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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高度标准

发布时间:2021-07-12 14:43:16

1、汽车最高的高度是多少?

规定箱车限高为4.0米,敞车限高4.2米。
为了能让车辆安全通过,一般标注限高线均高于这个数据。但有些车辆就将车辆装载高度装成与限高相同的高度(比如4.5米),如果车辆绑的不够紧,局部就会高过这个限制线,也就造成一些设施被破坏。
因此建议司机师傅注意自己车辆的装载情况,一定不要超,负责破坏公共设施后罚款加赔偿费用是很高的,得不偿失。

2、小型汽车的外型尺寸(长、宽、高)一般各是多少

首先小型汽车是指:总质量不超过 4.5t、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不超过9人或车长 6m 以下的汽车。如轿车、吉普车、微型车、轻型客车、轻型载货汽车及小型专用汽车都属于小型汽车。小型汽车的车型代号为C1。

排放满足国Ⅲ标准,两厢车长不大于4米,三厢车长不大于4.2米

补充:

根据新目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内容,国家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乘用车整车设计开发;节能环保型小排量乘用车燃油经济性要高于国家第二阶段限值10%,排放满足国Ⅲ标准,两厢车长不大于4米,三厢车长不大于4.2米。除此以外,国家鼓励发展的汽车产品还包括压缩天然气、氢燃料、合成燃料和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

3、运输车辆超高标准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
 (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
 (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四)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
 (五)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千克;
  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千克

4、车辆限高是多少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5、标准小客车的高度是多少

规定箱车限高为4.0米,敞车限高4.2米。 为了能让车辆安全通过,一般标注限高线均高于这个数据。但有些车辆就将车辆装载高度装成与限高相同的高度(比如4.5米),如果车辆绑的不够紧,局部就会高过这个限制线,也就造成一些设施被破坏。 因此建议司机师傅注意自己车辆的装载情况,一定不要超,负责破坏公共设施后罚款加赔偿费用是很高的,得不偿失。

6、汽车运输超高是怎么规定的

汽车运输超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四)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7、国家规定货车车载高度是多少

交通的标准是车货尺寸,长18米,宽2.5米,高4米以内,重量车货总重两轴车20吨,三轴30吨,四轴40吨,五轴50吨,六轴以上55吨,超过以上标准为超限运输,可处以30000以内的罚款。
交警的标准长宽高不超过车厢尺寸,超过则可处以200元罚款。重量不得超过行驶证上的核定载质量。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可处以2000元以内的罚款或者转载处理。

8、货车载重标准及高度标准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8)车辆高度标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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