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的区别是什么?
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都是我国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一种,但是在其经营性质等方面有区别,它们的区别为:
1、性质不同。营运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在使用性质一栏载标明了营运。非营运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在使用性质一栏标明了非营运。
2、所需政见不同。营运车辆需要在运输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非营运车辆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3、对驾驶员要求不同。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了需要能够驾驶该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外需要办理从业资格证。而非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员仅需要能够驾驶该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即可。
3、缴费不同。营运车辆需要向运输管理部门定期缴纳运管费;而非营运车辆不产生任何运输管理费用,即不向运管部门缴纳运管费 。
4、经营合法性不同。营运车辆可以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非营运车辆是不能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2、行驶证的使用性质营运和非营运有什么区别
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的营运和非营运是没有本质区别的,非营运还是营运是需要另外办理营运证及上岗证。
营运车辆就是以拉货或载人的方式跑运输,以盈利为目的的,就叫营运车辆,比如出租车,个人所有的载货汽车等。这种车辆上路前,除了需要驾驶证行驶证以外,还需要在运管部门办理营运证及上岗证,并缴纳相关的费用。
非营运汽车指的是单位或个人所有的小轿车或货运汽车,不以出租拉货载人盈利为目的,而是作为一般内部使用的车辆。这种情况下,个人所有的小型轿车无需办理营运证和上岗证,个人所有的货车需要办理营运证及上岗证,在无法界定“自用”和“营运”的时候,需要缴纳营运费。
3、车辆变更为运输性质会有哪些不同
非营运车辆变更为营运车辆需出具营运证明,在车管所备案登记。
准备材料:
一、《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单位车辆由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由车主签字;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或暂住证明。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机动车标准照片两张;
六、个人车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还需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签字;
七、非营运车辆变更为营运车辆需出具营运证明;
八、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的使用性质改变的,还需出具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4、使用性质为货运的车辆就是营运吗
是的。
合法的营运车辆是指经过运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营运的车辆。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专门货运的车辆。而非营运车辆是指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货运车辆,比如商店自用。
题目所说的情况就属于自用。不存在什么违法的行为。
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车辆营运性质扩展资料
【分歧】
对于如何认定车辆是否属于“营运”性质,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按照国家对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的划分,“营运”车辆应该具备道路运输资格证、从业资格证,且在运管办理所登记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车辆。
第二种意见认为,按照现实习惯,只要车主将该车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的车辆就应属于营运车辆,而不管该车是否取得行政法律法规上规定的资格要件。
在时间程度上。如果只是亲朋之间的偶然租借车辆行为,并收取一定的车辆使用费,则不宜定性为“营运”性质。因为出借人在主观上没有营利的意识,而且租车人与出借人在租车过程中存在“人情往来”的人为因素。汽车租赁公司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进行长期出租车辆而营利,且不论该租车人与公司是否存在情理关系。
5、如何界定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是指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以完成商业性传递或交通运输为目的的车辆也属于营运车辆。反之则为非营运车辆,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用的车辆或仅用于个人或家庭生活的车辆。
非营运车辆是指从事非营业性运输的车辆,而营运车辆是指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车辆。
按照我国1986年出台的《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路运输分为营业性、非营业性两种。营业性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运输则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因此,交通局某专业人士认为,发生了各种方式的费用结算,收取报酬的运输应属营业性运输,反之,则属非营业性运输。
6、货车行驶证使用性质营运与非营运有什么分别?
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的营运和非营运是没有本质区别的,非营运还是营运是都需要另外办理营运证及上岗证。
两者在载运方式和上路标准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载运方式不同:
营运车辆就是以拉货或载人的方式跑运输,以盈利为目的的,就叫营运车辆,比如出租车,个人所有的载货汽车等。
非营运汽车指的是单位或个人所有的小轿车或货运汽车,不以出租拉货载人盈利为目的,而是作为一般内部使用的车辆。
2.上路标准不同:
营运车辆上路前,除了需要驾驶证行驶证以外,还需要在运管部门办理营运证及上岗证,并缴纳相关的费用。
非营运车辆包括个人所有的小型轿车无需办理营运证和上岗证,个人所有的货车需要办理营运证及上岗证,在无法界定“自用”和“营运”的时候,需要缴纳营运费。
拓展资料:
办理营运证流程:
1、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4、领取税务登记证;
5、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
6、领取营运证。
7、机动车的使用性质只有营运与非营运2种吗?还有些什么性质?公务车是什么性质的?
还有危险品货物运输
公务车是,职行公务性质
8、车辆使用性质 营运或者非营运
1、如果租给别人只是用于单位内部的接送,是可以的,不能算是营运车辆。所谓营运车辆是指业性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
2、车辆转租给别人用于单位内部的接送只是转让车辆的使用权,租借单位只要不与乘车的人发生费用结算不能是从事营运。
如果你是我说的第一种的,你要到运输管理部门(运管所)办理营运证,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车辆使用性质。
如果是从营运工作未办理营运证的,被运管查到,那么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4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如何界定营运车辆与非营运车辆
界定:商用即是运营车辆,自用即是非运营车辆。
合法的营运车辆是指经过运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营运的车辆。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专门货运的车辆。而非营运车辆是指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货运车辆,比如商店自用。
题目所说的情况就属于自用。不存在什么违法的行为。
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9)车辆营运性质扩展资料【分歧】
对于如何认定车辆是否属于“营运”性质,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按照国家对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的划分,“营运”车辆应该具备道路运输资格证、从业资格证,且在运管办理所登记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车辆。
第二种意见认为,按照现实习惯,只要车主将该车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的车辆就应属于营运车辆,而不管该车是否取得行政法律法规上规定的资格要件。
按照1986年《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营运性运输是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运性运输是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由此可见,只要是能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就具备了营运性质了。
至于是否按照行政规定办理了“营运证书”或者从业资格证的,是行政管辖的范围,不涉及到对“营运”性质的认定。
10、车辆的性质是什么
所谓营运车辆是指业性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
2、车辆转租给别人用于单位内部的接送只是转让车辆的使用权,租借单位只要不与乘车的人发生费用结算不能是从事营运。
如果你是我说的第一种的,你要到运输管理部门(运管所)办理营运证,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车辆使用性质。
如果是从营运工作未办理营运证的,被运管查到,那么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4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