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潍坊市申请机动车报废需要什么手续?补贴标准是什么?有没有什么要求?
汽车报废补贴最新政策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经解体厂报废解体的老旧机动车可享受政府补助。有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需提前一年及以上进行报废方可享受政府补助。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车辆的报废,不享受政府补助。出租汽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政策另行制定。老旧机动车报废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 符合政府补助条件的报废老旧机动车车主可同时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相关补助政策。汽车报废补贴范围方案中所称老旧机动车是指登记注册使用6年及以上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不含出租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黄标车)。汽车报废补贴申请材料答: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申领手续的,还须提供车主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车主或受托代理人现场在《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车主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如何确定汽车淘汰时间老旧机动车转出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转出时间为准,报废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对于2014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报废的老旧机动车政府补助,按照新颁布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转出的老旧机动车政府补助按照《现行方案》执行,年底到期。车主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31日,逾期不予,请车主及时各项手续。在此,也号召在京国有企业积极发挥带头作用,10月底前尽快淘汰老旧车。
2、车辆报废补贴怎么领 车辆报废补贴申请流程
3、关于车辆报废补贴
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
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
根据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精神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74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如下:
一、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0000元人民币。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等凭据申请补贴资金。
二、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且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下列车型:
一是车长7.5米以上(含7.5米)且乘座人数(包括驾驶人)23人以上(含23人)的载客汽车, 补贴标准为每辆车5000元人民币;
二是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三阶段要求(北京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四阶段要求)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5000元人民币;
三是不足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三阶段要求(北京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四阶段要求)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0000元人民币;
四是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半挂牵引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5000元人民币。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和更新车辆购车发票等凭据申请补贴资金。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4、车辆报废有没有补贴政策
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车辆标准(新规):
国将强制实行国Ⅳ(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Ⅱ、国Ⅲ车型,将不允许上牌和过户。如果是已经上牌的车辆则需要进行达标检测,一旦排放不达标将直接引导车主进行报废或者强制进行报废。
应该注意的是,预先报废的车辆必须自愿报废,不能满足强制报废的要求,即我们上面提到的三点。 此外,如果您在购买汽车时享受一些政策补贴,您将无法享受废品补贴。 这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车辆管理部门,然后衡量向二手车经销商销售是否具有成本效益,或者申请报废更好!
5、怎么领报废车辆补贴
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车辆标准(新规):
国将强制实行国Ⅳ(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Ⅱ、国Ⅲ车型,将不允许上牌和过户。如果是已经上牌的车辆则需要进行达标检测,一旦排放不达标将直接引导车主进行报废或者强制进行报废。
应该注意的是,预先报废的车辆必须自愿报废,不能满足强制报废的要求,即我们上面提到的三点。 此外,如果您在购买汽车时享受一些政策补贴,您将无法享受废品补贴。 这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车辆管理部门,然后衡量向二手车经销商销售是否具有成本效益,或者申请报废更好!
6、车辆报废补贴流程是怎样
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车辆标准(新规):
国将强制实行国Ⅳ(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Ⅱ、国Ⅲ车型,将不允许上牌和过户。如果是已经上牌的车辆则需要进行达标检测,一旦排放不达标将直接引导车主进行报废或者强制进行报废。
应该注意的是,预先报废的车辆必须自愿报废,不能满足强制报废的要求,即我们上面提到的三点。 此外,如果您在购买汽车时享受一些政策补贴,您将无法享受废品补贴。 这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车辆管理部门,然后衡量向二手车经销商销售是否具有成本效益,或者申请报废更好!
7、潍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潍坊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发〔2013〕12号)和《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3〕28号)等规定,我市决定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为加强和规范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黄标车,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不按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安排的,专项用于全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贴资金。
第四条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6月30日;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每时段补贴标准分别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第五条 补贴资金除省级补助外,县(市)级补贴资金由县(市)级财政自行筹集,中心城区补贴资金由市、区(含市属开发区)按5:5比例共同筹集。
第六条 向省级申请的补贴资金,按照省级资金管理办法拨付。市级补贴资金采取“区级拨付,体制结算”办法,根据各区资金拨付情况,年底通过体制结算。
第七条 市级财政建立考核奖励制度,每补贴时段考核奖励一次。根据黄标车实际提前淘汰数量、实际应补贴金额、工作进度等因素进行考核奖励。
第八条 市环保部门会同公安、商务部门建立黄标车提前淘汰数据统计与核实机制,市财政部门根据市环保、公安、商务部门核定的数据清算补贴资金和拨付奖励资金。
第九条 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和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十条 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黄标车,给予相应补贴。
第十一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黄标车,提前淘汰不享受补贴政策:
(一)按规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淘汰的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
(二)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
(三)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五)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财政供养单位是指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
第十二条 市公安部门会同市环保、财政、交通和商务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联合制定黄标车提前淘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指导全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应制定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明确车辆报废拆解、车籍注销等办事地点、补贴标准及申领程序等。
第十四条 各县(市、区)公安、财政、交通、商务和环保等部门应当设立补贴资金联合办理服务窗口,按照工作职责和流程,定期审核相关材料信息,为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报、申领手续。联合服务窗口设置地点应尽量方便车主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于车主或经办人办理补贴资金申领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理由。
第十六条 申报补贴资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三)《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五)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车主书面委托书。
第十七条 市财政部门对补贴资金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也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并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市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八条 各级公安、财政、交通、商务和环保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发生。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附件1
潍坊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第一时段补贴标准
(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
单位:万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6年及以后
2004-2005年
2002-2003年
2000-2001年
1999年及以前
重型载货车
1.98
1.65
1.43
1.1
0.88
中型载货车
1.43
1.1
0.88
0.66
0.55
轻型载货车
0.99
0.77
0.55
0.44
0.33
微型载货车
0.66
0.44
0.33
0.22
0.22
大型载客车
1.98
1.65
1.43
1.1
0.88
中型载客车
1.21
0.99
0.77
0.55
0.44
小型载客车
0.77
0.66
0.55
0.44
0.33
微型载客车
0.66
0.55
0.44
0.33
0.22
备注:本表补贴标准按照第二时段补贴标准的110%计算。
附件2
潍坊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第二时段补贴标准
(2014年1月1日—6月30日)
单位:万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6年及以后
2004-2005年
2002-2003年
2000-2001年
1999年及以前
重型载货车
1.8
1.5
1.3
1
0.8
中型载货车
1.3
1
0.8
0.6
0.5
轻型载货车
0.9
0.7
0.5
0.4
0.3
微型载货车
0.6
0.4
0.3
0.2
0.2
大型载客车
1.8
1.5
1.3
1
0.8
中型载客车
1.1
0.9
0.7
0.5
0.4
小型载客车
0.7
0.6
0.5
0.4
0.3
微型载客车
0.6
0.5
0.4
0.3
0.2
附件3
潍坊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第三时段补贴标准
(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单位:万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6年及以后
2004-2005年
2002-2003年
2000-2001年
1999年及以前
重型载货车
1.62
1.35
1.17
0.9
0.72
中型载货车
1.17
0.9
0.72
0.54
0.45
轻型载货车
0.81
0.63
0.45
0.36
0.27
微型载货车
0.54
0.36
0.27
0.18
0.18
大型载客车
1.62
1.35
1.17
0.9
0.72
中型载客车
0.99
0.81
0.63
0.45
0.36
小型载客车
0.63
0.54
0.45
0.36
0.27
微型载客车
0.54
0.45
0.36
0.27
0.18
备注:本表补贴标准按照第二时段补贴标准的90%计算。
附件4
潍坊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第四时段补贴标准
(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单位:万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6年及以后
2004-2005年
2002-2003年
2000-2001年
1999年及以前
重型载货车
1.44
1.2
1.04
0.8
0.64
中型载货车
1.04
0.8
0.64
0.48
0.4
轻型载货车
0.72
0.56
0.4
0.32
0.24
微型载货车
0.48
0.32
0.24
0.16
0.16
大型载客车
1.44
1.2
1.04
0.8
0.64
中型载客车
0.88
0.72
0.56
0.4
0.32
小型载客车
0.56
0.48
0.4
0.32
0.24
微型载客车
0.48
0.4
0.32
0.24
0.16
备注:本表补贴标准按照第二时段补贴标准的80%计算。
8、车辆报废国家补贴多少钱
危险品车核9.9吨十年强制报废国家补贴多少钱
9、如何办理报废车辆补贴
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车辆标准(新规):
国将强制实行国Ⅳ(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Ⅱ、国Ⅲ车型,将不允许上牌和过户。如果是已经上牌的车辆则需要进行达标检测,一旦排放不达标将直接引导车主进行报废或者强制进行报废。
应该注意的是,预先报废的车辆必须自愿报废,不能满足强制报废的要求,即我们上面提到的三点。 此外,如果您在购买汽车时享受一些政策补贴,您将无法享受废品补贴。 这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车辆管理部门,然后衡量向二手车经销商销售是否具有成本效益,或者申请报废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