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运车辆车身用材标准
车身骨架方面可以看GB/T l7578—1998
前 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66号法规第1、2、5、7章及附件3。本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国际贸易和技术交流,促进我国客车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旅游客车厂、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总公司、广州客车厂、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鹰、李念陆、苏杰、孙梅英、孙家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l7578—1998
客车上部结构强度的规定
Provisions of strength
for the superstructure of bu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客车上部结构强度的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车长大于7m的单层城市客车、长途客车(座位车)和旅游客车。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上部结构 superstructure
在发生翻车事故时,提供车身强度的结构部分。
2.2 乘客区 passenger compartment
供乘客使用的空间,不包括如酒吧、厨房或洗手间等固定设施所占有的空间。
2.3 生存空间 resial space
客车上部结构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期间及完成试验后,在乘客区中所保留的空间。
3 生存空间的确定
3.1 R点是确定生存空间的基准点,该点距乘客脚下的地板500mm,距车身内壁300mm,位于外侧座椅靠背前方、并与其中心线的X轴向距离为100mm,见图1。
3.2 图1(a)所示的垂直横截面(即阴影部分)为下边通过R点的梯形,其下边端点位于R点外侧150mm,其高度为750mm,其上边端点位于R点内侧,并与R点的Y轴向距离为100mm。
3.3 生存空间是在乘客区内按3.2所述的垂直横截面沿R点的连线移动所扫过的空间。R点的连线是从最后一排座椅的R点,依次经过每排座椅的R点,直到最前排座椅R点的连线,见图1(b)。
4 技术要求
4.1 客车按本标准第5章的方法进行试验时及试验后,应确保其上部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具体要求为:
4.1.1 车身任何部分的位移都不允许侵入生存空间。
4.1.2 生存空间内的任何部分都不能突出至变形的车身结构外。
4.2 4.1的规定适用于客车上的所有结构零件、部件、板件以及所有凸出的刚性零件如行李架、通风装置等。4.1的规定不适用车内的隔板、隔墙以及酒吧、厨房或洗手间等固定设施。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被试客车可以未全部完工,但整车整备质量、质心位置和质量分布应符合该车技术要求的规定。
5.1.2 驾驶员和乘客的座椅靠背若为可调式,靠背应处于垂直的位置;如座椅高度可调,应处于最高位置。
5.1.3 客车的门、窗都应关闭、闩上,但不能锁死。
5.1.4 轮胎气压应符合生产厂的规定。如客车装有空气弹簧悬架系统,应把车身离地高度调整至生产厂的规定值,减震器应工作正常。
5.1.5 燃料、蓄电池的酸液和其他易燃、易爆或腐蚀材料应由其他材料替代,但替代后应符合5.1.1的规定。
5.1.6 撞击面(见图2)。
注:撞击面可以由水泥或其他坚硬材料构成。
5.2 试验步骤
5.2.1 客车停放在一个水平的翻转平台上。
5.2.2 翻转平台的位置如下(见图2):
a)翻转轴中心线平行于客车的基准Y平面;
b)翻转轴中心线距台阶侧面0~200mm;
c)翻转轴中心线应位于客车右侧轮胎的外侧,且距最外侧轮胎的外侧面0~100mm;
d)翻转轴中心线低于车轮所处的翻转起始水平面0~100mm;
e)翻转起始水平面与撞击面之间高度差为800mm。
5.2.3 采取措施防止客车纵向滑移。
5.2.4 试验装置采用侧向挡壁防止车轮侧向滑移。
5.2.5 试验装置应确保客车各轴的同步侧倾。
5.2.6 客车在没有摇晃和不受其他外力影响的情况下侧倾直至翻倒。侧倾角速度不应超过5°/s(0.087rad/s)。
5.2.7 采用高速摄影、变形规或其他适宜的装置来确认第4章的要求是否得到满足。此要求至少应在两个位置进行验证,一般是在乘客区的前部和后部。变形规应固定在车身结构的不易变形的坚固部件(如车辆地板)上。
2、客运车辆限速规定
1.一般道路限速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行驶时,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30km/h,公路为40km/ho
2)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50km/h,公路为70km/ho
2.特殊道路限速规定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其中拖拉机、电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15km/ha
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m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3、农村客运四类班线对车辆长度、车辆类型等级有没有要求?
国家的规定是规定,但是还有一条就是地方政策性条例。这个条例说起来就很专麻烦了,因为各级地县政府属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地方政策性条例也都不一样。这种情况,你只能咨询你当地运管部门。
不光是车辆的长度,座位数量.环保标准很多很多,各个地方很多细节上是不一样的。
4、55座大客车需要些什么手续才能开
非营运客车要驾驶证就行了
长途客运到交通客运管理帮忙办理长途客运证和客运线路手续.最主要的;就是要办到客运线路营运资格.拿到线路牌.你才有营运资格.
(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第十五条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五)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客运站及服务经营许可
四、 四类班车客运[营运距离在150公里以下的班线 办理条件
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交运发(1993)531号第3、5条 交通部《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8年第8号第五条 3 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的一般条件 3.1车辆条件
3.1.1拥有车辆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车况等级的在用车。
3.1.2须有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3.2设施条件
3.2.1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2.2须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坚实平整的停车场地,其面积应是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
3.2.3租用他人房屋、场地作为经营办公场所、停车场者,要签订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
3.3资金条件
3.3.1除固定资产外,须有不少于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3.3.2经营一辆车的业户,除车辆本身外还须具有一定的资金或资产作为事故赔偿的保证金,经营大型客车的业户为5万元,经营中型客车的业户为4万元,经营小型客车的业户为3万元。
3.3.3开业时应出具合法的资信证明或资金担保书。 3.4人员条件
3.4.1管理人员、调度人员、驾驶人员须掌握与道路旅客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客运业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4.2车辆驾驶人员应具有有效的驾驶证件。
3.4.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和统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的专业人员。
3.4.4聘用各种专业人员,必须签订合法有效的聘用合同。
3.5申请经营道路旅客运输时应具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写明要求经营的范围。 5企业组织条件
5.1有完善的企业章程。 5.2有合法的法定代表人。
5.3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组织机构。
第五条申请开设高速公路班车客运线路的经营业户,除应具备《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交运发[1993]531号)规定的一般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经营班车客运5年以上资历; (二) 具有经营一类班车客运的资质;
(三) 有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能力或与二类以上维修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维修合同关系,能确保车辆的正常维修;
(四)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车辆应是符合部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1997)规定的高、中级客车,车辆状况达到一级车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老旧车辆;
(五)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驾驶员、乘务员应具有良好的技术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并岗前培训合格,驾驶员还应具有5年以上客车驾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的经历,身体健康。
申报要件
⑴申请报告;⑵可行性报告;⑶主管部门批准书(无主管的业户应提交董事会决议书);⑷办公场所、停车场地产权证书(租借场地须签订一年以上的租赁证明,并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鉴证);⑸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要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⑹企业章程文本;⑺工商名称预登记手续;⑻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文本;⑼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工商部门);⑽法人代表仸职文件。 办理流程 1. 受理申请;
2. 科室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查勘(20个工作日内完成); 3. 报处领导批准;
4. 省际、市际报省运管局审批。
5、个人跑客运需要哪些手续?
个人跑客运需要持有的手续材料包括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5)客运车辆要求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规定:
第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
第十六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6、大中小型客车标准是什么
客车按总体结构可分为单车和列车,单车是基本车型,按客车总重或设置座位数常分为大、中、小型客车,其分类标准列举如下:
1、大型客车,其长度多为10-12m,有的车厢内全部设座位,有的全部设铺位,并有存放乘客随身行李的行李架或行李仓。
2、中型客车,其长度多为7-10m,核定载客人数(含司机)10座(含)以上,19座(含)以下。
3、小型客车,其长度多为3.5-7m,核定载客人数2座以上,9座以下,一般包括跑车、轿车和微型面包车,这种客车由于体积小,所以很适用于家庭和单位使用。
(6)客运车辆要求扩展资料:
中国规定单体客车的长度一般不超过13.7米,客车列车的长度一般不超过18米。客车列车的车厢和车架分为前后两节,两节车架用铰接盘连接,两节车厢用活动褶篷连接,使车厢前后相通,故又称称为铰接式或通道式客车。
按照服务方式不同,客车的构造亦不同,可分为旅行客车、城市公共客车、公路客车、铁路客车、游览客车及校车等类型,旅行客车是一种小型客车,座位数不超过17个,根据其外观形状,中国俗称旅行客车为“面包车”。
7、关于客运车辆
I don't know,but Iwant to help you
8、客运班车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办理资料
A.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B.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申请开业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除提供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提供进站意向书。
3、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二)、已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上述4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5、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C.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六)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七)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D.申请从事水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
(二)、有较稳定的客源或货源;
(三)、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线停靠(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
(四)、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五)、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
9、跑长途客运需要什么手续
到交通客运管理帮忙办理长途客运证和客运线路手续.最主要的;就是要办到客运线路营运资格.拿到线路牌.你才有营运资格
10、营运客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营运客车需要办理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五点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10)客运车辆要求扩展资料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在岗从业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第三十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第四十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积极进行救护。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