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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重症车辆

发布时间:2021-06-09 01:35:44

1、请问武汉重症医保和大病统筹的区别,分别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提供什么材料。

重症医保是武汉市医疗保险中的一个附属险,分为十个病种,分别是:高血压3期伴并发症、糖尿病伴并发症、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白血病)、精神病、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帕金森及帕金森综合种、系统性红斑狼藏、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办理需带相关资料到各自辖区社保处审核。
你说的大病统筹是不是所谓打“大病救助”,如是的话,则它是民政部门的一种社会救助。办理地点在居委会。

2、武汉重症医保报销标准

办理重症申报办法:
1、患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个人窗口办理的患者直接向所在辖区社保处申报),提交近一到两年连续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由所在单位统一登记,连同重症人员名单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报辖区社保处申报办理。
2、辖区社保处受理初审合格的,发给《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审批登记表》,由参保人员按规定填写相应栏目。
3、初审合格的参保人员持《审批登记表》,到辖区社保处指定的医院作相关检查,鉴定确诊病情,提出治疗建议。参保人员在指定医院鉴定后,将《审批登记表》报社保处、经核准后,发放重症病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在武汉市转重症医保的手续怎么办理

武汉市转重症医保申报手续及资料有: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8、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 。买病历,盖章,就行了。

(3)武汉重症车辆扩展资料:

办事依据:

1、市内转院: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因定点医疗机构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由三级或专科医院诊治科室提出转院申请,转往市内转院定点医疗机构。

2、市内紧急抢救:

参保人员因紧急抢救在市内非定点医院治疗,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单位或个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申请报告,单位盖章,附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窗口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大额疾病医疗保险

4、武汉怎办重症

你好:

办理重症首先要住院,并且得到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其中建议你所有的检查的单据都不要丢了,最关键的就是医生最后出具的出院小结!办理高血压重症是有条件的,具体的条件只有医生和医保办的人知道!

除了上面所说的有关住院诊断证明外,需要证明材料有 ,医保卡,病历首页,身份证,1寸和2寸蓝底彩色登记照.以上复印件各2份.

如果你是退休的,则去单位退休办办理,退休办会帮你代办.
如果你是在职的,则去单位劳资科办理!

5、武汉市社保中心官网办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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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
1.办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规定》(武劳社[2001]12号)、《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若干政策补充规定》(武劳社[2002]46号)、《门诊治疗重症精神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部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暂行规定》(武劳社[2003]16号)、《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补充规定》(武劳社[2003]154号)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慢性疾病暂行规定》(武劳社[2003]155号)。
2.办事程序:
1)患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个人窗口办理的患者直接向所在辖区社保处申报),所在单位统一登记,连同重症人员名单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报辖区社保处申报办理。
2)辖区社保处受理初审合格的,发给《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审批登记表》,参保人员按规定填写相应栏目。
3)初审合格的参保人员持《审批登记表》,到辖区社保处指定的医院作相关检查,鉴定确诊病情,提出治疗建议。参保人员将《审批登记表》报社保处,经核准,发放重症病历,即可到选定治疗医院就医。
3.需提交的资料:申请、近一到两年连续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易地安置参保人员需提交当地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材料),
4.收费标准:无收费
5.收费依据:无收费
6.办事时限:14个工作日。。
六、医疗保险市内转院、市内紧急抢救审批:
1.办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规定》(武劳社[2001]122号)。
2.办事程序:
(1)市内转院: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因定点医疗机构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由三级或专科医院诊治科室提出转院申请,转往市内转院定点医疗机构;科室主任同意后,报医院医保办及分管院长审批签章。参保人员持《转院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市医保中心申报窗口办理,符合条件者即时审批并签章,将一份《审批表》存档备查,另两份交参保人员,一份作报销凭证,一份交定点医院存档。
(2)市内紧急抢救:参保人员因紧急抢救在市内非定点医院治疗,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单位或个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申请报告,单位盖章(灵活就业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附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窗口申报。
这是武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地址办事流程说明,你看看

6、武汉市办理重症需要什么证件,怎么办理?

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
1.办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规定》(武劳社[2001]12号)、《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若干政策补充规定》(武劳社[2002]46号)、《门诊治疗重症精神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部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暂行规定》(武劳社[2003]16号)、《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补充规定》(武劳社[2003]154号)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慢性疾病暂行规定》(武劳社[2003]155号)。
2.办事程序:
1)患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个人窗口办理的患者直接向所在辖区社保处申报),所在单位统一登记,连同重症人员名单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报辖区社保处申报办理。
2)辖区社保处受理初审合格的,发给《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审批登记表》,参保人员按规定填写相应栏目。
3)初审合格的参保人员持《审批登记表》,到辖区社保处指定的医院作相关检查,鉴定确诊病情,提出治疗建议。参保人员将《审批登记表》报社保处,经核准,发放重症病历,即可到选定治疗医院就医。
3.需提交的资料:申请、近一到两年连续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易地安置参保人员需提交当地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材料),
4.收费标准:无收费
5.收费依据:无收费
6.办事时限:14个工作日。。
六、医疗保险市内转院、市内紧急抢救审批:
1.办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规定》(武劳社[2001]122号)。
2.办事程序:
(1)市内转院: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因定点医疗机构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由三级或专科医院诊治科室提出转院申请,转往市内转院定点医疗机构;科室主任同意后,报医院医保办及分管院长审批签章。参保人员持《转院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市医保中心申报窗口办理,符合条件者即时审批并签章,将一份《审批表》存档备查,另两份交参保人员,一份作报销凭证,一份交定点医院存档。
(2)市内紧急抢救:参保人员因紧急抢救在市内非定点医院治疗,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单位或个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申请报告,单位盖章(灵活就业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附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窗口申报。

http://www.wh12333.gov.cn/publish/rbj/C1201012131026430434.shtml这是武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地址办事流程说明,你看看

7、武汉市重症医保

武汉的?你是问像高血压三期重症年度统筹费用5000元的余额吗?好像查不了吧。

我们医院是武汉重症定点医院,医保结算系统会自动核算统筹金额、自负金额,没有注意有没有提示余额的。只有住院挂号时,可以显示年度统筹支付总额。

补充~~~~没有“每个月的500元到账”的说法!只是有年度5000元重症统筹的限制,不用也不会到账——不会转到医保个人账户上。我是这样理解的,真的没有听说过。
还有,接到通知没?重症要年审了,08年12月之前办理的重症?

8、武汉市医保重症怎么办理

武汉市转重症医保申报手续及资料有: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8)武汉重症车辆扩展资料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均有“保险金申请 ”条款,在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保险金申请”条款中的要求;

准备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需要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主要包括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或手术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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