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中垫付问题
一、办理程序
向 112 指挥中心报警, 112 指挥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 → 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案情 → 是否道路交通事故 → 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 作出事故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 宣布责任认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 是否共同申请调解 → 组织调解 → 调解达成协议,制作《损害赔偿调解书》 → 根据违法事实作出处罚。
二、提交的资料
1 、持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及有效期限内的商业保险单据。
2 、开具工资证明、户籍证明、诊断证明、药费单据、车物损失证明。
3 、亡人事故,在公安交通部门领取死亡尸体处理通知书后,提供:⑴死亡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⑵死者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不服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六、交通事故的赔偿
当事人可以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协商,也可以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当时人不同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达不成一直意见的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2、汽车事故保险要先垫付
汽车事故维修保保险,用行业的话来说就是进行车辆的保险理赔程序;
车辆的保险理赔,指的是发生事故的车辆有投保或者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中,按照一定的流程向保险公司或者责任人索取相关理赔费用;
一般事故发生之后,应当即使报保险,等待保险公司的事故查勘或者等待交警的事故认定,进行责任的确定;
假如你自己是全责,由自己的保险来负责,那么在保险公司查勘之后应该回到指定定损点定损,再到指定的维修点维修,一般先确定维修厂,维修完好之后需开具发票,并将个人的其他理赔手续一起提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便会赔偿款项;
假如不是你的责任,是对方的责任,你属于无责任方,提供发票等理赔所需要的手续找全责方索要款项即可;
假如双方都有责任,需要你们按照各自的理赔流程进行索赔,但是费用根据责任核算好之后,需要自行垫付,后期找保险公司索赔;
所以,汽车事故维修报保险自己要先掏钱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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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通事故垫付的钱如何要回
在交强险的赔付中不分责任大小,有责就赔,也就是交强险应赔的10000元医疗费不按责任比例分配,应该全额承担,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在商业三责项下才按责划分,且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以人为本,有些地方交警会在调解书中写明,人伤费用全部由四轮机动车一方(次责)承担,双方车辆各自修理,所以你垫付的医疗费属于正常赔付,很难要回。
4、出交通事故对方的钱需要我垫付吗
首先看事故中你是否有责任,有责任的话,可是少垫付一些,没责任的话,就不要垫付。要是责任还没有划分,就先不垫付,等责任划分后再说,事故中垫付和不垫付都不影响责任的划分,有事交警会吓唬你说,不垫付就要承担的责任大,那是骗人的,责任的划分和是否垫付钱没有关系的。
5、怎样向保险公司申请交通事故垫付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根据交强险合同条款肇事车辆承保险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所以你可以采取以下两个方法:
一、请交警大队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
二、向肇事车辆驾驶人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由法院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下达《先予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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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通事故垫付的钱怎么办?
您垫付的钱款,是算在赔偿费用里的,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的部分,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7、交通事故费用由谁先垫付?
如果是医疗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8、交通事故垫付问题
这事要带上家属跟交警沟通尽快出认定,但沟通这个认定书是个针线活。这时候拒绝垫付没有法律责任,100万的商业险估计是大客车吧。不知道你是什么地区的,今年我处理过类似的事故,事故后 对方保全大客车30万,因为要先拿车出来营运跟保险公司沟通到25万。
9、发生事故定损后谁来垫付修车费?
有以下方式:
1、肇事者垫付相关费用;
2、自行修理支付相关费用,再由肇事者赔偿;
3、在肇事方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由保险公司直接与修理厂结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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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不赔:
一、拖着没保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
如果因为车主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它车辆相撞并负全责的,保险公司不会对此作任何赔偿。
二、撞到自家人的不赔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三、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
不少车主会在买车后自己加装音响、电台、冰箱、尾翼或者行李架等等,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私自加装设备受到损失的,保险公司也不会对此赔偿。车主需要为自己加装的设备单独投保。
四、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
该条免责条款的制定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的骗保行为。之前某些修理厂常常用换下来的破损车灯或者倒车镜装到车型相同的其它车上来骗取赔款。另一方面,因为这一免责条款不少车主即使是无心的剐蹭也将得不到赔偿。
五、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撞击而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六、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
如果车主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因为赶时间嫌麻烦或者其它什么原因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车主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七、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
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车主需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以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八、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
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强行打火所造成发动机的损坏,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偿,因为损失是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
九、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
如果车辆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走,车主只能自担损失。
十、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因为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