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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车辆收费

发布时间:2021-06-25 06:26:53

1、业主车进出自家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是否合法合理?

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但是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规划设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产权人可按法律规定随意处置,产权人是开发商,能按物价局规定收费;第二种就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一种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收费还是不收费,收多少是全体业主说了算。物业企业的这部分”停车费“实际上是受业户委员会委托收取的公共收益,在刨除服务成本(比如设置道闸、划线、维护停车秩序人员工资等)和合理利润(国家规定不超过全部收益的5%)之外的应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2、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3、居民住宅物业费包括车辆管理费吗

不含

根据建设部《物业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由此可见,车辆管理费不属于物业费项目,需要单独缴纳。

4、物管公司收取车辆管理费

小区物业管理费是小区物业管理总成本以面积为依据的分摊。当然并不是所有业主都有车辆需要驶入或泊车,所以物业管理行业内通常不把车位管理成本计入管理费预算内,除非物业管理合同中列明对于公共车位可以免费提供,但由于一般情况下业主多,车位少,抢占免费提供的车位容易造成新的不公平。
车位收费应包含场地占用和车辆保管两项。场地占用的收益应归产权人,如果是开发商,收益归开发商;如果是全体业主,就应归维修基金。当然这里有能耗、保洁、管理设施的维保费用等支出成本需要直接支付给管理方。保管费用则包括车辆被伤、被盗等意外责任事故的赔偿,收益归提供服务的车位管理公司。所以在双方建议服务关系前应该明确所受费用的内容到底包括什么。
停车收费必须事先申报,上海的情况是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归陆上交通管理处管,小区内归当地物价局管。通常政府公布的服务内容解释比较笼统,但总有一个参考价格标准可参考。所以有异议,找相关部门。

5、小区物业收停车费是否可以,有条例否,标准是什么?

小区物业是可以收取停车费的,但是要根据其产权划分,如果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无需缴纳停车费,如果是属于产权所有的,则可以收取停车费,停车费的缴纳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5)物业车辆收费扩展资料:

《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开管理制度、收费标准、监督电话;

(二)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

(三)对停放停车场的机动车辆进行查验、登记,并发放全市统一格式的停车凭证;

(四)停车场内发生火警、抢劫及场内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当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定期清点场内车辆,发现可疑车辆,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保持停车场内车辆停放有序、环境整洁。

6、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的标准和依据有哪些?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

(6)物业车辆收费扩展资料

小区停车位属于谁:

停车位因其性质不同,归属也不同,应当区别对待:一种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停车位,另一种是占用共有道路的停车位。

一般而言,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但建筑物所占建筑面积能否办理产权登记与是否纳入容积率的计算有关,关键在于停车位的面积是否纳入建筑面积。如开发商将停车位面积纳入容积率计算,开发商对此停车位可以要求办理产权证,可以选择以买卖、附赠等方式转让。

而共有道路上的停车位,因共有道路系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面积而应归属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对于小区绿化面积、共有面积、交通道路的规划,均需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开发商应当为小区业主建设符合业主使用的车位,不得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用于停放车辆。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该条规定,对于在共有道路上停车收取的停车费应当归业主共有。

7、物业收取车辆管理费

我分两步回答你的问题
一、车位产权问题
1.你的车位是买房的时候是打包买的(具体可以看一下买房的合同)有注明有没有包括车位(车库或大车棚),如果有的话那就是你买车位的合法证明,我们宁波地区的售房规范文本里都必须注明的
2.目前全国范围内大都车位只有使用权,并无产权(只有车库有产权),如果物业公司要公开出售车位那就必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并有相关的允许出售文件,如果没有应当属于非法出售了(具体可以打电话114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
3.物业小区内公共部位属小区内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无权出售,看一下售房合同,有些开发商很精,会注明地下停车区域属开发商所有,那物业出售也必须是开发商委托物业出售,物业是没有权力单独出售的
二、停车管理费的问题
1.宁波地区购买车位业主每月按《物业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每月交缴30或50元停车管理费(主要包括车库电费和车位卫生打扫费),由物业视小区情况及运行成本决定,但最高只能收50元/月
2.每个小区停车收费都要经当地物价局备案,才能算是合理收费,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备案文件,你可以视物业为乱收费,拒绝交停车费
3.地区不同,政策也有所不同。可打114查询当地房管处---物业科(简称物业管理办公室)资询

8、物业停车收费问题

收费有依据,也合法。如果你们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你们可以找居委会,要他们帮助组织业主委员会,这样,你们就有选择物业公司的权利了。那么未经过业主委员会选择的物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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