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发生剐蹭的责任认定
在双方都没有行车记录仪,也没有监控的情况下:
1,如果有远景照片,能证明SUV是跨线行驶,那么,SUV就是在并道时影响后方车辆正常行驶,全责。
2,如果不能证明SUV是跨线行驶,轿车属于追尾,全责。
2、关于汽车刮擦责任判定的问题
这好判定,撞击的时候你的车是在-车道里面还是轧线,如果你的车已经完全并入,追尾方全责,如轧线你属于强行并道你全责
3、车辆并线责任界定!
你是直行,对方在你的右侧车道,要变道到你行事的车道,这是发生剐蹭了。
如果你椅子在直行的车道内,没有压线的行为,对方变道和你发生碰撞,那就是对方的全责,机动车在变道时不能影响旁边直行的车辆,因为变道就属于借道了,旁边没车,可以借道,要是有车的,必须等车辆过去后才能借道。
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就看谁压线了,压线的就是全责,对方和你发生碰撞时,你在自己的车道内,那么对方肯定处于压线状态。因此对方要承担全责。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就看双方在道路行驶中有哪些违法行为,有违法行为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像随意变道,压线,逆行,超速,闯红灯等都是违法行为。
4、车辆物权法,车辆过户与交付,车辆责任判定?
1、与乙签订书面的买车合同,双方签字画押。找当地公证处对买卖行为进行公证,也可在签订合同时,找到2个以上的见证人,并签字画押,并说明知晓这一买卖行为。
2、合同约定:待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过后,即刻过户给乙方;将车交于乙方后,该车所发生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当然,这个约定属于你与乙的内部约定,不能免除第三人对你的追究,但是你可以在承担责任后,向乙方追偿。
3、监督乙方按时检验、购齐相关的保险,留下相关证据。
4、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你只要能证明车辆的实际控制人已经不是自己,且对车辆管理没有错,即可免除该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的责任。
欢迎,路者、高人指正。
5、车辆保险责任怎么认定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是有一定的期限和严格的规定的。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经过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在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四、当事人预期不申请调解的,调解生效不予执行的,或解调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交通责任判定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没有交通指示牌的交叉路口,要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也就是说这个“直行车”要让对方优先通过。。。。。。所以至少主要责任以上。
真是讽刺,被采纳的那个是错误答案好不好,那是十年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之前的规定了。
既然没有交通标识的交叉路口,哪来什么道路等级之分?罢罢罢,被误的也不是我。
7、机动车相撞后责任如何划分?
这是一起掉头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击的交通事故吧?如果是的话,在未涉及其他因素,如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设备故障,故意飙车等之外,可能性责任分析如下:
1、车辆在有交通标志可掉头处掉头,按转弯车让直行车的规则,理应让直行车先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实施掉头。应负同等责任以上责任;
2、直行车超速行驶,不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没有做到安全行驶,应负同等责任以下责任。
我之所以判断主线为同等责任,是因为直行车比掉头车的过错要多。而正在掉头的车辆负同等责任“以上”,主要是基于“路权”原则,违背让行规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直行车负同等责任“以下”,主要是直行车存在超速驾驶和不注意安全行驶2个过错,这2个过错都是直接原因,但也是次要原因。
8、交通事故怎么判定责任?有些什么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直接原因原则
行为人的行为是实实在在地足以引起交通事故及损害后果发生的因素,它就构成事实上原因,即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认定作为技术认定,应载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认定只是证据之一,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从技术的角度出发,认定直接行为人的责任,而不须考虑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路权原则
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现代化交通设施给所有的交通参与者规定了各自的通行路线,行人、不同类型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有各自规定的通行路线。然而,在当前的交通环境中,极少有绝对的“专用道路”,“借道通行”必然存在。在强调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的同时,也要规范交通参与者使用非其法定优先使用道路的行为,即“借道通行”的行为。在科学的管理制度下,交通参与者在使用非其法定优先使用的道路时,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这样才能确保安全。
9、红绿灯车辆相撞,责任判定
对方直行是绿灯,也就是说你是红灯,车辆穿越马路应该按规定道路行使,你违反了闯红灯和未按规定道路行使,至少负主要责任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