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左转弯时为让直行车辆先行
如果你说的中线是双黄或单黄线,那么责任全在你。如果你转弯处允许左转,那么你在左向前就应该看直线的上下行是否有车,自己能否过得去,如估计过不去则坚决停车等候。按你说的情形,责任大半在你,具体要看对方的车速是否超标了才能再分析。
2、左转车辆撞直行车辆是谁的责任?
按描述是直行车的责任,因为你是绿灯尾行驶,而直行车是你方向变红灯才绿灯行驶,交通法规定绿灯头要让绿灯尾的车辆行驶。
3、交通法规定转弯车辆必须让直行车辆吗?是哪条规定?
要看具体情况和追尾的部位。
首先:如果是在尾部,应当算追尾,是后车的责任。
如果是撞在车辆侧面,那么是转弯的情况,还要区分两种情况:如果两车本身是两条车道行驶,那么转弯应当让直行,是转弯车的责任;如果是同一车道行驶,那么后车不得在前车左转时超车,是后车的责任。
看你是哪一种。
4、直行让左转,还是左转让直行?
左转让直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第七点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第三点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5、左转弯时让直行车辆 停让的过程中已经是红灯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所以:你是在绿灯亮的时候,就已经越过了停止线。不算闯红灯!放心好了!!
6、转弯车辆要避让直行车辆吗
是的!国务院颁布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眺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其中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为:“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第(三)项为:“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7、左转车辆必须让道直行车辆,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 这是国家法治规定的交通规则,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或者没有交警控制下的十字路口下,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的机动车,右转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机动车先行,在同样允许通行的情况下,左转弯的让行直行的机动车。 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原因:
8、车辆通过十字路口交通信号变绿灯时,左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行驶的直行车辆先行吗?
车辆通过十字路口交通信号变绿灯时,左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行驶的直行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8)左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