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汽车折旧费计算
折旧年限为4年,根据情况留一部分残值,一般是5%(可以问一下税务局那边认可多少),从购买日的下月开始提折旧,月折旧=(购买价格-购买价格*5%)/4/12
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税法规定运输工具折旧年限最低4年
2、公司新购车辆如何计提折旧,分几年计提?请具体列出。谢谢!
分别按每一项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与折旧率相乘,单独计算其折旧费用;分五年计提。
采用折旧率计算折旧费用时,要分别按每一项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与折旧率相乘,单独计算其折旧费用,然后按一定类别以及全企业固定资产汇总出某一时期的折旧费用。采用个别折旧率计算,汇总的折旧费用,比较正确,但工作量大。
将企业或部门历史上全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总额除以相应的全部固定资产原价总额而计算求得的。计算各期折旧费用时,就以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总额(总和)乘以综合折旧率,求得各该期的折旧费用。
(2)企业车辆折旧扩展资料:
计提折旧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00%;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2、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3、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
3、公司车辆折旧的方法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 电子设备,为3年。
4、公司汽车计提折旧分录〉?
购进轿车时:
借:固定资产--轿车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
每月计提折旧,按照车辆用途记入相关费用:
按照4年折旧年限:(原值)—(5%残值)=(净值)
每月计提折旧=(净值)/4(年限)/12(月份)=(月折旧额):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4)企业车辆折旧扩展资料: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特殊情况
一、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二、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三、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公司汽车的折旧年限
公司汽车的折旧年限为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5)企业车辆折旧扩展资料: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第五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六、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6、公司车辆折旧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五条 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折旧方法同企业自行确定。
残值率:内资企业5%,外资10%
7、汽车折旧怎么算
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如下(最低折旧年限):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原价的5%;
2、因此,小汽车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
3、即使是二手车,其折旧年限也是从购之日算起5年。
(7)企业车辆折旧扩展资料:
汽车折旧流程:
1、确定车辆预计残值
一般按5%的残值率计算。假如新购的一台运输车辆入账金额是200000元,预计残值为200000*5%=10000(元)。预计净值为200000-10000=190000(元)。
2、确定折旧方法
建议采用直线法,一是简便易行,二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该条例第59条明确规定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第60条还规定了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3、计提折旧
采用直线法,该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为(200000-10000)/48=3958.33(元)。
8、汽车折旧年限有什么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国税函(2005)883号]规定,固定资产残值统一确定为5%。
同时新的所得税法规定里有一条是这样写的: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因此小汽车的折旧年限是4年,净残值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