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内特种车辆标志灯具管理办法
警笛的管理是有章可循的。中国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管理办法(各地市名称 )人民政府第一条 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顺利通过,和谐社会氛围,减少城市机动车噪声给人民群众居住社区带来的噪音危害,规范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使用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各地市名称)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公安局是(各地市名称)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主管部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第三条 下列特种车辆准许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其它车辆一律禁止使用:(一)警车: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任务的机动车辆;(二)消防车:是指消防部门用于灭火的专用车辆和现场指挥车;(三)工程救险车:是指供水、电力、煤气、矿山、建筑、铁道等工程部门用于抢救公用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专用车辆及现场指挥车辆;(四)救护车:是指医疗救护部门用于救护处于生命危险人员的专用车辆。第四条 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使用警车,应当填写《警车申请审批表》,由本部门报市公安局审查后由省公安厅核发警车号牌和行驶证,实行统一定编管理,并建立车辆档案。第五条 凡工程救险车、救护车需安装特种车辆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本部门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后,方准安装、使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年对警报器和标志灯具进行一次检验,对不参加年检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再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第六条 各类特种车辆按下列规定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一)警车:安装“双音转换调”、“紧急调频调”警报器和红色回转式警灯;(二)消防车:安装“连续调频调”警报器和红色回转式警灯;(三)工程救险车:安装“单音断鸣调”警报器和黄色回转式标志灯具;(四)救护车:安装“慢速双音转换调”警报器和蓝色回转式标志灯具quy第七条 各类特种车辆安装的警报器,音调声压级为一百一十分贝至一百一十五分贝,其它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车用电子警报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第八条 警车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除公安机关赶赴涉枪和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现场外,其它使用警报器车辆在**环路以内(各地市自定)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使用标志灯具警灯闪烁,不得使用警报器;(二)大型警卫,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时,开道首车只准使用高频音喇叭,每次鸣笛不得超过三次,不得连续使用。(三)任何车辆在出发地禁止使用报警器和鸣笛(案发现场除外)。第九条 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非执行灭火任务的消防车禁止使用警报器;(二)执行紧急救护任务的救护车晚九时至次日晨六时禁止使用警报器;(三)执行紧急任务的工程抢险车晚七时至次日晨七时禁止使用警报器。第十条 两辆以上特种车辆列队行驶时,前车使用警报器,后车无特殊情况不得再使用警报器。第十一条 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使用警报器或标志灯具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信号灯的限制。遇有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特种车辆,其它车辆和人员应当立即避让;交通警察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优先通行的便利。第十二条 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不按本办法使用警报器的,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各项规定的,处*千元(各地市自定额度)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销一个月以下驾驶证。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余下全文>>
2、关于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警灯的申请怎么写?
1.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申请书;申请书中需注明:(1)申请理由;(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对驾驶人员进行守法教育的承诺;(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 特种车辆行驶证复印件;3.特种车辆彩色照片两张;4.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审批表一式两份。
3、特种作业车辆是什么,车辆的上装又是什么?
特种作业车辆是指具备专用功能,或经过特殊改装,专门用于完成特定货物、人员运输或特殊作业任务的“汽车”。用途不同,车上装的东西也不同。
特种作业车辆的结构在许多方面与普通汽车不同,一般可分为特种轿车、特种客车、特种货车和特种作业车四大类。
车辆的维护:
1,日常维护
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车辆的日常维护是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性工作,主要内容是:
(1)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连接的紧固情况。
(2)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3)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4)保持车容整洁。
2,一级维护
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3,二级维护
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灯、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车辆二级维护前应进行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其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4,其他维护
(1)季节性维护。通称换季维护,可在冬季或夏季之前结合定期(一级或二级)维护进行。冬季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要调整发电机调节器,增大发电机充电电流;各总成和轮毂轴承换用冬季润滑油(脂),制动系换用冬季制动液。
(2)走合期维护。新车投产后,或大修车辆出厂后,要做好走合期维护工作。走合期满,应进行一次走合维护,其作业项目和深度,可参照制造厂的要求进行。
(3)封存期维护。车辆封存要定期进行维护。封存时间超过两个月的,启封恢复行驶前,应进行一次维护作业,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营运。
4、新式警车喷涂标准
新式警车喷涂标准。为加强警车管理,规范警车使用,1995年6月,公安部发布了《警车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7号),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警车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规定。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最新警车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最新警车喷涂标准。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管理,保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依法执行紧急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警车,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辆。警车包括:
(一)公安机关用于执行侦查、警卫、治安、交通管理的巡逻车、勘察车、护卫车、囚车以及其他执行职务的车辆;
(二)国家安全机关用于执行侦查任务和其他特殊职务的车辆;
(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用于押解罪犯、运送劳教人员的囚车和追缉逃犯的车辆;
(四)人民法院用于押解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囚车、刑场指挥车、法医勘察车和死刑执行车;
(五)人民检察院用于侦查刑事犯罪案件的现场勘察车和押解犯罪嫌疑人的囚车。
第三条 警车车型由公安部统一确定。汽车为大、中、小、微型客车和执行紧急救援、现场处置等专门用途的车辆;摩托车为二轮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
第四条 警车应当采用全国统一的外观制式。
新式警车喷涂标准,警车外观制式采用白底,由专用的图形、车徽、编号、汉字“警察”和部门的汉字简称以及英文“POLICE”等要素构成。各要素的形状、颜色、规格、位置、字体、字号、材质等应当符合警车外观制式涂装规范和涂装用定色漆等行业标准。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部门汉字简称分别为“公安”、“国安”、“司法”和“法院”、“检察”。
第五条 警车应当安装固定式警用标志灯具。汽车的标志灯具安装在驾驶室顶部;摩托车的标志灯具安装在后轮右侧。警用标志灯具及安装应当符合特种车辆标志灯具的国家标准。
第六条 警车应当安装警用警报器。警车警报器应当符合车用电子警报器的国家标准。
最新警车管理规定2
第七条 警车号牌分为汽车、摩托车两种。均为铝质材,底色为白底反光。号牌应当符合《警车号牌式样》和机动车号牌的行业标准。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对警车实行定编管理,统一确定警车的编号,并建立管理档案。
第九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警车注册登记,应当填写《警车号牌审批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由本部门所在的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主管机关汇总后送当地同级公安机关审查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警车登记业务,核发警车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警车的登记信息应当进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5、特种车一包括哪些车
指的是外廓尺寸、重量等方面超过设计车辆限界的及特殊用途的车辆。
经特制或专门改装,配有固定的装置设备,主要功能不是用于载人或运货的机动车辆。
担负特种勤务并悬挂特种车辆号牌、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救险车、军事监理车等。
用于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
如自卸载重车、清扫车、固井水泥车、压裂车、公路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混凝土泵车、清雪车等是应用广泛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特种车辆。
6、特种车有哪几种?分别是?
特种车按其用途共分成4种,分别是:
1、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
2、专用净水车以及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不含自卸车)、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温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3、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4、集装箱拖头。
(6)特种车辆标志灯具扩展资料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3、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通行优先权。
如果社会车辆在以上车辆执行公务时没有避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将对不避让车辆给予1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对于特种车辆,在其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如果发生违章,交警部门对其免于处罚。对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免于处罚,前提是保证安全;不执行任务的救护车不享有此项特权。
7、关于《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问题
呵呵,只要你安装的不是那些警示灯具,一般去申请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