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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车辆注销

发布时间:2021-06-16 16:39:39

1、车辆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的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还应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上述资料由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送交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灭失证明。

(三)机动车因故不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海关出具的机动车离开中国境内的出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其出境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6、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应当处理完毕。 

(四)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5、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应当处理完毕。

(五)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六)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七)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按以下流程办理:

1、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正本,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2、机动车所有人凭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正本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1)什么是车辆注销扩展资料

所谓机动车辆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

参考资料:机动车辆--网络

2、车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销户

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需办理报废的车辆。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的;

2、机动车灭失的;

3、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

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对于因机动车灭失无法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应当公告该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作废。

(2)什么是车辆注销扩展资料

(一)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的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还应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上述资料由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送交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灭失证明。

(三)机动车因故不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海关出具的机动车离开中国境内的出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其出境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6、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应当处理完毕。

(四)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5、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应当处理完毕。

(五)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六)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七)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按以下流程办理:

1、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正本,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2、机动车所有人凭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正本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机动车注销和机动车车牌注销有什么不同?

机动车注销说明车辆报废了。
车牌注销就是车辆的车牌号现在不在使用,但是还没到报废年限。
机动车车牌注销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二块车辆号牌。
(四)《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
(六)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还应当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七)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八)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九)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十)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同时填写提交《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二)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带齐相关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
1、机动车灭失的;
2、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三)到登记审核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注销登记。
(四)到银行付费窗口付费。
(五)到发证窗口领取注销凭证。
(六)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七)本市机动车所有人在异地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到上海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凭身份证明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其他相关凭证。
(八)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2、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3、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4、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4、小车销户是什么意思

汽车销户是指已经在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汽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志、灭失或者交通事故已经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汽车拥有人需要为汽车申请注销登记

5、车不在了怎样注销车辆

第一,带着行驶证和汽车,去当地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由他们开出报废手续给你,前提是你这个车一定要是开过去的,而不是拖过去的。而且车上的零件和部件要齐全。然后他们会给你几百块钱,你可以拿着报废单子去车管所销户。

第二,如果因失窃的话,那就先去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一般3-6个月,找不到车的话,会开证明给你,你可以带着证明去车管所注销。

第三,如果是因为经济纠纷,造成车辆不在你手中的话,那只能去法院起诉。等拿到判决书再去车管所销户。

二、办理流程

(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二)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三)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号牌、行驶证应同时办理补发手续。对其他原因无法交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的,由车辆管理所公告作废。

车辆注销一共分三种情况,如果说是因为丢失的话,那么应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的,公安机关在3到6个月找不到的话,就会开车辆丢失证明,带着这个证明到车管所注销就可以。还有一种就是报废的话,拿着报废单子到车管所注销

6、车辆注销要些什么手续

去当地车管所带上以下材料去办理:
申报材料:
1、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2、 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的,由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
3、 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4、 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5、 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出境证明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6、 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还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原件
7、 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还需提交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8、 属于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时所需携带的材料同上。车辆所有人在报废地申请结束后,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回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9、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7、车子注销需要什么条件

一、办事条件: (一)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因其他原因申请注销的,应办理注销手续。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得办理。 二、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文后的有关说明):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二块车辆号牌。 (四)机动车回收企业代机动车所有人申请的,需《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五)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七)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并且在《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八)《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领取]。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和《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二)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三)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号牌、行驶证和《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的,应同时办理补发手续。对其他原因无法交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的,由车辆管理所公告作废。 四、收费标准: 报废手续费:5元/辆涉[92]191号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2号) 六、办结时限: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

8、车辆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我国法律规定,在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登记时,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来办理手续。如果车辆属于盗抢的机动车时,那么就需要提供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和机动车失窃报案传递单等来办理手续。

9、给车销户需要什么手续

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登记需要以下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车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3、属被盗抢的机动车,需有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被盗抢机动车的上网信息证明;交管局交通秩序处《机动车失窃报案传递单》。

4、属于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需要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和物资回收部门的证明。

5、报废的机动车属于报废公司的,需提供《报废汽车技术鉴定表》和《物资回收证明》。

6、《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9)什么是车辆注销扩展资料

机动车自动注销

我国现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进行了规定,而最大的变化就是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虽然没有使用年限制,但是行驶60万公里后会引导报废。

参考资料

网络-机动车-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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