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车怎么申请报废
当时没找保险公司么
一般保险公司估计危险费用超过车辆残值就会推定全损,也就是直接报废不修咯
现在报废可能有一定的麻烦,因为你过检了,但是你现在又不可能去年检
找当地的交管或车管部门去问问吧
2、交通事故 车辆报废标准是什么?
早年的时候私家车的强制报废标准为期限10年,简直就是浪费资源。后来2000年《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中,延长到了15年。而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里做了新规定: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也就是说:私家车15年强制报废政策取消!
但是,私家车报废年限取消并不是说汽车永远不会被报废,下面这3种情况仍需报废。
1.里程达到60万公里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报废里程数是60万千米。
也就是说虽然没有报废年限的说法了,但是开到60万公里以后也要被强制废。
不过小编相信基本不会有人把车开到60万公里的,就算有那也是极少数的情况。哪怕是一些经常出差的公务车,一年开3万公里,那也要开20年。公务车才不会有人开20年那么多吧!
2.里程达到60万公里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目前私家车的年检规定是:7座以下的新车6年一审,6年内每两年去车管所领证盖章,不用上线;7-15年内每年检一次;15年以后半年检一次。如果大家不按时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汽车将会面临强制报废。
而“3个动车检验周期”是多长时间?不是指3年,而是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周期。
比如一辆全新的7座以下私家车,根据“私家车六年之内2年一检”的规定,新车的周期就是2年,3个检验周期就是6年。若新车连续6年未年检,就会被强制报废。
3.超出国家的排放标准限制
这一条才是重点,也是影响爱车强制报废的关键!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应当强制报废。
每出一个新的排放标准,就意味着将有一批老车要被淘汰。根据现有的排放标准,在一些城市国四上牌都很困难了,而国二国三更是已经走在了报废的路上。
(2)事故车辆报废扩展资料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国六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式的国六标准将于2017年底正式出台,2020年正式实施。
“国六”标准一旦实施,国三车可能被强制报废、国四车慢慢不允许上牌 ,国五新车可能贬值加快!
但是,还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私家车报废年限已取消,这下面这些车型并!没!有!取消,一旦到了年限就会面临报废!
此外,如果车辆提前报废,会下发相应的补贴。根据不同排量,不同工种的车型,在申请报废后,所获得的奖励补贴也是不同的。可参考下表↓↓
3、事故车报废条件是什么。
车辆报废标准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3)事故车辆报废扩展资料: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事故车报废了怎么处理?
事故车报废了车主要申请注销登记,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4)事故车辆报废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一十五条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喷涂标志图案的;
(三)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
(四)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
5、车辆出了事故什么情况报废?
车辆报废由三个标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安全性能。交通事故通常报废的是因为其无法正常使用了,安全性能上,无法修复。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6、车辆事故报废怎么理赔
报废车造成交通事故,没有保险的,根据实际损失,由肇事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无保险的或保险过期未续保的,由肇事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有交强险的,先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有超出部分的,有商业保险就由商业保险予以赔偿,若仍有不足的或无商业保险的,由肇事方承担余下部分赔偿责任。
7、交通事故车辆报废要怎么处理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购买了保险的,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按照法定的理赔流程走,保险公司需要进行检查勘查,确定车辆的具体损失情况。那么,交通事故中报废车辆如何赔付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造成了损伤,保险公司会主张“以修为主”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车辆报废的标准,就会按照合同上面签订的条款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用来修理车辆。如果当车辆损伤已经达到了报废的标准,即评价车辆的维修费用与车辆的实际价值相同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所以,如果车主自己认为爱车报废了,是不能申请报废索赔的,还要看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对于新手,由于缺乏经验,十分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很多车辆的一两个配件的维修费用就达上千元了,因此,很多车主合理购买车损险,轻则车身部分变形,重则车辆报废,均可获得一些补偿。
交通事故车辆如何进行保险理赔
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赔付规定: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立即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赔付时间: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如果当车辆损伤已经达到了报废的标准,即评价车辆的维修费用与车辆的实际价值相同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造成了损伤,保险公司会主张“以修为主”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