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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注销需要

发布时间:2021-06-18 03:25:02

1、车辆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我国法律规定,在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登记时,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来办理手续。如果车辆属于盗抢的机动车时,那么就需要提供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和机动车失窃报案传递单等来办理手续。

2、车子注销需要什么条件

一、办事条件: (一)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因其他原因申请注销的,应办理注销手续。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得办理。 二、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文后的有关说明):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二块车辆号牌。 (四)机动车回收企业代机动车所有人申请的,需《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五)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七)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并且在《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八)《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领取]。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和《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二)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三)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号牌、行驶证和《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的,应同时办理补发手续。对其他原因无法交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的,由车辆管理所公告作废。 四、收费标准: 报废手续费:5元/辆涉[92]191号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2号) 六、办结时限: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

3、给车销户需要什么手续

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登记需要以下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车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3、属被盗抢的机动车,需有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被盗抢机动车的上网信息证明;交管局交通秩序处《机动车失窃报案传递单》。

4、属于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需要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和物资回收部门的证明。

5、报废的机动车属于报废公司的,需提供《报废汽车技术鉴定表》和《物资回收证明》。

6、《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车辆注销需要扩展资料

机动车自动注销

我国现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进行了规定,而最大的变化就是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虽然没有使用年限制,但是行驶60万公里后会引导报废。

参考资料

网络-机动车-注销登记

4、车辆销户怎么办?

1.首先,要想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就应该注意可申办的对象。对于车主朋友来说,并不是所有的汽车都可以办理注销手续的,而是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根据最近公安部5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中的相关条例来看,办理的对象主要是凡领有本市正式号牌的机动车,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需办理报废的车辆。这样的车辆只要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就能实现快速办妥手续。
a、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上海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和《上海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b、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
c、在《上海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第一联上粘贴发动机和车架钢印号的拓印;
d、携带报废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不需)、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牌照两块;
e、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时需要注意的是,报废的车辆若遗失行驶证、牌照的,须同时办理补牌证手续;
f、办理登报声明手续;
g、旧车必须送往拆车厂拆旧解体。
h、车主身份证明(单位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证IC卡、私车车主身份证)
2.以上是主要的车辆注销手续,但是对于不同的车辆而言,它们的注销方式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根据《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的实际记录中可以看出,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需要民警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出境证明。因此根据自身汽车的实际情况进行准备相关手续是很有必要的。另外,在办理过程中还需要严格审核《永州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永州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确认粘贴的发动机号,车架钢印号码和加盖拆车厂业务专用章。收缴牌照、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并把报废车辆的有关信息输入电脑。

5、汽车销户需要哪些手续

汽车销户所需手续:

1、《机动车停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号牌;

5、车主身份证;

6、属于报废的,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7、属于车辆灭失的,还需提供灭失证明材料;

8、属于使(领)馆外籍机动车退运出境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9、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

(5)车辆注销需要扩展资料:

车不在了注销车辆流程:

第一,带着行驶证和汽车,去当地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由他们开出报废手续给你,前提是你这个车一定要是开过去的,而不是拖过去的。而且车上的零件和部件要齐全。然后他们会给你几百块钱,你可以拿着报废单子去车管所销户。

第二,如果因失窃的话,那就先去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一般3-6个月,找不到车的话,会开证明给你,你可以带着证明去车管所注销。

第三,如果是因为经济纠纷,造成车辆不在你手中的话,那只能去法院起诉。等拿到判决书再去车管所销户。

6、车辆销户需要哪些手续

其实很简单,就是你车的大本,你的驾驶执照,你的车牌子,再把你的车开过去,到当地的汽车报废办事处就可以,有的地方是到
车管所
去!都可以

7、车辆消户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机动车停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车主身份证。

1、属于报废的,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属于车辆灭失的,还需提供灭失证明材料;属于使(领)馆外籍机动车退运出境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3、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

(7)车辆注销需要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有: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布)中第三、四条为:

1、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2、将第三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8、车辆注销手续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机动车报废解体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二)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因失火、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证机动车灭失明。

(三)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号牌;

6、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号牌;

6、机动车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出境证明为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8)车辆注销需要扩展资料:

一、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情形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二)机动车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灭失;

(三)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四)机动车因质量问题退车。 

二、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

(二)机动车符合注销登记的情形;

(三)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三、不予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六)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办理地点

(一)因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申请注销登记或外省市机动车在本市申请异地注销登记的,在机动车所有人交售机动车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所属车管分所办理;

(二)已登记的机动车灭失的,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三)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本市机动车在外省、市车辆管理所办理异地注销登记的、因其他情况办理注销登记的,在车辆管理所办理。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

不收费。

参考资料:

机动车注销登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9、注销车辆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理部门:车管所
二、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窗口
三、申报条件: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
四、申报材料:
1、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2、 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的,由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
3、 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4、 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5、 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出境证明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6、 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还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原件
7、 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还需提交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8、 属于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时所需携带的材料同上。车辆所有人在报废地申请结束后,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回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9、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五、办理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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