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上牌需要上缴车辆一致性证书吗
不需要。材料附后:身份证(外地户籍还需要暂住证或居住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交强险保单;另外对于北上广深等限号城市,用户还需要提供购车资格证(增量指标)。准备好上述资料后首先需要到购置税征稽所去办理购置税纳税(4S店一般也提供了购置税代缴服务,相比更加便捷),纳税完后就可以获得一本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拍照:接下来就是去车管所正式办理上牌,到达车管所后填写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后,工作人员先对车辆进行拍照,也就是未来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
拓号:车辆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随后需要拓号,用于标识车辆。
车检:现在绝大部分家用乘用车都在免检范围内,如果车辆不在免检范围内则需要进行动力、灯光、尾气、刹车方面的检测。
刑侦:在刑侦检验室填写刑侦验车资料采集表,然后把拓印号以及采集表上交给柜台的业务员录入资料,获得公安局刑侦验车通知书。
验车:为了确认采集表和车辆信息一致,工作人员还会再次打开发动机罩,比对发动机号和车架号。
选号:所有资料录入完毕后,这个时候就可以选号了,选号分为“10选1”“网上”等方式,如果是“10选1”当天就可以拿到车牌;如果“网上”选号,则需要等待数日来领取,或者选择快递直接邮寄到家,自己动手安装车辆号牌,在这期间就需要办理临时号牌上路。
2、车辆一致性证书
当然重要
3、车辆一致性证书重要吗?
车辆一致性证书重要。
1、车辆一致性证书的作用是明确的告知消费者车辆信息的情况,就是告诉消费者车辆信息的一致性,没有车辆一致性证书整车无法出厂。
2、车辆一致性证书,主要是证明所买的车辆参数跟实际车辆相符,在交购置税的时候需要用到,对于后期的保修和二手车交易没有影响。
(3)车辆一致性性证书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认监委2010年第11号公告《关于对商用车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车辆一致性证书的实施时间做出了如下调整:
1、对商用车辆产品COC证书参数的第二部分的要求,调整至 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自2012年1月1日起获证商用车产品出厂时随车附带的COC证书中应包含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第二部分的参数。
2、对于COC证书的编号,在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第1、2、4部分不变的前提下,第3部分代码的长度,可由企业自定,但须将编号规则向指定认证机构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车辆一致性证书
4、车辆一致性证书的内容是什么?
车辆一致性证书第一部分(车辆总体信息——用于完整/多阶段制成车辆)。
5、车辆一致性证书是合格证吗?
不是的
车辆一致性证书是企业在出厂的每一辆车上须附带一张经企业盖章和/或车辆一致性主管人员签字的车辆一致性证书。
车辆一致性证书由两部分组成,企业也可以先选择防伪企业来制作车辆一致性证书,同时在证书上面还有很多的防伪技术,以达到安全的目的,以此来避免车辆一致性证书被仿冒使用。
6、车辆一致性证书和车辆登记证书是同一个东西吗
不是
车辆一致性证书是根据国家认证监委会2008年第1号公告关于修订《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对车辆的一致性进行认证的证明。
车辆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并在其上记录车辆的有关情况,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
7、关于车辆一致性证书
这是2010年刚刚加来入的证书源
作用是让您知道车辆更为详细的信息,
没有这个证书无法出厂的。
但是上户的时候用不着车辆一致性证书。
应该就是你的车的吧?
别人的是不会放到你的袋子里的。
据说车辆在上户缴纳车辆购置附加税的时候,国税局要求验收车辆一致性证书
以上回答由北京凯迅惠商防伪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张德龙提供
8、车辆的一致性证书真的有用吗?
您所提到的车辆一致性证书,主要是证明您所买的车辆参数,跟实际车辆相符。在交购置税的时候需要用到。对于后期的保修和二手车交易没有影响。建议您如果有需求,尽量让4S店帮您找到。
车辆一致性证书是根据国家认证监委会2008年第1号公告关于修订《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对车辆的一致性进行认证的证明。
内容方面
1. 企业在出厂的每一辆车辆上须附带1张经企业盖章和/或车辆一致性主管人员签字的车辆一致性证书。
2. 车辆一致性证书由两部分组成,企业也可以先选择防伪企业来制作车辆一致性证书,同时在证书上面还有很多的防伪技术,已达到安全的目的,以此来避免车辆一致性证书被仿冒使用。
第一部分为车辆总体信息部分,用于完整车辆见本附件附录1,用于非完整车辆见本附件附录2; 其中车辆一致性性证书编号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CCC工厂编号(由认证机构给出的7位字母和数字组合);第二部分为车型系列代号(由4位字母或数字组成(IOQ除外),由企业定义,并与附件2附录1中有关内容一致,要求在该车型系列停产5年以内代号不得重复使用);第三部分为一致性证书序列代号(由不多于12位的字母或数字组成,由企业定义,要求为:车辆一致性性证书内容(车辆识别代号和发动机号及颜色除外)不同的不能使用相同编号,且按照本规则附件1规定不能划分为同一车辆型号的不能使用相同编号);第四部分为一致性证书版本号(与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修订号相一致性)。编号建议使用电子代码。
第二部分为车辆一致性证书参数部分,用于M1类完整车辆或多阶段制成车辆见本附件附录3,用于
M2和M3类完整车辆或多阶段制成车辆见本附件附录4,用于N1、N2和N3类完整车辆或多阶段制成车辆见本附件附录5,用于O1、O2、O3和O4类完整车辆或多阶段制成车辆见本附件附录6,用于M1类不完整车辆见本附件附录7,用于M2和M3类不完整车辆见本附件附录8,用于N1、N2和N3类不完整车辆见本附件附录9,用于O1、O2、O3和O4类不完整车辆见本附件附录10。
3. 车辆一致性证书建议使用最大规格:A4 (210 × 297 mm), 或折叠成 A4的纸张,一面为车辆 总体信息部分,另一面为车辆一致性参数部分。
4. 企业应采取防伪措施以避免车辆一致性证书被仿冒使用。
5. 一致性证书中带“*”号的项目可暂缓,具体要求时间另行通知。
6. 初次认证时,企业应将全部车辆一致性证书式样报认证机构,经批准后使用。每次认证变更企业须提交本次认证变更涉及的车辆一致性证书范围和新证书开始使用时间的正式说明,并将调整后的车辆一致性证书式样报认证机构,经批准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