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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车辆完税证明

发布时间:2021-07-10 01:14:17

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怎么补办 补办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第十九、二十和二十条有如下规定:
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2、车辆完税证明在哪里补办?

这个应该到车辆所在地的税务管理机关办理。

3、汽车完税证明遗失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副本发生毁损、丢失的,应马上与原发证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部门联系,并提供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车辆合格证明给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部门,由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部门协助纳税人在《中国税务报》刊登遗失声明。纳税人凭《中国税务报》的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由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部门予以补办。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发生毁损、丢失的,应马上与原发证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部门联系,并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由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部门协助纳税人在《南通日报》刊登遗失声明。

4、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补证要多少钱

不需要交钱
向原车辆购置税征收部门(办税厅)提出申请
准备一下资料:
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百度可以找到)
2、车主身份证明
3、已在车管所登记的,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未在车管所登记的,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以及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如何补办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第十九、二十和二十条有如下规定: 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了能补办吗?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了是能补办的。
补办车购税凭证则需要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1、车主身份证;
2、刊登《车购税凭证遗失声明》的整份报刊;
3、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4、车辆合格证明、通用完税证或通用缴款书(车辆未注册登记的);
5、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已注册登记的)。
上面所需资料中的4和5视情况选择:如果车购税凭证是在车辆注册登记前遗失或损毁的,那么车主补办时就需要带通用完税证或通用缴款书、车辆合格证明;如果是在车辆注册登记后遗失或损毁的,则只需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即可。

7、车辆完税证明进行补办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第十九、二十和二十条有如下规定:
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一、《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核发
税务机关对征(免)税车辆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征税车辆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征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免税车辆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分正本和副本,按车核发、每车一证。
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使用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由纳税人保管以备查验,副本用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不得转借、涂改、买卖或者伪造。
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补办
(一)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纳税人应及时在《中国税务报》或《重庆日报》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码及完税证明号码(可到原发证税务机关查询)。纳税人到原纳税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补)手续,填报《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在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领取。为给您提供便利,在您办理纳税申报时税务机关可代您打印此表,并分别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资料:
1、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提供:
(1)车主身份证明,包括:
①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③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④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的第二联。
(3)车辆合格证明,包括:
①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
②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4)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提供: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8、汽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完税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一、丢失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处理。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第十九、二十和二十条有如下规定: 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1、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2、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3、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二、丢失原始发票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227号
鉴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
(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9、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不慎丢失如何补办?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第十九、二十和二十条有如下规定: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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