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违章跟驾驶人违章的区别
区别在于:机动车违章是针对车辆,驾驶人违章是针对驾驶员。
机动车违章一般指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有违法行为,被电子眼拍到;由于电子眼无法识别驾驶员身份,就只能记录车辆号牌违章;这时候就会说该机动车违章,机动车在年审的时候必须处理这些违章才能年审。
驾驶员违章是指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有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现场主抓,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等证件,然后将违章信息联网记录在该驾驶员驾驶证上面。这种情况必须驾车当事人去处理违章。
2、汽车行驶证和驾驶人不是同一个人,会有什么麻烦?
不影响。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也就是证明车辆也资格上路行驶,至于驾驶员是否有资格驾驶此车辆,需要看驾驶证。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在国际上,对驾驶证的定义为:“为了驾驶汽车,主管当局发给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摘自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关于劝告汽车司机批准方式的最低统一规则》)
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3、车辆与驾驶人管理的意义有哪些?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应
4、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不一致时责任如何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若驾驶人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其在履行雇佣活动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其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雇员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雇主在承担责任后还可以向雇员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即使车辆的使用人与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仍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予以赔偿。
(4)车辆与驾驶人扩展资料
案例:
张某有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出租给了王某使用,王某在使用期间雇用李某开车,2015年11月,李某由南向北行驶过程中,适有黄某由东向西横过公路,被告李某驾驶车辆前部与黄某相撞,造成黄某受伤。交通队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
事故当日黄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为此花费大量医疗费及其他费用。事故发生时李某系履行雇佣活动。后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张某、王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鉴定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
本案中,张某将其所有的车辆出租给王某后,王某雇佣的李某将黄某撞伤,王某作为雇主,应当对黄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能够证明申某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则张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其有过错,则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5、车主和驾驶人的关系
这样可以的,也不需要办什么手续,年检的时候你可以代办的,现在很多人车子年检都是找修理厂帮忙带办的。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司机逃逸的话,就只能找车主了。没有逃逸当然还是找这个司机,如果司机没有驾照的话是车主全责。有的时候车主也会牵扯到一些连带责任的。
6、车主与驾驶人不一致时,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车主还是驾驶人承担责任?
驾驶人的责任。 车主一般没责任。除非驾驶人是无证驾驶,这样车主就是故意将车借给不具备驾驶能力的人罪,车主要被吊销驾照的。 但是也是次要责任,关于赔偿什么的,还是驾驶人负责。
7、驾驶和驾驶人是什么意思?有区别吗?
机动车驾驶证就是持有中国证件才可以驾驶机动车,没有就是无证驾驶,会被拘留。 机动车行驶证就好比车辆的身份证,车辆上户后就会有的,如果没有就是黑车,没有户口,被查到就会处罚的。
8、交通事故中,驾驶人与汽车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况怎么办?
你说的以下几个观点都是正确的,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1.受雇司机从事雇佣活动,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2.针对借用、租赁、转让、非盗抢等情形下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则上由驾驶人承担责任,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过错责任(机动车安全、驾驶人资格)
3.挂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实际所有人和挂户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驾驶员在执行公务或雇佣开车情况下,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时,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时,驾驶员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