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右转弯被直行车辆撞,谁的责任
如果事故A车(你的车)车头或前保险杠撞上事故B车(直行三轮摩托车),当然A车全责,转弯让直行是大原则;如果B车撞上A车车门部位,五五开;如果B车撞上A车后备箱或后保险杠,B车全责。如果B车有违法情节,视情况酌减A车事故责任。大致是这样,如果有现场监控录像更好。无论如何,直行者(包括直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都有先行权利。另外一种全责情况:右侧超车的行为者负全责。
2、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谁的责任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转弯车辆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具体责任比例是根据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转弯车辆撞直行车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3、直行车与右转弯车相撞,责任划分?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
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
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具体要先让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再去根据相关情况进行损失赔偿。
4、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怎么划分责任
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如果都属于正常行驶,则转弯车辆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4)转弯车辆撞直行车辆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右转弯车辆撞直行车责任怎么划分有图
右转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右转车辆全责。如果是路口,直行车辆应让进入路口正在左转的车辆先行。同向并行行驶,左转右转都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5)转弯车辆撞直行车辆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6、转弯与直行车相撞,一定是转弯车主责?这几种情况,直行车负主责
众所周知,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可以说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现如今对于我国的居民来说,经济收入水平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现在一些居民的月收入甚至是以前的几十倍。所以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现在汽车再也不是奢侈品的存在,相信的消费者如果想要购买小汽车的话,那么无疑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现在我国汽车的数量可以说是越来越多,同时这也导致了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因为汽车数量多,我们在行驶的时候,就非常容易发生堵车的情况,现在哪怕一些小城市都非常容易发生堵车。不仅如此,随着汽车数量的上升,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也变大了很多。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这样的情况,转弯车要让直行车,直行的车辆拥有很大的优先权。所以说,如果在一般情况下,转弯车与直行车发生碰撞的话,那么负主要责任的一定是转弯车,因为没有及时让行。但是所有的情况都是这样吗?其实并不是,以下几种情况,如果转弯车与直行车发生碰撞的话,那么直行车就要承担主责。
第一种,辅路让主路,大家都知道,现在在很多的城市,为了缓解交通的通行压力,都会有很多的辅路。如果说转弯车在主路行驶,而直行车在辅路上行驶。这时候转弯车则拥有优先权。所以如果在主路行驶的转弯车与辅路行驶的直行车发生碰撞的话,那么直行车就要负主要责任,因为没有及时让行。
第二种就是马路边,有让行的交通标志。如果说在路口处设立了让行的交通标志,这时候转弯车就拥有了优先权,所以转弯车在转弯的过程中与直行车发生碰撞的话,那么直行的汽车就要负主要的责任了,因为直行车辆的车主在行驶的过程中,没有遵守交通标志,所以就要承担主要责任。
最后一种就是在信号灯的允许下,转弯车辆,已经事先进入了路口,但是这时候直行车辆突然从后方出现,这时候如果发生碰撞的话,那么承担主要责任的同样还是直行汽车了。因为转弯车辆,都已经进入了路口,是直行车辆没有让行导致发生了交通事故,所以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不知道评论区的各位对于这几种情况有什么样的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发表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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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谁的责任?
交通责任由交警开的责任认定书确定,一般有个原则是左转让直行。也就是说左转弯的车要避让直行车,直行车优先。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左转弯车已经在转弯过程中,直行车没注意到而撞上左转车,此时应该直行车负责。
8、如果转弯车辆撞了直行车辆责任划分。
正常情况下,进去主道不得影响主道车辆正常通行,停车位车辆全责。
但直行车辆有导致事故违法行为的,如超速、逆行、不留意路况、前车出主道你不减速让行等行为,结果会有不同:
1、有信号灯的路口,灯头让灯尾
“灯头让灯尾”实际上指的是在十字路口时,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
上图中,如果白车越过停止线通过交叉路口过程中,信号灯由绿变红,另一方向信号灯由红变绿,这时后进入交叉路口的红车辆,必须让行白车通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红车全责,白车无责。
这种情况非常常见,但是责任如何认定,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
2、主路出口,辅路让主路先行
红车A转向出主路,直行黑车B应给减速让行,不可认为自己直行而为所欲为,,很多情况下,都有等待标志,所以一旦出事故,在辅路的车要负全责。
3、违规行车
违规行车,走不该走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被判全责没商量。黑色车B闯导流带,虽是直行,但是一旦撞到转向进主路的红色车A时,是要负全责的。
4、有“让”标志
只要记住有“让”标志,你不管什么车都得让,不让就全责。有人说过“标有让字,让也得让,不让也得让,否则警察叔叔不让”。
5、同向同道行驶,转弯前车比直行后车有优先通行权
这种情况也很容易被忽略,很多司机认为如果自己是直行车,前方车辆掉头或转弯,在这时发生交通事故,肯定是前方车辆全责。
实际这真的未必,因为根据道路交通法,同一道路同向行驶的前方车辆左转或掉头的时候,后方是禁止超车的。其实就是让后方车辆配合前方车辆转弯或掉头。而此时直行的黄色车正好是后车,这时候超车发生事故,是要负全责的。
(8)转弯车辆撞直行车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网络_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9、左转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责任是谁的?
根据《道路交通法》机动车在行驶的时候不能碾压实线,不论双实线还是单实线,所以你正常行驶,他是违规行驶,这种情况下对方基本上应该承担全责。
在对方责任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计入对方的保险。不会影响你下年的保费的,况且保险公司一般每年每个车可以有三次保险的机会,三次之内下年保费不增加,但不会下降。
(9)转弯车辆撞直行车辆扩展资料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公安部1991年12月2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下发了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这一标准自1992年1月1日起在事故统计和处理中使用至今。
据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在事故统计中,死亡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
轻伤,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在事故处理中,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轻伤同样按上述标准确定;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