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贬值费法院支持吗
车辆经事故后发生贬值,确实是车主在交通事故中的一项重要损失。法院受理的。同时法院还可接受请求,委托专门机构对车辆贬值情况作一个量的鉴定(这项鉴定作为举证损失的定量依据,可以自行委托专门机构做)。
2、最高人民法院对商品汽车交通事故赔偿贬值的解释是什么?
2012年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这部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作出了统一规定,以规范裁判尺度、明确裁判依据。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形成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财产损失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3、新车被撞,可以索要车辆贬值费法院支持吗
新车被撞,索要车辆贬值费,法院不会支持的。
看一下最高法院的规定就清楚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4、法院支持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吗
一般不会支持车辆贬值损失,但是新车可以。
依据最高院《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我院在起草《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中,对机动车“贬值损失”是否应予赔偿的问题,讨论最为激烈。从理论上讲,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损失,因此,只要有损失就应获得赔偿,但司法解释最终没有对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赔偿作出规定。主要原因在于,我们认为,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出台,均要考虑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综合予以判断,目前我们尚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综合以上考虑,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理论界和审判实务中对于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发展动态,加强调查研究,将来如果社会客观条件允许,我们也会适当做出调整。
5、最高人民法院对商品汽车交通事故赔偿贬值的解释
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这部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作出了统一规定,以规范裁判尺度、明确裁判依据。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形成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财产损失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6、交通事故致使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致使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如果导致车辆贬值的话,这个水损失的话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的。
7、事故车辆贬值费,法院为何不支持?
我与冯某及其保险公司对我的车辆定损后,修理费用4.5万元由保险公司赔偿。我购买轿车花了37.2万元,车辆虽经修复但舒适度大打折扣,经评估机构鉴定最多只能卖20万元,买主认为该车维修后有过切割点和焊点,只同意出18万元,我无奈只好按此价转卖。我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辆贬值费遭拒,提起诉讼后,法院驳回了我的索赔请求,理由是我主张的车辆贬值费缺乏证据。我的车辆被撞导致贬值是客观存在的,请问法院为何不支持我的主张呢?读者:段可新答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贬值,一般是指经维修其使用性能已恢复,但其本身的经济价值因事故而降低。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中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一赔偿项目,但从民事侵权赔偿的角度来说,无过错车主要求侵权人赔偿车辆贬值费的请求在法律上应被支持。目前,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费索赔成功的案例还不太多。请求财产损失赔偿的原告,主要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8、你好,车辆贬值损失纠纷是先起诉,然后再按照法院的批复去做贬值监定吗?
法律不支持车辆贬值损失。
所以,不能单独就车辆贬值损失提起诉讼,法院不会给立案受理的。
即使立案受理,也不会给鉴定,不会判决支持被告赔偿的。
9、现在法院支持交通事故的车辆贬值费吗,我的车
车辆贬值费目前尚不被法律支持,因此,跟你负什么责任没有关系。车辆贬值损失只有在交易过程中才会发生,不交易不发生,也就是说损失在当前并没有实际发生。当然,本人是主张应该赔偿的,估计将来的某天,法院会支持贬值损失的。
10、法院扣车一年多车辆贬值谁负责
法院扣车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扣了一年多一定是当事人没主动承担责任,目前车辆贬值当然是由当事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