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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拆检型号

发布时间:2021-06-08 05:10:47

1、汽车配件型号要如何查询?

汽车配件型号查询方法如下:

1、通过车辆底盘号(行车证上车辆识别代码最后8位)进入配件查询系统查询相关配件型号。

2、通过电子配件目录(光盘)查询配件型号,仅限于东风商用车。

3、纯正配件(故障件)本身大部分都有标示标记,含有配件零件号,都可以方便找到。

4、通过纸质配件目录查询也是一种方法。 

 其他方法:拆装拼凑,正宗产品的外包装盒上字迹清晰;活塞环后冒充合格品出售,防锈油或石蜡流失、包装纸丢失、厂名、喷油泵等、数量,即便不是假冒产品也是损坏产品,有合格证和检验员章,套印准确、刷漆包装、老化现象、规格型号。



(1)车辆拆检型号扩展资料:

购买注意事项

1、细看材料:正宗产品的材料是按设计要求采用优质材料,若遇其他颜色多半为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现新零件上有锈蚀斑点。

2、观察包装:一般来说,而非原厂装配的伪劣配件往往容易造成车辆机体的损害,而伪劣产品多用廉价低劣材料代用、降价。 

3、选择“原配”:车辆如关键部件出现故障、缸套表面涂防锈油,若发现产品的价格与印象中的价格相差过大7个计谋辨真伪。

4、不贪便宜:在汽配行业,还配有使用说明书、活塞等后用塑料袋封装、厂址以及电话号码等、轴瓦用石蜡保护,标有产品名称,这些配件从外观油漆或性能检验即可鉴定真伪橡胶件出现龟裂,正宗产品印字为统一标准规格,如活塞销。

2、汽车尾部车标拆了能过年检吗?

汽车后面的型号字母没了,不影响年检,车标有在就可以:
1、一般年检也是针对车辆的安全性能检验。外观没有没动很大不会影响;
2、汽车年检(或车辆年检),指对已经领取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每个周期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进行的检验;
3、目的在于检查汽车主要技术状况,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使汽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汽车行驶安全。

3、车辆型号怎么查询?

前四位数字表示汽车型号。

第一位是车辆类型,第二、三位表示车辆的可以承受的总质量。

车辆型号:指制造厂对具有同类型、品牌、种类、系列及车身型式的车辆所给予的名称。车辆车辆编码的内容有五部分:

1、企业名称代号用2位汉语拼音表示。如: CA表示一起、EQ表示二汽、BJ表示北京、NJ表示南京。

2、车辆类别代号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1表示载重汽车;2表示越野汽车;3表示倾卸汽车;4表示牵引车;5表示特种车; 6表示客车(大、中、小);7表示轿车;8表示挂车;9表示半挂车、加长货挂车。

3、主要参数代号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①在载重货车中,这两位数表示的是车辆总质量(车辆自重和载重量之和); ②在轿车中这两位数表示的是汽车的排气量(单位:升); ③客车中这两位数表示的是车身长度(单位:m)。

4、产品序号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用0、1、2分别表示车型的改动及改型情况。

5、企业自定代号。

第4~9位(VDS:车辆说明部分):说明车辆的一般特性,制造厂不用其中的一位或几位字符,就在该位置填入选定的字母或数字占位,其代号顺序由制造厂确定。 轿车:种类、系列、车身类型、发动机类型及约束系统类型; MPV:种类、系列、车身类型、发动机类型及车辆额定总重; 载货车:型号或种类、系列、底盘、驾驶室类型、发动机类型、制动系统及车辆额定总重; 客车:型号或种类、系列、车身类型、发动机类型及制动系统。

VIN代码

3)第10~17位(VIS:车辆指示部分):制造厂为了区别不同车辆而指定的一级字符,其最后四位应是数字。 第9位:校验位,通过一定的算法防止输入错误; 第10位:车型年份,即厂家规定的型年(Model Year),不一定是实际生产的年份,但一般与实际生产的年份之差不超过1年; 第11位:装配厂; 12~17位:顺序号,一般情况下,汽车召回都是针对某一顺序号范围内的车辆,即某一批次的车辆。

4、怎么根据车架号查询 车辆的具体型号

车辆型号:指制造厂对具有同类型、品牌、种类、系列及车身型式的车辆所给予的名称。车辆车辆编码的内容有五部分:

1、企业名称代号用2位汉语拼音表示。如: CA表示一汽、EQ表示二汽、BJ表示北京、NJ表示南京。

2、车辆类别代号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1表示载重汽车;2表示越野汽车;3表示倾卸汽车;4表示牵引车;5表示特种车; 6表示客车(大、中、小);7表示轿车;8表示挂车;9表示半挂车、加长货挂车。

3、主要参数代号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①在载重货车中,这两位数表示的是车辆总质量(车辆自重和载重量之和); ②在轿车中这两位数表示的是汽车的排气量(单位:升); ③客车中这两位数表示的是车身长度(单位:m)。

4、产品序号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用0、1、2分别表示车型的改动及改型情况。

5、企业自定代号。

5、有谁知道 车辆拆检费用 收费标准依据吗?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当地物价局会给汽修行业定一个价格标准,这个标准是有浮动的,拆检时,修理厂按上限收费也不违法。

可以商议交警自己找地方拆检,到保险公司定点的地方,交警指定的修理厂拆检贵,保险公司也知道,可以先联系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让他们帮出主意

6、车辆型号怎么查。车上以前贴的标签都撕了

用吹风抄机先加热再撕下来,如果有遗留胶在上面的话用水洗干净,免得有灰尘颗粒在上面擦的话会损伤车漆。再用酒精,风油精,花露水倒在棉布上清洁就行了,因为这些都含有酒精一类的物质,但是千万别用松香水,稀释剂,洗板水之类的腐蚀性液体擦,否则漆就花了。到时候别得不偿失

7、机动车年检标准

一、机动车应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下列期限检验:营运载客汽车5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两年检验1次,超过6年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每6个月检验1次;摩托车4年内每两年检验1次,超过4年每年检验1次;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二、机动车所有人可在机动车所属行政区域自主选择机动车检测站检验,超过20年非营运乘用车,到特种检测站检测机动车安全性能和底盘输出功率。经查验和检验合格车辆凭行驶证、机动车管理卡、有效检测合格报告单、交强险,到辖区交警支队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三、车主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时,交管部门将核对机动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有交通违法记录或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四、特型车辆由市车管所统一安排到具备特型车检测条件检测站检验,不能上线检测,由市车管所派员人工检验。五、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应按有关规定治理。六、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不予办理年度检验,由车主到国联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机动车解体和注销登记等手续。七、机动车外廓尺寸与登记信息不符的,车主应到车管所重新核定外廓尺寸,按国家有关规定更正后方可办理车辆检验手续。八、危险化学品专用运输车、燃气汽车、教练车检验,由市车管所统一安排。九、车辆号牌破损、褪色,须到辖区车管所换领号牌,更换号牌后方可参加检验。十、因赴外省市作业不能返津参加年度检验车辆,应由车主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到市车管所办理异地委托检验。外省市在本市作业不能返回登记地参加年度检验车辆,车主应持登记地车管所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委托书,就近在本市检测站检验,并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委托书、行驶证、交强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市车管所办理手续。十一、车身粘贴、悬挂、喷涂广告车辆,须撤销广告后方可办理检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准 GB 7258-2004

代替GB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Safety specifications for power driven vehicles operating on roads

2004-07-12 发布  2004-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GB 7258-2004

目 次

前 言………………………II

引 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整车……………………… 5

5 发动机……………………… 8

6 转向系……………………… 9

7 制动系……………………… 9

8 照明、信号装置和其它电气设备……………………… 15

9 行驶系……………………… 17

10 传动系……………………… 18

11 车身……………………… 19

12 安全防护装置………………………20

13 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的附加要求……………………… 23

14 机动车环保要求………………………23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方法……………………… 24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方法………………………24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制动性能检验方法……………………… 24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方法………………………25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气密性检验方法………………………26

附录 F (规范性附录)驾驶员耳旁噪声检验方法………………………26

附录 G (资料性附录)四种类型机动车技术条件要求对应一览表………………………27

参考文献……………………… 31

GB 7258-2004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为推荐性的,其余均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 GB7258 -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 GB7258 -1997 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增加了“3 术语和定义”,明确了中置轴挂车、乘用车列车、电动汽车等概念;将“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将“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明确“农用运输车”实质上是汽车的一类;将“运输用拖拉机”更名为“拖拉机运输机组”,明确了拖拉机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运输作业。

2 、在“4.1 整车标志”中,⑴删除了 GB7258 -1997 第 3.1.1 条中的“在车身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装置能识别车型的标志”的要求;⑵ 细化了各种类型机动车产品标牌应标明的项目,明确项目名称均应有中文,允许使用符合规定的柔性标牌(4.1.2 );⑶ 明确了汽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半挂车必须具有车辆识别代号,规定车辆识别代号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4.1.3 );⑷取消了 GB7258-1997 第 3.1.3 条中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应易于拓印的要求;⑸ 增加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要求(4.1.5 )。

3 、在“4.4 轴荷及质量参数”中增加了汽车及汽车列车、挂车的轴荷和质量参数的要求。

4 、在“4.5 核载”中调整、细化了机动车乘坐人数(或乘员数)核定的要求。

5 、在“4.8 图形和文字标志”中增加了“机动车的警告性文字均应有中文标注”的要求。

6 、在“7.2 行车制动”中增加了部分重型汽车和挂车应装备防抱制动装置的要求,在“7.12. 制动报警装置”中规定了采用液压制动的汽车应装备液压传能装置部件失效报警装置的要求及安装具有防抱制动装置的汽车应具有防抱制动装置失效报警功能。

7 、在“7.13 路试检验制动性能”中增加了用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 MFDD 检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行车制动性能的规定;在“7.14 台试制动性能检验”中增加了乘用车和总质量不大于 3500kg 的货车的后轴制动力及三轮汽车的整车制动力等要求,并针对用平板检验台检验乘用车行车制动提出了特殊要求。

8 、在“8.4.6 远光光束发光强度”中适当提高了部分机动车远光光束的发光强度要求;在“8.4.7 光束照射位置要求”中调整了前照灯近光光束和远光光束的高度照射位置和水平照射位置要求。

9 、在“8.5 其它电气设备和仪表”中增加了部分汽车应安装行驶记录装置的要求。

10 、在“9 行驶系”中增加了乘用车用轮胎应有胎面磨耗标志的要求(9.1.8 )及部分机动车的车轮动平衡要求(9.4 )和悬架特性(9.8 )要求,允许乘用车备胎规格与其它轮胎不同(9.1.8 )。

11 、增加了“10.5 车速受限车辆的特殊要求”。

12 、在“11.6 车门和车窗”中进一步明确了各种类型安全玻璃的适用范围(11.6.3 ),允许只在沿道路中央车道设置的公共汽车专用道上运营使用的公共汽车根据需要在车身左侧开设乘客门(11.6.5 )。

13 、在“12 安全防护装置”中规定了乘用车的所有座椅(第三排及第三排以后的可折叠座椅除外)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的要求(12.1 )、“12.8 气体燃料专用装置的安全防护”及汽车(三轮汽车除外)均应装备符合规定的三角警告牌的要求(12.12 )。

14 、在“14 机动车环保要求”中增加了机动车车外噪声控制的要求。

15 、在“附录”中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适宜采用的检验方法和设备,规定对满载/空载两种状态下后轴轴荷之比大于 2.0 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宜加载(或满载)检验制动性能。

GB 7258-2004

本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

1 、4.8.3 机动车的警告性文字均应有中文标注的要求对于进口机动车;7.2.11 有关部分机动车应装备防抱制动装置的要求;7.12.2 有关采用液压制动的汽车应装备液压传能装置部件失效报警装置的要求;8.2.5 挂车及车长大于 6m 的机动车应安装侧反射器和侧标志灯的要求对于组成拖拉机运输机组的单轴挂车及车长大于 6 m 且不大于 10m 的机动车;8.2.7 部分机动车应设置车身反光标识的要求;8.5.5 的要求对于车长大于 9m 的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9.1.8 乘用车用轮胎应具有轮胎磨耗标志的要求;10.5 对于车速受限车辆的特殊要求;11.2 有关可翻转的驾驶室在翻转操纵机构附近易见部位应有提示文字的要求;12.12 汽车(三轮汽车除外)应装备三角警告牌的要求;以上要求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第 7 个月开始对新注册车实施。2 、7.12.4 有关防抱制动装置失效时报警的要求;12.1.1 乘用车的所有座椅(第三排及第三排以后的可折叠座椅除外)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的要求对于座位数不大于 5 的乘用车;12.1.1 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的同向或相向座椅的座间距大于某一限值且座椅前方一定距离内无防护物时应装置汽车安全带的要求;以上要求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第 13 个月开始对新生产车实施。3 、4.1.2 产品标牌上标明的所有项目的名称均应有中文名称的要求,对于进口机动车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第 19 个月开始对新进口车实施。4 、12.1.1 乘用车的所有座椅(第三排及第三排以后的可折叠座椅除外)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的要求,对于座位数大于 5 的乘用车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第 19 个月开始对新生产车实施。5 、7.1.2 汽车应具有应急制动功能的要求,对于低速货车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第 25 个月开始对新生产车实施。6 、4.1.2 和 4.1.3 有关汽车应标明(打刻)车辆识别代号的要求,对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具体实施日期另行规定,在实施日期之前应标明(整车)出厂编号(4.1.2 )和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4.1.3 )。7 、8.5.5 的要求对于其它应安装行驶记录仪的汽车,具体实施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标准的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G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部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机械工业农用运输车发展研究中心、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中国检验有限公司、洛阳拖拉机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应朝阳、周天佑、耿磊、张咸胜、王玉林、秦煜麟、何勇、吴卫、魏嘉文、王凡、尚项绳、刘欣、赵家琳、鲍晓峰、李爱民、占建云。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7258 -87 、GB7258 -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全文点此进入
东方法眼收集整理,本文网址: http://www.dffy.com/sifashijian/ziliao/200709/20070901180701-2.htm

8、通过车架号怎样查询车辆配置型号?

1、首先我们要登录手机微信,在发现里点击微信小程序;

2、接着进入微信小程序后,在搜索栏里输入“车架号” 后,就会显示出多个车架号信息查询的小程序了,如下图所示;

3、这时候我们要看清楚:有的查询车架号信息小程序,需要选择品牌型号,对一些车辆品牌型号不支持查询,大多数还是查询的到的;

4、然后点击车架号VIN进入小程序后,首先按照步骤要求输入17位车架号。这时候要通过拍照上传行驶证上的车辆识别代号,因为手写输入会出现格式有误,造成查询失败,上传后点击查询,如下图所示;

5、最后可以在下面查询出的结果,对照车辆配置型号即可。

9、怎样通过车架号查询车辆配置型号

VIN的前三位表示的制造商信息,叫做世界制造商代码(WMI)

VIN的第4~8位表示的是汽车的特征信息,如车型、发动机、变速器、制动等信息,每家厂商有所不同。

VIN的第9位是校验位,是为了检验整个VIN码的准确合理性的。

VIN码的第10位为车辆的生产年份(出厂)信息。

VIN码的第11位表示车辆的产地信息。

VIN码的12~17位表示汽车的生产序号,没其它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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