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道路优先通行权
道路优先通行权,就是指法律授予某些道路使用人以优先通行的权利,而限制他方同时使用道路或者要求他方承担避让的义务。比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优先通行权,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优先通行权,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的优先通行权,还有车辆应当避让弱势群体之一的盲人。
2、优先通行的各类机动车的优先通行权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优先通行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1款的规定,这类车辆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期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2、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优先通行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4条1款的规定,这类车辆在进行作业时,可以享有优先通行权,但有一个前提:不得影响过往车辆通行,而且其权利内容只是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仍需遵守行车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该条规定了其他过往车辆和人员的注意避让义务。
3、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的优先通行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4条2款的规定,这类车辆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不得逆向行驶。
4、法律特别规定的车辆的优先通行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我国目前专用车道主要是公交专用车道、奥运专用通道。
3、在没有信号控制的路口,先到达路口的车辆优先通行。
“在没有信号控制的路口,先到达路口的车辆优先通行”。这是交通法规上版写的,不是我权想出来的。您可以查阅一下,重点查阅“让行规定”。我就曾经拿着这一条规定去质询过。他们居然不知道交通法规上有这么一条。可见专业人员并不专业。
您可以参考一下: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机动车驾驶证考领指南》第76页中间,交叉路口的通行方法——通过没有信号指挥的交叉路口;“如是先后到达,应先来先走,不存在让行问题”。
在这起事故中,您应当是不承担事故责任的。
4、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问什么是优先通行的车辆?
优先通行是车辆、行人在道路上行驶或行走时所具有的优先通行权。它包括车辆或行人在本车道或通道通行和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口通行时的优先权。如借道通行的车辆应当让在其本车道行驶的车辆先行;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5、哪些车辆有优先行驶权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优先通行权
2、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优先通行权。
3、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的优先通行权。
4、法律特别规定的车辆的优先通行权。
我国目前专用车道主要是公交专用车道、奥运专用通道。
6、十字路口,汽车通行顺序??急!!!
十字路口汽车通行顺序是转弯让直行、支路让主路、右侧先行。在无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双方都是绿灯的时候,右转的车辆需要让直行的优先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6)车辆优先通行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纠正。无法当场纠正的,可以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条 交通警察纠正违法行为时,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
第四十一条 交通警察发现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指挥当事人立即停靠路边或者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方接受处理,指出其违法行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十二条 交通警察查处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按下列程序执行:
(一)向机动车驾驶人敬礼;
(二)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边停车,可以视情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熄灭发动机或者要求其下车。
7、车辆优先通行权问题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不过,这些享有道路优先权的车辆如果不是在执行紧急任务,就不能使用报警器及标志灯具,也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很显然这你知道。
现在告诉你普通机动车,转弯的通行方法:就一句:在有信号灯的路口:转弯的让直行的。
如果在没有信号灯的时候,你想让就让不想让就不让,根据当时情况。
8、具体什么车辆才是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
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术语——优先通行
优先通行是车辆、行人在道路上行驶或行走时所具有的优先通行权。它包括车辆或行人在本车道或通道通行和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口通行时的优先权。如借道通行的车辆应当让在其本车道行驶的车辆先行;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9、什么是右侧路口车辆优先通行
就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也没有让行标记情况下,让右侧来车先行。此规定出自: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