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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车辆撞左转弯

发布时间:2021-06-23 09:49:37

1、左转弯和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如何认定责任

左转车辆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1)直行车辆撞左转弯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2、左转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责任是谁的?

根据《道路交通法》机动车在行驶的时候不能碾压实线,不论双实线还是单实线,所以你正常行驶,他是违规行驶,这种情况下对方基本上应该承担全责。

在对方责任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计入对方的保险。不会影响你下年的保费的,况且保险公司一般每年每个车可以有三次保险的机会,三次之内下年保费不增加,但不会下降。

(2)直行车辆撞左转弯扩展资料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公安部1991年12月2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下发了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这一标准自1992年1月1日起在事故统计和处理中使用至今。

据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在事故统计中,死亡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

轻伤,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在事故处理中,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轻伤同样按上述标准确定;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3、左转弯车被直行车撞了,责任怎样划分?

左转弯车被直行车撞了,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的,如果属于转弯车辆未让行直行车辆的,则转弯车辆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3)直行车辆撞左转弯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4、直行车辆和左转车辆相撞,谁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法》机动车在行驶的时候不能碾压实线,不论双实线还是单实线,所以你正常行驶,他是违规行驶,这种情况下对方基本上应该承担全责。

在对方责任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计入对方的保险。不会影响你下年的保费的,况且保险公司一般每年每个车可以有三次保险的机会,三次之内下年保费不增加,但不会下降。

(4)直行车辆撞左转弯扩展资料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公安部1991年12月2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下发了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这一标准自1992年1月1日起在事故统计和处理中使用至今。

据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在事故统计中,死亡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

轻伤,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在事故处理中,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轻伤同样按上述标准确定;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5、超速直行车撞到左转弯谁的责任

超速发生车祸,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车祸另一方没有过错行为,则超速一方认定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5)直行车辆撞左转弯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在保证安全行驶速度和与前车间距的前提下,遇有这些情况时,应当避让并减速行驶,变更至无障碍车道缓速通过。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

在行驶中,车辆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绝对不能在行车道上修车;机动车修复后需返回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进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6、直行车与左转弯车辆相撞,责任谁大?

转弯让直行,如果直行车辆没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就是转弯的全责。

7、请问同一方向左转弯被直行车辆撞谁的责任

同方向行驶。左转弯车与直行车相撞,左转弯的车责任大。
根据我国交通法规“弯道让直道”的概念,一般来说过错方是左转弯的车,左转弯车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另外,如果直行车也有过错(比如速度过快),那么直行车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过错承担原则,谁的错谁承担责任,所承担的责任与其自身的过错相当。双方应当在自身过错范围内承担各自的责任。

8、直行车撞上左转车左后谁全责或者谁责任大

为左转车辆全责,转弯的机动车需要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8)直行车辆撞左转弯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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