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一定要贴在车窗上吗
不用,挡风玻璃上不用再贴年检标了。
6月20日起河南将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据介绍,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分两批进行,首批自2020年4月25日起,包括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等12个省份。第二批自6月20日起,包括河北、山西、河南等15个省份,实现全国全覆盖。
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发放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将更加便利群众及企业申领、出示和使用。
(1)车辆合格检验标志扩展资料
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标志业务时,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
属于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在用车辆尚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使用。
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在网上下载使用,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2、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合格标志号是什么号?
背面有标志号、车牌号码、有效期,合格证的标志号代表的是XXX省XX市XX区。供交警查验使用。
各种凭证
(1) 购车发票
购车发票是购车时最重要的证明,同时也是汽车上户时的凭证之一,所以在购车时您务必向经销商索要购车发票,并要确认其有效性。
(2)车辆合格证。
(3) 三包服务卡。
根据有关规定,汽车在一定时间和行驶里程内,若因制造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或损坏,凭三包服务卡可以享受厂家的无偿服务。不过像灯泡、橡胶等汽车易损件不包括在内。
(4) 车辆使用说明书。
用户必须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合理使用车辆。若不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而造成的车辆损害,厂家不负责三包。使用说明书同时注明了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和维护调校所必须的技术数据,是修车时的参照文本。
(2)车辆合格检验标志扩展资料:
年检注意事项:
我们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汽车交强险的保单,因为交强险是汽车检车的时候,一个重要的保险品种,如果你的交强险不在有效期内的话,那么将不能通过,所以一定要提前缴纳交强险。
大家在进行汽车年检的时候,一定要带齐所有的证件,千万不要拉下什么证件,那样就会出现问题。主要需要带的是驾驶证,另外各类保险、汽凭证等可能会用得上的证件和文件,这样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大家千万记住去汽车年检的时候,最好自己先提前检查一次汽车,这样汽车才能够顺利的通过检验。另外我们年检汽车之前,一定要清洗汽车,保障汽车的整洁,这样年检通过率比较高。
3、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一定要贴在车窗上吗?
要贴。
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需要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2013年1月1日实施),第五章第一节记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3)车辆合格检验标志扩展资料:
小汽车年检标志要贴的:
1、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按照国家有关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2、强制保险标志:车辆强制保险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强制参加的保险。是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从而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事故发生时,交强险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对装用点燃式发动机(大多数是使用汽油或天然气的汽车)达到国Ⅰ及以上标准的机动车、装用压燃式发动机(大多数是使用柴油的汽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机动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俗称绿标);对其他符合出厂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俗称黄标)。
4、领取车辆年检合格标志需要什么
以天津市为例,领取车辆年检合格标志需要以下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4、属于车辆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
(4)车辆合格检验标志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三点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四点 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天津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整车型号、编号、发动机号码、底盘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
(二)伪造、冒领、涂改、挪用机动车注册登记文件或检验合格标志;
(三)使用明知是伪造、冒领、涂改、挪用的机动车注册登记文件、号牌、行驶证或检验合格标志;
(四)非法拼装机动车辆;
(五)擅自安装或使用国家规定的特种车辆警报器、标志灯具、徽记、号牌或使用证;
(六)非法拆卸或扣留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5、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是一定要贴,如果没贴而是放在身上被交警看到会处罚。
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国务院颁发的《交通法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应当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在车前窗玻璃的右上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第11条表述意思: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另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第13条表述意思: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交警可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没有按规定放置强制保险标志的,除了罚款外还将被扣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6、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是什么?
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按照要求进行机动车检验合格后,发放的标志。车辆应当按照要求定时进行年检,年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6)车辆合格检验标志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7、属于6年内免检车辆,申领检验标志需要带哪些资料
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相关人士分析,“检验周期是法定的,此次私家小汽车检验周期没有发生变化,仅是试行对6年内新车免予上线检测。因此,车主还是要每2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
免检车辆仍需到交管部门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自2014年9月1日起,对6年内免检车辆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也无需到机动车检测站检测尾气排放,可以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
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具体办理方法
机动车所有人需填写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并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前往公安交管部门申领免检
标志。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核发免检车辆检验标志业务时,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相关手续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
合格标志,并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
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具体地点
免检车辆车主可到车管所、各区、县(市)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车交易市场等30个交警服务窗口就近申领检验合格标志。请注意:各机动车检测站不受理免检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8、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合格标志号是什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