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货车超限的规定尺寸到底是多少呢?
货车超限的规定尺寸:
(1):挂车车长为挂车最前端至最后端的距离
(2):即原三轮农用运输车;
(3):即原四轮农用运输车;
(4):车长限值不适用于不以运输为目的的专用作业车;
(5):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26000kg的汽车起重机的车长限值为13000mm;
(6):当货厢与驾驶室分离且货厢为整体封闭式时,车长限值增加500mm;
(7):当货厢与驾驶室分离且货厢为整体封闭式时,车长限值增加1000mm;
(8):对于货厢与驾驶室分离的厢式货车、厢式半挂车及厢式汽车列车,当货厢为整体封闭式的时,车宽最大限值为2550mm;
(9):定线行驶的双层客车车高最大限值为4200mm;
(10):车长及车宽限值不适用于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车长限值不适用于运送车辆的专用半挂车(但与牵引车组成的列车长度需符合本标准规定)和运送单箱长度大于12.2m(40英尺)集装箱的框架式集装箱半挂车;
(11):对于整体封闭式厢式半挂车和集装箱半挂车,车长最大限值为13000mm;
(12):自2008年1月1日起,在高等级公路上使用的整体封闭式厢式半挂车,车长最大限值为14600mm;
(13):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列车和运送单箱长度大于12.2m(40英尺)集装箱的框架式集装箱列车除外;
(14):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挂车列车除外;
(15):2007年1月1日以前,集装箱挂车列车装备空集装箱时,车高最大限值为4200mm。
2、超载超限认定标准
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各地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以下第1至第5种情形,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以下第6种情形,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
1.两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2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3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5种情形,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3、交通部规定的超限车辆是以什么为标准的??
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 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 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
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 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 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 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
核定载质量的。
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一至五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六种情形。
4、载货汽车超限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载货汽车超限标准为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4)车辆超限标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2、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3、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4、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5、什么是超重车辆?国家对超限车辆有何规定?
超出桥梁设计荷载总重或轴重的车辆为超重车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0年第2号通令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称为超限运输车辆。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m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m以上);
(2)车货总长18m以上;
(3)车货总宽度2.5m以上;
(4)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kg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kg以上;
(5)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kg;
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kg;
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kg;
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kg;
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kg;
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kg;
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kg。
6、2011超限超载新规定标准尺寸各个车辆是多少
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一至五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六种情形。随着全省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由“只治超,不罚款”转向严管重罚,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煤炭工业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通告》。按照《通告》精神,省交通厅公布了针对超限车辆具体处罚标准。对于超限超载车辆按超载量除以不同数额罚款,累计超载3次及以上加罚千元;超限超载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优惠;同时对超限超载车辆征收公路赔(补)偿费。
7、交通部最新的治理超限车辆的标准是?
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 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 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 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 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 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一至五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六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