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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1-07-12 22:20:23

1、海淀区车辆管理所具体位置

海淀区车辆管理所具体位置在北安河路69号。

车辆管理所主要负责办理机动车入户、过户、检验和车牌号的发放及车辆档案管理。还负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换领、补领、驾驶员档案管理等业务。

具体来说主要是,在机动车管理方面,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手续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确认机动车的颜色、型号、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码,安检证明等信息是否属实、有效。

管理车辆牌照的计算机自动选号和发放,并发放相关合格证书。审核驾驶员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对车辆建档管理。负责驾驶员考证事宜。

(1)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扩展资料

岗位监督:

车管所每个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岗位,都有监督上一个岗位工作情况的义务,发现上一岗位交来的手续有疑问,或违反规定办理业务,以及证、表填写不规范、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等问题,应当向监督岗报告。监督岗应立即调查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违规报告:

车管所领导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指令办理有关车辆管理业务,各岗位应当拒绝办理。领导坚持要求办理的,经办人员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记录有关情况。办理后,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2、北京市有多少个车管所

1、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87625123
2、京朝分所:通州区城关镇小潞邑村京东考试场内(管辖区域:崇文区、朝阳区、通州区),89590204

3、京海分所:海淀区北安河乡西埠头河滩京海考试场内(管辖区域:海淀区、门头沟区),62461027

4、京丰分所:丰台区小屯路西南坟248号(管辖区域:宣武区、丰台区、石景山区),68636331

5、京顺分所:顺义区后沙峪镇泗上村京顺考试场旁(管辖区域:东城区、顺义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69454511

6、京南分所:大兴区狼垡公交考试场院内(管辖区域:房山区、大兴区),83701853

7、京北分所:昌平区马池口北方检测场旁(管辖区域:西城区、昌平区、延庆县),60772486

3、北京京丰车管所电话

北京京丰车管所咨询电话:68636331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丰分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西南坟248号。 

北京京丰车管所负责业务:承办宣武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拓展资料

北京市车管所其他分所:

1)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朝分所,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孛罗营北街1号。

咨询电话:67293079

2)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海分所,地处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乡京海考试场内。

咨询电话:87625155

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京顺车辆管理所,地处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乡泗上村京顺考试场旁。

咨询电话:87625155

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南分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公交考试场内。

咨询电话:83701853

5)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北分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乡北方检测场旁。

咨询电话:87625155

4、北京车辆管理所在哪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顺分所 辖区范围:东城区、顺义区、密云县、平谷区、怀柔区 办公地址:顺义区后沙峪镇泗上村京顺考试场旁 联系电话:69454511 邮政编码:101300 乘车路线:东直门乘975路公共汽车至车管所站、顺义乘小16路小公共汽车至车管所

5、北京车管所的电话是

北京车管所的电话是1212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1、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领导,下设7个副处级和6个科级机构,同时负责20个交通支、大队车管站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业务指导。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市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工作任务。

(5)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扩展资料:

其他联系方式:

1、对交管局网站提建议请发邮件至:jgj@jtgl.beijing.gov.cn建议您写明联系电话,以便与您取得联系;

2、事故线索举报请发邮件至:jgjsgc@jtgl.beijing.gov.cn;

3、对首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意见和建议请点击:局长信箱。

备注:

1、提交的信件中请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及含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悖的文字表述。

2、建议您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您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6、北京市机动车驾驶证更换到什么部门,是车管所吗?

北京市机动车驾驶证更换要到车管所、交警分局或者区(市)县交警大队。

北京市更换驾驶证所需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

(6)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7、北京车管所电话

1、总所
联系地址: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
联系电话:87625123
机构简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领导,下设7个副处级和6个科级机构,同时负责20个交通支、大队车管站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业务指导,承担全市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工作任务。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0: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乘坐740、840、803快路公交车至十八里店南桥站下车即到。
邮政编码:100023
2、京朝分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朝分所,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孛罗营北街1号。
负责承办朝阳区、通州区、崇文区的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承担对3个车管站业务指导与考核,对7家检测场、2家考试场、14所驾校.3个解体厂的监督管理职责。
乘车路线:753、363、运通111路公交车在五方桥西公交站下车,前行50米后往南100米路东侧即到。
咨询电话:67293079
3、京海分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海分所,地处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乡京海考试场内。
负责承办海淀区、门头沟区的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乘车路线:颐和园乘346路公共汽车至西埠头河滩站
咨询电话:87625155
4、京丰分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丰分所,地处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西南坟248号。
负责承办宣武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乘车路线:乘338路公交车至小屯中学站下车向西1000米路北,乘850、851、751、817路公交车至张仪村终点站向东500米路北
咨询电话:68636331
5、京顺分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京顺车辆管理所,地处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乡泗上村京顺考试场旁。
负责承办东城区、顺义、怀柔、密云、平谷的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乘车路线:东直门乘975路公共汽车至车管所站、顺义乘小16路小公共汽车至车管所
咨询电话:87625155
6、京南分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南分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公交考试场内。
负责承办大兴区、房山区的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乘车路线:乘937支路、905路、913路、944支路或967路公共汽车至公交驾校站
咨询电话:83701853
7、京北分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北分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乡北方检测场旁。
负责承办西城区、昌平区、延庆县的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乘车路线:德胜门乘345路公共汽车至白浮站
咨询电话:87625155

8、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南分所能把外地驾照调到北京吗

外省市机动车驾驶证换领本市机动车驾驶证

一、办理地点
(一)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其他人员在其身份证明记载的住址所属的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二、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收费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四、条件
(一)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本市申请换证的;
(二)持有外省市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本市暂住申请换证的;
(三)经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是真实有效的;
(四)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记录未达到12分的;
(五)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吊销、注销或撤销的。

五、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驾驶证;
(四)机动车驾驶人相片2张。

六、机动车驾驶人相片要求
持证者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其规格为32mm×22mm(1寸相片),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分辨率为300dpi。

七、身份证明是指:
(一)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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