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开你的车,电子眼拍到的违章也是记在车主头上的,可以协商让朋友承担罚款和扣分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2、犯罪嫌疑人借用他人车辆,因违法被捕,请问车辆如何处理?
按实际情况,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3、如何处理非本人机动车违章
非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可以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处理。
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扩大了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的范围。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个人名下小型汽车,或者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处理的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
1、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
2、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
3、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未达到12分。
满足上述条件的,驾驶人可在平台自助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无记分交通违法,或者处理备案机动车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的交通违法。
如果需要处罚决定书,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到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执法窗口打印,如果需要缴款凭证,到缴款银行营业厅索取。
(3)他人车辆处理扩展资料
存在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不允许或中止驾驶人自助处理,需驾驶人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1、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有异议的;
2、驾驶人不具备处理被绑定车辆违法记录准驾资格的;
3、驾驶人通过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可能达到12分及以上的;
4、驾驶人或被绑定的机动车属于重点备案、限制处理等情形的;
5、交通违法记录不在自助平台、终端传输范围内或无法通过自助平台、终端处理的;
6、其它不允许自助处理的情形。
4、怎么处理别人车辆的违章
处理别人车辆的违章,
可以带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和别人的行驶证,然后到。处罚窗口进行处理。
5、开他人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交通违章的处罚,有对人的处罚,也有对车的处罚。对人的罚款主要是驾驶人,而不是车主。对车的处罚,主是在车辆的不安全状态不能在现场解除的,交警会扣车,一般是把车拉到扣车场。你开他人的车,是你违章了,就要处罚你,按你的违章类别,会给予罚款或罚款加扣分。
6、非本人机动车违法将可在网上处理吗?
可以。操作步骤如下:
准备工作,先在手机上下载12123APP,注册好。
1、在手机桌面找到12123APP,打开,登录;
2、登录进去以后,然后选择机动车,如下图;
3、点击机动车进去以后再选择非本人机动车,填写相关信息;
4、点击申请绑定以后,在根据要求上传相关照片,如图;
5、绑定好以后可以看到自己绑定的机动车,点击后可以查看到自己的违章列表;
6、点击想要处理的违章条目,然后可以看到罚款和扣分,点击去处理可以进行处理操作;
7、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选中我确认处罚并点击完成处理进行认罚操作。
8、然后再点击确认并支付,就是确认要支付罚款金额;
9、点击付款以后,会出来查看弹窗说明,并点击确认;
10、选择一个支付方式,再次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啊,点击去缴款,进行缴款操作就可以了。
7、别人有意损坏汽车怎么处理
可以报警。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谁损坏汽车,在金额不大的情况下,公安局可给予治安处罚,并且车主可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金额较大,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补充:
如果汽车被损坏,首先是可以报警。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即你是否保了相应的险种、相应的险种的保险条款等。关于报警,如果损害不严重,也没有其他线索,警察可能不会受理;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什么损坏的,则警察应当根据损害严重程度不同,分别作为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立案,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8、帮朋友处理车辆违章被查出来了怎么办?
根据有关规定,冒名代扣将被处以拘留并罚款。
处理车辆违法,不需要车辆到场,别人代办也可以,但必须拿着代办人的证件处理。具体按以下流程操作:
1、代办人拿着他的身份证,驾驶证和你的机动车行驶证,到违处大厅,把证件交给工作人员。
2、工作人员会调出该车的违法信息,要求确认,确认后,立即打印处罚决定书,拿着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罚款就完事了。
3、代办人没有驾驶证的不能办理。
4、要是用你自己的驾照扣分的,就必须你本人到场,拿着你的身份证和驾驶证,行驶证,但车不用开过去,代办人不能拿着你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去处理。
9、驾驶他人车辆交通违法怎么处理
一般情况下带上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的行驶证,去交管局处理违章窗口去处理违章,如果有罚款,带上罚款单,牡丹卡和驾驶证去银行交罚款。
10、非法扣留他人车辆该如何定性处理
公安部法制司对浙江省公安厅法制处《关于非法扣留他人车辆该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批复明确对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非法扣留与经济纠纷无关的第三者所有的机动车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惩处,坚决制止对行为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所扣车辆应当无条件返还给所有人或使用人。
答复针对具体的非法扣押车辆的情形和方式分别依照破坏交通秩序、抢夺、抢劫、敲诈勒索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治安处罚。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
该答复同时要求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刑侦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巡逻警察接到此类案件报案的,都应当及时受理,然后根据案件情况,移交主管部门管辖。
以上所列情形,经公安机关责令,能及时返还车辆,赔偿损失的,可以根据情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第三款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上述可以概括为“拒不改正型”寻衅滋事。也就是说,一些事出有因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这里包含了债务纠纷引起的占用他人财物的行为,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债务纠纷是生活中常见的,特别是基于积怨,尽管由此导致的过度私力救济及侵权行为仍具有非法性,一般情况下不宜认定为具有寻衅动机。
但是公安机关遇到此类警情必须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如果拒不改正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说明在有关部门批评制止后,行为人应当明知行为的非法性,再次实施不法行为,表明行为人存在藐视和挑战社会一般交往规则的意图,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寻衅动机。
(10)他人车辆处理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非法扣车酿纠纷巡回调解化矛盾
非法扣留他人车辆,不仅没有维护自己的权益,反而触犯了法律。3月27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通过巡回的方式调解了这起返还原物纠纷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17年12月25日,原告宋某所有的营运货车被被告原某甲、原某乙扣押,扣车原因是该车原车主刘某拖欠二被告修车费和借款,原告就扣车向派出所报警,后又多次找二被告协商扣车事宜,但被告就是扣着车不放,并扣了两个月。
此案中,原告宋某和被告原某甲、原某乙是同村,为了能妥善化解双方的矛盾,该院法官决定在二名被告的修车厂内,对此案进行巡回调解。调解刚开始,原被告双方剑拔弩张,尤其是被告方,声称扣车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坚决不还车。
法官耐心对二名被告释法明理,引导他们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的气焰终于消散,达成了调解协议,二名被告当场将扣押的车辆返还给了原告,并支付停运损失13000元,双方也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