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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车辆

发布时间:2021-07-03 06:20:10

1、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现实问题

丁某最近很倒霉,先是新买不久的小轿车被偷了,向警方报了案,却一直没有消息,此后再次得到小轿车的消息却是偷车人驾车闯了车祸,将邓某撞伤。由于偷车人肇事后逃逸,邓某就将车主丁某告上了法院,要丁某赔偿相关损失,丁某认为自己也是受害人,车被偷了不算,车祸也让其遭受了财产损失,故不同意赔偿。那么,法律对这种情况有什么相关规定吗?丁某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律师解答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机动车被盗抢,是所有人与机动车相分离的形态之一。驾驶盗抢的机动车,又是擅自驾驶中最极端的情形。因此,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则案例中,丁某本身也是受害者,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什么是刑法意义上的飞车抢夺,飞车抢夺都构成

您好,
一、什么是刑法意义上的飞车抢夺
飞车抢夺(利用摩托车、汽车抢夺)的,由于车速较快,行动突然,被害人一般来不及反抗,致使飞车抢夺行为很容易得逞,犯罪的发生几率较高,对社会治安和被害人造成的危害比较严重。对飞车抢夺行为如何定性,司法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行为人利用快速行驶的机动车辆实施抢夺,采用的方法十分危险,除了侵犯被害人的财产外,还必然危及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对此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另一种观点认为,飞车抢夺的对象是被害人的财物而不是被害人的人身,行为人不是故意对被害人人身使用暴力,因此对飞车抢夺不能认定为抢劫罪,而只能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二、飞车抢夺都构成抢劫罪吗
原则上,后一种观点可能更为合理:(1)抢劫罪是直接对被害人人身实施暴力,以此排除、抑制被害人的反抗,强行劫取被害人的财物;而抢夺罪是直接对被害人财物实施暴力,并没有对被害人人身实施暴力。飞车抢夺的行为人是故意对财物使用暴力,而不是对被害人的人身使用暴力,行为人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只是便于其目的的得逞。虽然实践中飞车抢夺经常造成被害人人身受到伤害的后果,但这仅仅是行为人过失造成的结果,不能由此否定行为人故意行为的侵犯对象只是被害人的财物。(2)对飞车抢夺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将混淆其与抢夺罪之间的界限,导致实践中的许多问题难以处理。例如,对于没有造成被害人身体任何伤害的飞车抢夺如何定罪处罚?对于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飞车抢夺如何处理等。(3)抢夺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对于飞车抢夺以抢夺罪从重处罚,完全可以满足惩罚犯罪的需要。基于上述理由,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作为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节。
但是,在飞车抢夺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3、抢夺使用机动车一定没收吗

抢夺使用的机动车,法律没有规定说必须没收,要看具体的情况。
如果作案使用的机动车,购买的目的是为了作案,则必须没收。
如果作案使用的机动车,购买的目的不是为了作案,而是用于日常代步或者交通,只是偶然用于了作案,则不能没收,扣押拍照后,在移送起诉前返还,由家属领回。

4、抢夺他人不值钱的车辆是否要判刑 ?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属民事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行为。
实践中有这样一些情况:因对方长期欠钱不还,债权人强行拿走债务人财物,以迫使其还钱的;因对方非法骗取或未经所有人、保管人同意拿走了其财物,财物所有人、保管人以不当方式要回财物;在这类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在客观上也实施了强取财物的行为,但其主观上只是为了收回自己的合法财产,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而不能构成抢夺罪.
张某叫人强行开走李某汽车的行为是基于李某骗取其5万元钱而实施的,其本意是为了收回自己的合法财产,而不是为了非法占有李某的汽车,所以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夺罪,公安机关如果对其刑事拘留显然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

5、抢夺罪怎么判刑

一、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广州市抢夺罪的量刑标准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  
数额500元,量刑起点最高为一年,每增加320元至400元,增加1个月刑期。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  
(1)数额10000元,量刑起点为三年,每增加13000元至14000元,增加1年刑期。  
(2)数额达到9000元不满10000元,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量刑起点为三年,根据抢夺数额和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①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②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抚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③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④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  
(1)抢夺数额100000元,量刑起点为十年,每增加180000元,增加1年刑期。  
(2)抢夺数额达到90000元不满100000元,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量刑起点为十年,根据抢夺数额和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相应地增加刑罚确定基准刑:①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②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抚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③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④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10%-20%: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儿的妇女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抚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减少基准刑:  
(1)确因生活、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夺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减少基准刑的30%-50%;  
(3)抢夺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的,减少基准刑的50%-80%。  

6、抢夺 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宽处罚。
根据司法解释,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应当从重处罚。

1、还要等多久才能判决?
进看守所两个月了,如果案情不复杂,且涉案嫌疑人均已到案的话,估计再有三个月左右能判了。

2、要判多久呢?缓刑机会大吗?
不一定。量刑要看具体情节。
你弟弟所参与的两次飞车抢夺,具体情节是怎样的?抢夺的是什么人的什么财物?抢夺数额是多少?抢夺时有没有随身携带凶器?有没有对被害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飞车抢夺,罪名不一定就是抢夺罪,也有可能是抢劫罪,要是抢劫罪那就严重了。

【抢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第三条 抢夺公私财物虽然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 (一)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三)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五条 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一、 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
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7、抢夺他人机动车上钥匙是什么行为

主要看他是想干什么?如果是想占有车辆,就是抢劫行为。

8、抢夺车钥匙如何认定价值?

抢夺车钥匙,只能从闲置你人身自由,为条件进行起诉。毕竟他没有抢夺车辆开走。所以从人身自由找方法。

9、抢夺他人机动车驾驶的如何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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