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辆百科 > 车辆拆解公司

车辆拆解公司

发布时间:2021-06-28 23:05:41

1、废旧汽车拆解厂需要哪些设备

你可以看看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投资不同设备可能有差异

2、车辆报废拆解公司需要配备那些设备?

这些简单的,需要车辆维修的一些设备,一台开口扳手,一套扭力扳手,起子一对,气割一套,这些就了
其他的就没有准备了,如果你需要卖拆解下来车配件的话,那就尽量不使用气割拆解,要保证好所拆的配件完整!

3、开一家报废汽车拆解厂需要多少资金运作

开一家报废汽车拆解厂需要多少资金运作,要看规模大小:

1、土地如何获得,是购买还是租用。土地一般需要较大的投资

2、购买废旧汽车的本钱,一般有50-100万就差不多了。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是税法规定的一般纳税人;

2、拆迁场地不少于5000平方米;

3、有必要的拆卸设备和消防设施;

4、年回收和拆卸能力不低于500人;

5、固定职工20人以上,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人以上;

6、销售报废汽车、报废“五装”、拼装汽车等违法经营活动的记录;

7、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3)车辆拆解公司扩展资料: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申请设立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的方法如下:

1、经营报废汽车回收业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贸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收到应用程序,完成应用程序的审核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发给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取得《资格证书》后,应当按照《废旧金属收购行业治安管理规定》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3、申请人凭《资格证书》和《行业特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

4、经贸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报告备案合格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和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4、现在注册个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公司要什么?

第二章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
第十条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有符合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存储场地、拆解场地以及拆解设备;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
(四)有相应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专业技术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废弃物存储设施和处理方案。
设立回收拆解企业,还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回收拆解企业名单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不得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回收拆解企业设立从事回收拆解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经拟设立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从事回收拆解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加强对其分支机构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十三条 回收拆解企业不得通过委托、挂靠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5、如何办理汽车报废回收拆解公司?

第二章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
第十条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有符合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存储场地、拆解场地以及拆解设备;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
(四)有相应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专业技术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废弃物存储设施和处理方案。
设立回收拆解企业,还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回收拆解企业名单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不得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回收拆解企业设立从事回收拆解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经拟设立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从事回收拆解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加强对其分支机构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十三条 回收拆解企业不得通过委托、挂靠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6、开办报废车拆解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开办报废车拆解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报废汽车回收许可证。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6)车辆拆解公司扩展资料: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第十三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发现回收的报废汽车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

7、办个车辆报废拆解厂需要哪些手续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一、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注意:经营范围)

二、确定场地:选址、预算、土地(工业用地)、规化划(符合当地整体规划)

三、发改委:立项、做可行性报告、房产证(如有),场地租用合同(10年以上)

四、安排报废汽车拆解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报废汽车拆解工),持证上岗。

五、环保局:拿到立项报告后,向当地环保局申请环评,批准后确定环评代理公司

六、环评代理公司:按环评流程制作环评报告书(注意拆解工艺流程),公示

七、环评专家评审环评报告:评审通过后报当地环保局,由环保局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八、环保局:下发,环评批复,网上申报项目

九、安装设备:各项工艺均按环评要求建设(注意一定按照工艺流程建设)

十、环评验收:专家验收通过

十一、省商务厅安排专家组前往现场进行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十二、省商务厅颁发经营许可证。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申请有异议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听证、专家复评等对异议进行核实;对企业申请无异议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对企业申请予以通过,创建企业账户,并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认定书》);对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资质认定的决定并说明理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取得资质认定的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应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或书面向拆解经营场地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拆解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五)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六)购置或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融资租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
(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
(八)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九)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安全、规范处理处置方案。

第十三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资质认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相关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企业。现场验收评审、听证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四条 回收拆解企业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资质认定书》。

第十五条 回收拆解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30日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上传下列材料电子文档:

申报出现的材料:

项目建设方案

经营场地土地、房产证明或有效期1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复印件

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5人以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可行性分析报告

各股东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证明

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申请书

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有效证明文件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申请书

规划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及同意项目建设初审意见

拆解设备、环保设施和消防设施清单及资料复印件

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

环保部门同意项目建设初审意见

所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及书面请示

环保部门出具的回收拆解场地和设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

报废汽车拆解车间

报废汽车拆解工艺

8、大连市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怎么样?

大连市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是2000-04-26在辽宁省大连市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镇前关村。

大连市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10200716981131E,企业法人刘玉峰,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大连市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废旧车辆、机械设备回收、拆解加工;废旧金属销售;报废汽车回用件销售;企业管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场地租赁***。在辽宁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295208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34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大连市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5处分支机构。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大连市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与车辆拆解公司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