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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车辆闯杆

发布时间:2021-06-09 03:20:33

1、前几天和朋友开车在舒兰收费站跟车闯杆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没撞坏杆!只是砸在车上没砸坏,但是车过去了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高速公路闯杆逃费后果

如果是逃费,逃复就逃了制,当场没抓住也就算了。毕竟逃费这种事很多人都经历过。没抓住也就算了。至于说到闯杆……那就看当地警方了。如果阿特曼难找车牌号追过来,那么这就大了,不过如果是外地车,跑了也就跑了。毕竟这点小事,跨区域太麻烦了,只要没伤人一般就没事!

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基本特征,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 ,可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资料拓展

高速逃费处罚:

拒交、逃交、少交通行费的车辆和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蓄意逃交通行费的车辆,应当补交通行费,并加付五倍的应交票款。逃交车辆通行费无法确定收费里程的,应当按照待交收费站与高速公路网内最远站点收费里程补交并加付车辆通行费。

拒不补交车辆通行费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可以将车辆拖移到指定地点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3、高速路收费闯杆怎么处理?

闯杆,车道栏杆未落就紧随前车不缴费或不领卡强行通过。或直接撞断车道栏杆不缴费,不领卡强行通过。

被抓住后会进行赔偿撞坏的设备款,并补交通行费。未撞坏设备的,补交通行费。如果态度良好可以补交实际通行费,如果态度恶劣,则会被罚缴纳全程通行费(即最远站点到此站点的距离)。

有可能会被拉入黑名单,那要看当班人员有没有看清你的车牌或当班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拉入黑名单后,再次上此段高速或和此段高速有联合稽查协议的其他高速,会要求你处理上次你闯杆造成的的一系列问题。你不处理,就拒绝你上高速或交给交警部门处理。如遇严打闯卡车辆专项行动时,高速部门会联合当地交警,进入当地城市内,拿着闯卡记录,直接抓获违章车辆,并进行强制处理。

4、因为是保安人员,对方车辆闯杆,杆子闯断以后,警察担保,第2天来解决,但是闯杆人不配合

控制不住情绪打人是不对的,虽说是他不配合,但是确实没有这个权力,这个可能不只是受到处罚,可能还要赔偿医药费什么的,积极和当事人沟通,赔偿,赔礼道歉争取原谅吧,看能不能保住工作。

5、下高速时闯杆起了算违章吗

闯杆,车道栏杆未落就紧随前车不缴费或不领卡强行通过。或直接撞断车道内栏杆不缴费,不容领卡强行通过。被抓住后会进行赔偿撞坏的设备款,并补交通行费。未撞坏设备的,补交通行费。如果态度良好可以补交实际通行费,如果态度恶劣,则会被罚缴纳全程通行费(即最远站点到此站点的距离)。有可能会被拉入黑名单,那要看当班人员有没有看清你的车牌或当班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拉入黑名单后,再次上此段高速或和此段高速有联合稽查协议的其他高速,会要求你处理上次你闯杆造成的的一系列问题。你不处理,就拒绝你上高速或交给交警部门处理。如遇严打闯卡车辆专项行动时,高速部门会联合当地交警,进入当地城市内,拿着闯卡记录,直接抓获违章车辆,并进行强制处理。

6、男子跟车闯杆271次逃费超2万涉什么罪被诉?

为偷逃过路费,男子两年内跟车闯杆271次。4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崔某涉嫌盗窃罪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崔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管高速公路上行驶期间,采取跟车闯杆的方式,在京藏高速清河收费站进京出口等地,连续闯杆271次,偷逃过路费共计两万两千零七十五元人民币。

据悉,被告人崔某所驾驶的小型轿车系其父亲所有,但平日都由被告人崔某实际使用,被告人崔某第一次以这种方式偷逃过路费是在2013年6月28日,起初其只是抱着侥幸心理,但没想到第一次就顺利通过收费站点,之后被告人崔某跟车技术更加“娴熟”,前面的车缴费,抬杆未落的时候,被告人崔某就开车紧跟前车迅速通过。当民警找到被告人崔某,其对两年内多次跟车闯杆,偷逃过路费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北京市公路条例第44条规定,对不能提供通行卡的车辆,按照最远端驶入站到本站的距离收取通行费,最后被告人崔某按所行驶路段全程足额补缴了通行费,之前看似占了便宜,实则最后吃了大亏。不仅如此,被告人崔某之后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跟车闯杆一方面破坏了高速公路的正常营运秩序,另一方面也对前车及本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试想如果前车紧急刹车,后车在紧紧尾随的情况下追尾是不可避免的,安全隐患极大。检察官在此提示,无规矩不成方圆,每一名公民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置于不顾,如果始终抱着这种侥幸心理,最后受伤的永远是自己。

目前,该案已经移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也对高速公路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漏洞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在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予以查处。

7、什么是高速公路闯杆?会受到什么处罚?会被拉入黑名单吗?拉入后怎么解决?交完罚款就可以了吗?

高速公路闯杆:高速公路驾车,在车道栏杆未落就紧随前车不缴费或不领卡强行通过。或直接撞断车道栏杆不缴费,不领卡强行通过。

高速公路闯杆处罚:被抓住后会进行赔偿撞坏的设备款,并补交通行费。未撞坏设备的,补交通行费。高速公路闯杆会被拉入黑名单。高速公路闯杆拉入黑名单后,再次上此段高速或和此段高速有联合稽查协议的其他高速,会要求你处理上次你闯杆造成的的一系列问题。你不处理,就拒绝你上高速或交给交警部门处理。可以去高速公路运管局去处理,不然不会让你上高速的。

如果没有领卡,直接上高速,补缴金额为高速公路起点至你下车点,由高速公路收费单位按照规定的车型、费率全程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7)超限车辆闯杆扩展资料:

高速公路闯杆案例:为逃高速收费 司机来京强行闯杆38次

为了省去高速费,薛某来京时38次跟随前车强行通行,甚至闯卡通过。北京晨报记者昨日获悉,海淀警方成功将其抓获,现嫌疑人薛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冀牌车辆多次闯卡

日前,海淀公安分局东升派出所接到辖区道路管理公司报警,称在某超市门前发现一辆冀牌的白色外埠车辆,该车曾多次在高速收费站偷逃高速费。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从道路管理公司员工处了解到,他下班途中经过超市门口时,随意往路边瞟了一眼,却猛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车牌号,这辆车在京藏高速清河收费站多次偷逃高速费,被重点标记在公司系统中。他与公司联系查询后确定该车就是逃费车辆,随后报警求助。

民警在现场并未发现车辆驾驶员,考虑到此人有可能进入超市购物,民警决定在周围蹲守。与此同时,民警告知道路管理公司方面将该车辆偷逃的证据准备齐全,交到派出所做好取证工作。

抱着侥幸心理逃费

果然,没过一会儿,嫌疑车辆的驾驶员出现,就在他准备开车时,民警突然出现并上前询问。嫌疑人薛某表示自己就是该车车主,这车也从未借他人使用过,民警随即把他带回派出所。

经讯问,薛某交代,他家住张家口,前几年拉黑车赚钱,经常往返北京与张家口,拉一些跨两地的上班族。此前在老家听说通过收费站的时候人工和ETC车道的栏杆有一定的时间差,只要跟紧前车就能过去,不用交钱,他以为这样不犯法,也没人查,抱着侥幸的心理,就经常这样偷逃高速费。

民警随后从道路管理公司了解到,从2015年10月到2018年2月,薛某驾驶的车辆共38次偷逃费用共计2600余元。目前,薛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8、停车场闯杆是怎么处理的

如果有摄头被拍到最多赔钱把杆给停车场修好,把停车费补了,没人会处理你,他们没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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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高速收费站闯杆构成什么罪

高速收费站闯杆构成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条明确规定了有关人员在接受了他人的劳务服务后如果以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才对其以罪论处。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对某种“赖账”行为的入罪是非常慎重的。

(9)超限车辆闯杆扩展资料:

跟车闯杆一方面破坏了高速公路的正常营运秩序,另一方面也对前车及本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试想如果前车紧急刹车,后车在紧紧尾随的情况下追尾是不可避免的,安全隐患极大。

检察官在此提示,无规矩不成方圆,每一名公民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置于不顾,如果始终抱着这种侥幸心理,最后受伤的永远是自己。

10、高速闯杆怎么处理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回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答、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任何人不得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活动。

发生前款规定的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10)超限车辆闯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二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摩托车不得高于八十公里,且不得载人。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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