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汽车应该拿到哪些证件?
1、购车发票。
2、车辆合格证。
3、三包服务卡保修单。
4、保险合同正本和副本。
5、交强险合同正副本。
6、车架号和车辆识别代号。
7、车辆使用说明书。
注:所有凭证和单据都收集完成之后,还要核对合格证上的号码必须与车上的发动机号、车架号、排气量、出厂年月以及车辆铭牌上的信息一致。
(1)车辆需要哪些证件扩展资料
提车时车辆外部检查须知:
1、车身漆面
主要是对车身外部的漆面进行的检查,应把车停放到光线充足的地方,围着车身走一圈,依次检查车漆颜色是否均匀、有无鼓包、划痕等现象。
2、车窗玻璃
检查全车玻璃有无损伤和划痕,前挡风玻璃必须具有良好的透光性,不能出现气泡、折射率异常的区域。
3、轮胎检查
检查轮胎时,要查看轮胎胎面是否干净、轮圈表面是否有刮伤的痕迹以及看看轮胎的毛刺是否有过多的磨损。
2、开车时需要带什么证件
开车时需要带行驶证和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九条第三点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2)车辆需要哪些证件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第一百零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四)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3、车辆年审需要带什么证件?还有什么步骤?
以泉州市为例,车辆年审的流程及所需证件材料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检测线进行检测并缴纳检测费用。
2、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签注行驶证副页,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属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6、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3)车辆需要哪些证件扩展资料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规定:
E.2检验程序
检验程序如下:
(a)将车辆正直居中驶上检验台,驱动轮停放在测速滚筒上;
(b)降下举升器或放松滚筒锁止机构,为防止车辆向前驶出该工位,可在非驱动轮前部加止动块(前轮驱动车使用驻车制动);
(c)当车速表指示40km/h时,测取实际车速,检验结束;
(d)升起举升器或锁止滚筒,将车辆驶出检验台。
E.3检验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下:
(a)测速时车辆前、后方及驱动轮两旁不准站立人员;
(b)检验结束后,检验员不可采取任何紧急制动措施使滚筒停止转动;
(c)对于不能在车速表检验台上检验的车辆,只需在底盘动态检验时定性判断其车速表工作是否正常即可。
4、机动车上路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需要带驾驶证、行驶证,车上要挂合法的车牌,还要贴上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不能遮挡车牌,不能使用假的驾驶证、行驶证、车牌。未带齐以上证件上路被抓的,要罚款和扣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4)车辆需要哪些证件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5、机动车需要随车携带的都有哪些证件
你携带的有点多了,一般带驾照、行车证、保险证就行。
购置税证明是你上牌时需要交给车管所的,也是你车辆发生过户手续是才要的证明材料,一般是不需要带在车上的。购置税证只有正本,副本你在上牌的时候已经交给车管所了。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行车证是机动车行驶证的简称,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需要申请流程及验审。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6、汽车有哪些证件
汽车的证件有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车船使用税,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登记证等。
1、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2、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3、交强险证。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4、车船使用税。指对在中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税。
5、机动车登记证。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7、汽车上路要带哪些证件?
交警会查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如果说你忘记带其中一项,会被罚款20到200元.相关规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交通稽查一般查养路费,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车船使用税凭证.
如果说你是从事营运,还必需带上车辆营运证和你个人的营运资格证.
8、汽车上要放哪些证件?
汽车上要放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8)车辆需要哪些证件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