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乌鲁木齐对外来车有什么规定
如果是家用轿车,应该只是进城时交几块钱进城费就OK了,好像交钱时有分档,交一天多少钱,交一月多少钱.你要注意进城费在哪里交,如果错过了,没有交,被交警挡住可能要罚款,我只知道在西山烧碱厂铁路桥过来有一个收费点,如果你走乌奎从西山进城就在这里交。
2、外地车怎么落乌鲁木齐
这个需要你直接去乌鲁木齐车管所咨询办理,
其它地方去了没有用,
还有这边问道的答案也不一定准确的,
因此咨询车管所是最可靠的,
这样了解所需材料后就可以备齐去转车籍了
3、乌鲁木齐市对外来常驻车辆的有什么规定?
乌鲁木齐市贷款建设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2006年3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6年3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公布 自2006年5月8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贷款建设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保证按期偿还道路建设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贷款建设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建设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包括河滩快速路车辆通行费和外环路车辆通行费。
第四条 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政设施有偿使用管理机构负责车辆通行费征收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公安、价格、财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区在籍机动车辆和进入市区的外地机动车辆,除部队、武警的专用车辆外,均应缴纳车辆通行费。逾期未缴纳的,每逾期1日加收应缴费额2‰的滞纳金。
全年报停的车辆可凭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报停证明予以免缴车辆通行费。
第六条 市区在籍机动车辆缴纳车辆通行费实行年票贴花,进入市区的外地机动车辆实行日、月、季、年票贴花。
车辆通行费缴费凭证应妥善保管,随车携带并按规定放置在醒目位置,车辆凭缴费凭证通行。
第七条 车辆通行费的售票工作由指定银行和专门售票点负责。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车辆通行费缴费凭证。
第九条 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机构应当到价格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十条 征收的车辆通行费应当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城市路桥偿还贷款。
第十一条 对未缴纳车辆通行费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 伪造、涂改车辆通行费缴费凭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 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人员和交通警察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6年5月8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3年12月30日公布,2004年9月24日修订的《乌鲁木齐市外环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4、乌鲁木齐市外地车辆限行路线是否只限于城中心和河滩外环?郊区可以行驶吗?
你好,乌鲁木齐对外地车辆限行的要求是:
限行时间早高峰9时30分至10时30分,晚高峰19时30分至20时30分。只限于法定工作日早晚交通高峰,周末、大小长假等节假日期间,外埠车辆可在中心城区正常通行。
外埠车辆早晚高峰限行区域为:河南西路-河南东路-红光山路-会展南路-东外环路-东后街-东大梁西街-大湾北路-大湾南路-三屯碑路-新华南路-应急通道-河滩快速路-珠江路-仓房沟路-钱塘江路-西外环路(含上述道路及高架桥下道路)等道路围合的区域。
如在早晚高峰期进入禁行区域,执勤交警将以违反禁令标志处以200元,记3分的处罚。
以上是2015年2月发布的、自取消进城费后的最新消息。
5、外地车辆进乌鲁木齐有什么规定
1、重型货车的禁行范围从过去的主城区扩大到了米东区、经开区(头区);
2、对于中心城区的禁货措施中,过去是对于中小型货车采取高峰期禁行或者白天禁行,而此次调整将细化到车型禁行,比如高峰时段中心城区所有货车禁行,而除高峰时段外,只有微型、轻型的厢式货车可以通行。
禁行区域:东环高架路-南环高架路-西环高架路-北环高架路(含高架路和桥下道路)围合区域。禁行时间:8:00-24:00禁止微型、轻型、中型货运车通行;重型货运车全天禁止通行。
微型、轻型、中型货运车的禁行区域为:
迎宾路(含)—友朋街(含)—天津北路(含)—喀什东路(含)—米东南路(含)—红光山路(含)—七道湾路(含)—沿河路(含)—温泉东路(含)—观园路(含)—大学路(含)—清园路(含)—丽园路(含)—博格达路—明华街。
红雁路—红雁池南路—燕南立交桥—雅山南路—雅山中路—雅山北路(含)—西外环路(含)—西环北路(含)—地窝堡立交桥围合区域以内道路、高架道路、仓房沟路及西山路(含西山高架路)。
禁行时间: 8:00-10:30和18:00-20:30禁止一切货车通行;10:30-18:00和20:30-24:00禁止微型、轻型厢式货车以外的货车通行。
(5)乌鲁木齐外地车辆扩展资料
市政日常作业类、城市配送类、日常生活运输类、专项作业类、危化品运输类、工程运输类以及企业(市场、仓储)运输等货车确需在禁行区域通行的,凭相关证明到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证。
三轴(含三轴)以上重型货运车及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车辆(挖掘机、装载机等)24小时禁止通行,二轴重型货车8:00-24:00禁止通行。米东区现有货运车辆限行措施保持不变。
河滩快速路(含辅道)、外环路、克南高架、阿勒泰路高架、西虹路高架、西山路高架、三屯碑高架,8:00-24:00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全天禁止中型和重型货车通行。
6、求助,乌鲁木齐外地车辆限行时间
一、米东大道以西区域货运车辆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米东南路(含)-米东中路(含)-米东北路(含)-轮台东路(含)-轮台西路(含)-振兴路(含)-古牧地西路(含)-沙河中路(含)-上沙河立交桥-吐乌大高速-河滩快速路-红光山路-米东南路(含)的围合区域。
限行时间:8:00-10:30,18:00-21:00禁止一切货运车辆通行;8:00-24:00禁止中型货车通行;全天禁止重型货运车辆通行。
其中永祥街(吐乌大高速-米东南路之间路段)的货运车辆限行措施为:8:00-10:30,18:00-21:00禁止一切货运车辆通行;8:00-24:00禁止重型货运车辆通行。
二、米东大道以东区域货运车辆限行措施
东山街(含)-东祥路(含)-东华北路(含)-东华南路(含)-喀什路东延(含)-米东南路-米东中路-东山街(含)的围合区域。
限行时间:8:00-24:00禁止重型货运车辆通行。
三、米东工业园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
康庄西路-康庄东路-南园南路-林泉路(含)-米东北路(含)-远景西路(含)-北园南路(含)-北园北路(含)-康庄西路的围合区域。
限行时间:8:00-24:00禁止重型货运车辆通行。
7、乌鲁木齐对外地车限行行时间
禁行时段:2015年5月1日起,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调整除外)每日早高峰8时50分—10时20分、午高峰13时—14时、晚高峰19时20分—20时20分;(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乌鲁木齐市对外地车辆限行的时间早上几点到几点晚上几点到几点
乌鲁木齐对所有号牌的外地车辆都限行,
2.限行时间段是:09:30-10:30;19:30-20:30,.
3.限行区域为河南西路、河南东路、红光山路、会展南路、东外环路、东后街、东大梁西、大湾北路、大湾南路、三屯碑路、新华南。
尾号限行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2007年的北京奥运测试赛期间,北京开始单双号限行。单号日子时候,只能车号的末尾数字是单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双号日子的时候,只能车号末尾数字是双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
9、乌鲁木齐市外地车辆限行路线是否只限于城中心和河滩外环。郊区可以行驶吗?求解,谢谢
你好,乌鲁木齐对外地车辆限行的要求是:
限行时间早高峰9时30分至10时30分,晚高峰19时30分至20时30分。只限于法定工作日早晚交通高峰,周末、大小长假等节假日期间,外埠车辆可在中心城区正常通行。
外埠车辆早晚高峰限行区域为:河南西路-河南东路-红光山路-会展南路-东外环路-东后街-东大梁西街-大湾北路-大湾南路-三屯碑路-新华南路-应急通道-河滩快速路-珠江路-仓房沟路-钱塘江路-西外环路(含上述道路及高架桥下道路)等道路围合的区域。
如在早晚高峰期进入禁行区域,执勤交警将以违反禁令标志处以200元,记3分的处罚。
以上是2015年2月发布的、自取消进城费后的最新消息。
10、乌鲁木齐外地车辆禁行时间?
乌鲁木齐外地车辆禁行时间是9:30—10:30(早高峰)、19:30—20:30(晚高峰)。
随着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道路交通压力倍增,尤其是早、晚高峰期间,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非常严重,为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早、晚高峰期间的道路交通拥堵,乌鲁木齐市采取了交通高峰期中心城区外埠车辆错峰通行的措施,具体措施为:
2011年9月7日起,在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假日调整除外)每日北京时间9:30—10:30(早高峰)、19:30—20:30(晚高峰),对外埠号牌车辆(军警、消防、救护、客运班线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实施错峰通行。
其中,客运班线车辆主要是指在乌鲁木齐市长途客运站备案,并取得长途线路经营权,严格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客运车辆。
(10)乌鲁木齐外地车辆扩展资料
《乌鲁木齐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中规定:
第二条强化运输车辆管理,制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抑尘的指导意见、市场准入办法及技术导则。运输和装卸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等散装物料的车辆,必须全部密闭改造,安装GPS,实现定人、定车、GPS定位,强制要求按规定路线、规定时段、规定时速行驶。严禁未密闭车辆进入市区,对不符合规定的渣土车、物料车等散装物料车辆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车辆所属单位和使用单位责令立即整改。
第七条 中心城区严格实行货运车辆限行管制措施,严控中、重型货车尾气排放。加大对无标车、黄标车的查处力度。
第八条 挖掘公交系统节能减排潜力,优化公交线网规划、科学统筹调度公交车辆、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有效降低公交车辆空载率。
第九条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下,实行社会车辆与公务用车单双号限行的应急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