

3、购买汽车有哪些税收

1、购置税  

汽车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假如购买的是符合新能源标准的车辆,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2、增值税  

我国轿车的增值税税率为13%,开票金额乘以增值税率就是要交的增值税,也就是付的车款里面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增值税的钱。  

3、消费税  

消费税由汽车厂商来交的,消费者并不直接买单。在车还没出厂前,生产商就已经把消费税交了。不同排量的汽车所对应的税率也不一样,总体遵循排量越大消费税越高的原则。  

4、车船税  

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5、关税  

除了上述所说的税外,假如购买的是进口车辆,那么还得付关税,关税总体也是遵循排量越大消费税越高的原则。

(3)车辆代销税收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规定:

第四条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车辆转让的税收问题

企业转让需要交纳增值税、所得税,个人转让大部分情况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转让
1.增值税:运输企业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存在抵扣问题,出售时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

计算公式: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4%)×4%×50%
2.所得税:出售汽车要通过“固定资产情理”科目,清理净收益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个人转让
1.二手车的转让价格低于车辆原值,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二手车的转让价格超过原值,应当按照2%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同时,对个人转让二手车取得的所得,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代销增值税税额计算

我国的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进项税款制度,对于委托代销这样一种经营行为,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虽然没有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但为了使增值税专用发票链不被中断,保证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我国税法将委托代销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即:当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时,要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做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然后再按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定期填制代销清单,与委托方结算贷款及手续费。同时,委托方根据代销清单,给受托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以作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委托代销主要有支付手续费、视同买断两种方式,下面举例说明两种方式下委托方和受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一、视同买断方式
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50件,协议售价为2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15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 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B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0元,增值税额2040元,
(一)委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1、A企业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7500
贷:库存商品 7500
2、收到B企业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5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75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1700
(二)受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1、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贷:代销商品款 10000
2、实际销售甲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14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借:代销商品款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3、按合同协议价将货款付给A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二、支付手续费方式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按协议售价反映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受托方代销手续费,所支付的手续费以“营业费用”列支。受托方代销商品也应作为应税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属应税劳务,计入收入,应征收营业税。该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如果受托方将代销货物按与委托方的协议售价出售,按协议售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则这一手续费即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如果受托方将代销货物加价出售,仍与委托方按协议售价结算,并同时收取手续费,那么受托方的收入应包括销售货物的差价及另行收取的手续费两部分,对这两部分均应缴纳营业税。

6、4s店购进代售小汽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来的纳税人是指在中源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行为。所以4s店购进代售小汽车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7、机动车销售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机动车销售增值税税率是17%。机动车销售开具的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过,销售商给购车者报出的售车价格都是包含增值税的,即价税合计的销售价。

一、销售汽车要缴纳:

1、增值税,增值税税率17%。

2、城建税: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税率3%。

4、所得税:税率25%。

二、《机动车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

《机动车发票》规格为241mm×177mm(票样附后)。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7)车辆代销税收扩展资料:

分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6%。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6%。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纳税义务人

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但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后,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8、二手车销售税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70号)及《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涉及到销售二手车的政策调整,的增值税政策作以下解读:
一,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指经按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增值税政策:
1,其他个人(即车主是个人的)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免征增值税.
2,单位(即车主是单位的)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分以下几种情况征收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销售应征消费税的二手麽托车,汽车,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除应征消费税的麽托车,汽车以外的其他二手车辆,分三种情况征收增值税: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前购进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包括除一般纳税人外的其他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包括应征消费税的二手麽托车,汽车及其他不征消费税的二手车辆),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从事二手车交易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销售二手车,一律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行受托拍卖二手车,向买方收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应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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