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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丢失报警

发布时间:2021-06-20 03:56:30

1、车辆丢失半年了能报案吗?

能报案,但是因为丢失车辆比较久了,给追回车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十多年前丢失的车辆现在可以报案吗?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十多年前丢失的车辆,现在报案保险是不赔偿的。因为车辆保险的理赔期限是两年。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3、汽车丢了怎么办,要报警么

汽车丢失了怎么办,先向公安局报案,也许他们能把车找回来,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车找不回来他们会赔偿损失。向公安局报案要在24小时内,不可抗因素(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

如:丢车时没及时发现;发现丢车后由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动乱不能及时报案等等)除外。向保险公司报案要在48小时之内,否则保险公司拒赔,不可抗因素同样除外。不能亲自前去的,也可打电话或发传真报案,然后再补办报案手续。

(3)车辆丢失报警扩展资料:

丢车索赔程序:

1、报案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权益转让书》,和一张盗抢险索赔所需手续清单。

2、等三个月保险公司报案后,耐心等三个月。因为公安部门需三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并给开《丢失证明》,有《丢失证明》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3、开丢失证明丢车满三个月后:写一份关于丢车情况的报告,并拿一份填好了的权益转让书交给丢车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开丢车情况证明;之后,带丢车情况报告、填好的权益转让书和分局开的丢车证明去市公安局二处十队,由二处开出一份正式的丢失证明供索赔使用。

4、开停驶证明带上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到公路局开一份车辆停驶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

5、递交索赔单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权益转让书》、《丢失证明》、汽车钥匙、《停驶证明》、车主证件、养路费收据、《赔款结算单》。以上单证中,如有随车丢失的需到原单位去补办。《丢失证明》和《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一项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6、领赔款递交完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参考资料:网络—车辆保险理赔程序

4、遗失车辆如何报警

先向公安局报案,也许能把车找回来;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车找不回来他们会赔偿损失。向公安局报案要在24小时内,不可抗因素(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如:丢车时没及时发现;发现丢车后由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动乱不能及时报案等等)除外。向保险公司报案要在48小时之内,否则保险公司拒赔,不可抗因素同样除外。不能亲自前去的,也可打电话或发传真报案,然后再补办报案手续。
丢车索赔程序
(一)、报案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在保险公司理赔
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权益转让书》,和一张盗抢险索赔所需手续清单。
(二)、等三个月保险公司报案后,耐心等三个月。因为公安部门需三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并给开《丢失证明》,有《丢失证明》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三)、开丢失证明丢车满三个月后:写一份关于丢车情况的报告,并拿一份填好了的权益转让书交给丢车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开丢车情况证明;之后,带丢车情况报告、填好的权益转让书和分局开的丢车证明去市公安局二处十队,由二处开出一份正式的丢失证明供索赔使用。
(四)、开停驶证明带上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到公路局开一份车辆停驶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
(五)、递交索赔单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权益转让书》、《丢失证明》、汽车钥匙、《停驶证明》、车主证件、养路费收据、《赔款结算单》。以上单证中,如有随车丢失的需到原单位去补办。《丢失证明》和《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一项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六)、领赔款递交完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丢车索赔所需单证有哪些: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需签字。
2、《保险单》:原件。
3、《行驶证》:原件。
4、《购车发票》:原件。
5、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原件。
6、《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7、《丢失证明》:由市公安局提供。
8、汽车钥匙:原件。
9、《停驶证明》:公路局提供。
10、车主证件:车主是单位的需营业执照;是个人需身份证。
11、养路费收据:原件。
12、《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其中,《丢失证明》、《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少一项保险公司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5、车丢了,怎么报案?过程

先向公安局报案,也许他们能把车找回来;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车找不回来他们会赔偿损失。向公安局报案要在24小时内,不可抗因素(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如:丢车时没及时发现;发现丢车后由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动乱不能及时报案等等)除外。向保险公司报案要在48小时之内,否则保险公司拒赔,不可抗因素同样除外。不能亲自前去的,也可打电话或发传真报案,然后再补办报案手续。
丢车索赔程序
(一)、报案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在保险公司理赔
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权益转让书》,和一张盗抢险索赔所需手续清单。
(二)、等三个月保险公司报案后,耐心等三个月。因为公安部门需三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并给开《丢失证明》,有《丢失证明》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三)、开丢失证明丢车满三个月后:写一份关于丢车情况的报告,并拿一份填好了的权益转让书交给丢车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开丢车情况证明;之后,带丢车情况报告、填好的权益转让书和分局开的丢车证明去市公安局二处十队,由二处开出一份正式的丢失证明供索赔使用。
(四)、开停驶证明带上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到公路局开一份车辆停驶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
(五)、递交索赔单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权益转让书》、《丢失证明》、汽车钥匙、《停驶证明》、车主证件、养路费收据、《赔款结算单》。以上单证中,如有随车丢失的需到原单位去补办。《丢失证明》和《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一项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六)、领赔款递交完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丢车索赔所需单证有哪些?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需签字。
2、《保险单》:原件。
3、《行驶证》:原件。
4、《购车发票》:原件。
5、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原件。
6、《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7、《丢失证明》:由市公安局提供。
8、汽车钥匙:原件。
9、《停驶证明》:公路局提供。
10、车主证件:车主是单位的需营业执照;是个人需身份证。
11、养路费收据:原件。
12、《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其中,《丢失证明》、《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少一项保险公司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6、车丢了,报警需要那些材料

车辆丢失报案失主不需要带什么手续。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7、车辆丢失报警后多少时间就能把车辆指标更新出来?

车辆丢失报警后呢一般都是在七个工作日都基本上就可以了啊,你可以在同时跟警员他们去方便去了解一下

8、遗失车辆如何报警?

先向公安局报案,也许能把车找回来;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车找不回来他们会赔偿损失。向公安局报案要在24小时内,不可抗因素(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如:丢车时没及时发现;发现丢车后由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动乱不能及时报案等等)除外。向保险公司报案要在48小时之内,否则保险公司拒赔,不可抗因素同样除外。不能亲自前去的,也可打电话或发传真报案,然后再补办报案手续。
丢车索赔程序
(一)、报案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在保险公司理赔
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权益转让书》,和一张盗抢险索赔所需手续清单。
(二)、等三个月保险公司报案后,耐心等三个月。因为公安部门需三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并给开《丢失证明》,有《丢失证明》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三)、开丢失证明丢车满三个月后:写一份关于丢车情况的报告,并拿一份填好了的权益转让书交给丢车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开丢车情况证明;之后,带丢车情况报告、填好的权益转让书和分局开的丢车证明去市公安局二处十队,由二处开出一份正式的丢失证明供索赔使用。
(四)、开停驶证明带上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到公路局开一份车辆停驶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
(五)、递交索赔单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权益转让书》、《丢失证明》、汽车钥匙、《停驶证明》、车主证件、养路费收据、《赔款结算单》。以上单证中,如有随车丢失的需到原单位去补办。《丢失证明》和《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一项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六)、领赔款递交完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丢车索赔所需单证有哪些: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需签字。
2、《保险单》:原件。
3、《行驶证》:原件。
4、《购车发票》:原件。
5、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原件。
6、《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7、《丢失证明》:由市公安局提供。
8、汽车钥匙:原件。
9、《停驶证明》:公路局提供。
10、车主证件:车主是单位的需营业执照;是个人需身份证。
11、养路费收据:原件。
12、《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其中,《丢失证明》、《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少一项保险公司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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