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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车辆营运

发布时间:2021-06-20 19:32:01

1、哪些汽车需要办理营运证

要进行客运或货运的汽车,都是需要办理营运证的,如出租车、客车、运送货物的卡车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1)道路车辆营运扩展资料:

下列行为属于非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不需要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一)仅为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或者个人生活服务的或者仅在工矿区域内使用货运汽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核定载质量不超过2000千克的自有货运汽车为本企业生产流通服务的;(三)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使用核定载质量不超过2000千克的自有货运汽车运送自有货物的。如果您所购车辆符合上述条件,则无需办理营运证。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才能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为,车辆需要办理营运证。

2、什么是营运车辆?

自用的车辆不需要办

车辆营运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说的“车辆营运证”,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向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车”。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规定的车辆营运证与目前使用的《道路运输证》名称不同,但其性质和作用是一样的,其制式、配发、使用、监管除了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外,其他可以继续沿用《道路运输证》的有关制度。

3、私家车如何办理营运证

私家车办理营运证需要先办理变更使用性质再办理车辆营运证,流程如下:

一、以唐山市为例,私家车办理变更使用性质流程如下:

1、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2、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3、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4、到牌证窗口领取证件。

二、以唐山市玉田县为例,私家车办理车辆营运证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管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3、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4、核发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3)道路车辆营运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规定:

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新车如何办理营运手续

新车规定3个月内必须办理营运证。

办理营运证手续所需证件
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手机,电话,暂住证),驾驶证,准驾证(从业资格证),检测合格证,以上全要复印件到行政大厅打《许可证》,基本上3个工作日后拿《许可证》。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手机,电话,暂住证),许可证,登记证书(大绿本),交强险保单,及一寸相片2张,3个工作日后拿证。
拿营业执照,身份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将办好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交回行政大厅。
5个工作日后凭照相单到甘井子公路运输管理站取证

5、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的区别是什么?

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都是我国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一种,但是在其经营性质等方面有区别,它们的区别为:

1、性质不同。营运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在使用性质一栏载标明了营运。非营运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在使用性质一栏标明了非营运。

2、所需政见不同。营运车辆需要在运输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非营运车辆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3、对驾驶员要求不同。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了需要能够驾驶该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外需要办理从业资格证。而非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员仅需要能够驾驶该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即可。

3、缴费不同。营运车辆需要向运输管理部门定期缴纳运管费;而非营运车辆不产生任何运输管理费用,即不向运管部门缴纳运管费 。

4、经营合法性不同。营运车辆可以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非营运车辆是不能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6、如何区分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

主要区分在行驶证里有注明营运或非营运,如果是驾驶营运车辆的,就要到交通部门再考一个从业资格证,如果是驾驶非营运车辆即不需要。
办理营运证首先满足以下条件
1、首先,取得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应当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五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三)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具体如何办理请咨询当地交通局运管处
2、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有关规定,车型必须符合交通部公布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

然后,带交通局检测线检测表、车辆照片、行驶证、登记证书、上岗证、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到所在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办理。

7、车辆营运证怎么办理

你先要搞清两个单位:
交通运输管理局

运输管理所(简称运管所,也有地方改制叫运输管理局)
交通局是运管所的上级部门,车辆营运证归运管所办理。
按照规定,营运车辆都要办理营运证,并且每年审验一次。审验的前提是车辆每季度要参加例行维护。车辆维护是在有资质的专业的维护企业进行,如果逾期没有维护就要罚款,可以说只要交钱是能补齐维护手续的。维护手续齐全才能审验营运证。

8、什么车辆需要办理营运证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需要办理营运证。

2019年1月取消营运证,但也只限于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即蓝牌货车(车长小于6米),但总质量在4.5吨以上的普通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仍然要办理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此后将对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

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

1、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从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2、2018年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对未改变关键结构参数的车型实行备案管理。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对货运车辆推行跨省异地检验。制定货车加装尾板国家标准,完善管理。

3、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采取上述措施,加上增值税率调整后相应下调铁路运价,预计全年降低物流成本120多亿元。会议要求积极发展公路、铁路、水运多式联运,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

(8)道路车辆营运扩展资料:

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车”。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规定的车辆营运证与目前使用的《道路运输证》名称不同,但其性质和作用是一样的,其制式、配发、使用、监管除了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外,其他可以继续沿用《道路运输证》的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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