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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法院查封

发布时间:2021-06-13 22:55:48

1、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可以正常行驶使用吗?

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可以正常行驶使用。

解释原因:

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可以正常上路行驶的,但不允许买卖、抵押或者挪作它用。

若要进行处置,必须经法院同意,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后方可,否则,就要追究法律责任。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解除抵押、质押登记。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并未规定法院查封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1)车辆法院查封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下列物品在人民法院查封过程中不得检查: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用具和家庭生活所必需的其他物品。

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所必需的生活费。地方政府制定最低生活标准的,按照最低生活标准确定必要的生活费。

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完成义务教育所需的物品。

未发表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作品。

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应作为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和医疗用品。

被执行人所获得的勋章、其他荣誉物品或者奖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不动产时的注意事项: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加盖印章或者发布公告,并可以提取、保管有关产权证明。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应当通知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对未经登记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不得反对。

2、车辆被查封什么意思?

一、查封有三种,第一是分期付款车,拖欠银行款项,银行申请法院催款,法院给车管所发查封通知,禁止审验等一切业务。二、第二是全款车,车主欠帐,债权人申请法院先将车辆保全查封,然后判决归属。三、最后就是犯罪分子使用车辆犯罪或者用赃款购车,公安局为追回车辆,查封,禁止审验,过户等一切业务。

3、法院查封车辆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人民法院查封:

  1、工作证;

2、介绍信;

3、协助执行通知书(注明机专动车车辆识别代号属);

4、裁定书。

二、《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过户)。

4、我的车被法院查封,我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车辆查封只是查封了车辆档案,没有实际扣押,查封的具体行为没有完结的,可以开。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车辆绝对不能开,查封车已经被执行到位,已经在扣车场,开是非法处置或盗抢法院查封的财产罪。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5、车辆状态查封什么意思

一、卖车锁定,这种情况特别的少,但是并不是没有这种案例,如果是刚买来的车,在付款等其它手续都弄好的情况下,找卖车的取消锁定就好了。
二、经济方面锁定,因为你的经济原因,车子被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强制的锁定,比如拉封条等,那么把自己经济方面原因还清楚,法院或者公安机关自然就会帮你取消锁定。
三、违章锁定
驾驶证是有一定的分数量的,当你违规超过或者达到了那个分数量,机动车自然就会被交通警察锁定,又或者你的车子达到了报废的年限,机动车也会被强制锁定的。

6、法院查封车辆最后怎么处理

1、如果被执行人按时还款,则解除查封,返还车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依法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欠款,如有剩余则返还被执行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6)车辆法院查封扩展资料

案例:

欠银行钱又输了官司,被执行人迟迟不能依法履行判决。近日,扶风县法院执行法官决定,强制拍卖“老赖”唐某名下的一套别墅,最后以1129.42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为申请执行人追回了案款。

据了解,此次执行源于扶风法院受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5年,陕西某棉纺公司以唐某位于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的一套别墅作为抵押担保,向扶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700万元。

2017年4月,因该棉纺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扶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6月,扶风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该棉纺公司偿还扶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900余万元并承担诉讼费6.4530万元。

由于该棉纺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还款义务,扶风县农村信用联社于2018年1月23日向扶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是该棉纺公司、唐某成了该案的被执行人。

经过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该棉纺公司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而唐某名下除了被抵押的别墅外,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法院执行。针对此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强制拍卖被执行人唐某名下的这套别墅,尽快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案款。

经过对涉案别墅查封、扣押、评估后,立即通过网络平台对涉案别墅进行拍卖并顺利拍卖成交。这套房屋的二拍起拍价格为1011.42万元,最后以1129.42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溢价率11.7%。至此,扶风法院成功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回全部款项。

据悉,截至目前扶风法院累计网络拍卖13次,成功拍卖4案(房产2栋,车辆2辆),有效拍得案款1171.76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老赖”欠银行钱不还 法院拍卖千万元别墅抵债


7、汽车查封状态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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