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辆百科 > 烟草车辆管理

烟草车辆管理

发布时间:2021-07-13 00:09:56

1、烟草专卖法规定个人异地携带卷烟不得超过50条,我想知道两个人开一辆车是不是可以异地携带100条烟呢?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卷烟生产经营企业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运输卷烟的,一律依法申领和使用准运证。

(1)烟草车辆管理扩展资料:

异地携带卷烟的相关要求规定:

1、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2、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1倍以上的,依照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相关规定,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2、烟草公司有什么办法查获违规运烟的车辆

发展线人线报,积极布控设点,加强联合执法检查!
依据各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规定,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可以对可疑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车辆进行检查。

3、私家车无证运输香烟被烟草局扣了,他有权扣多久

我只能简单的说几句,扣车是警察方面扣的,虽然移交到烟草部门(只有烟草部门有权处理烟草方面的案件,但案情重大的,公安部门参与进来,最后,烟的处理权在烟草,至于拘留、判刑之类的归公安),车辆作为违法运输工具也应该移交到烟草部门,至于扣车手续,那应该是首先扣车方开具的,从你的情形看,拉的烟不会太少,也就是价值较高,你人当时应该被带去调查询问了,然后被扣的东西应该有个清单交给你的,也就是“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清单中一般应包含车辆,但也有不写的,因为你知道自己的车子在什么地方扣着。再,你不知情不代表不违法,烟草专卖法上有明文规定,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也是违法的,等当地烟草与公安部门结案时,你的车辆会还给你的,当然,你要做好被罚款准备,因为,你违法了,罚款金额以你运输的烟草价值按比例计算,超过50000元以上处罚会重,但因你只是负责运输的,且不知情,处罚应该不会太重。还有,此类案件一般不会太长时间就会结案,结了案,自己还你车,你可以去当地烟草部门询问案件进展情况,真找不到货主,案件很快就结了,他们拖着不办,你就到烟草的上级部门去说明情况,烟草是垂直管理的,也就是县里直接归市里,市里直接归省里,省里直接归国家局管理,你到他们的上级部门反映结案时间就快了。记好,虽然案件可能移交公安部门,但,烟、运输工具处理权应该在烟草部门。

4、如何加强烟草企业的安全管理烟草

 一、把握安全工作特性,树立以人为本理念

了解安全工作的特性,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在抓安全生产工作时,首先要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性,以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小”事抓起,从细节抓起,防患于未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大体上看,安全工作具有“三性”:一是复杂性。安全生产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是与其他工作相互联系的系统工程。影响安全工作的方面很多,如主客观因素,软硬件条件,职工安全素质的高低,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的强弱等等,这些都会对安全工作造成不同的影响。二是长期性。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工作不存在阶段性,是一项永不间断的长期工作,包括车辆设备的更新升级,规章制度、各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人员调换等等,这些都表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而抓落实更是一项应长期坚持的事情。三是不可预测性。安全与事故之间,往往只有一念之差,事故的发生有着很大的偶然性和不可控性。同时,新工艺、新技术和设备的应用,给每位员工的文化素质、技术水平、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安全管理难度。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对此,我们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和“安全是最大效益”的观念,以及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施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实现家庭幸福与企业共同发展。

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从安全管理制度入手,加强对企业当前安全工作现状的分析和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创新安全管理新机制,使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依规运作。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人人有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在企业内逐级逐岗明确安全工作职责,把安全工作目标分解到部门和岗位,与工资挂钩,年终兑现奖惩,形成安全工作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要接受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的处罚;若年度内未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取消评先、晋级等精神和物资奖励的资格,使“我要安全”成了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自觉行动。

2、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坚持“管用、好用、顶用”的原则,按照职业健康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形成本单位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部门工作手册》,加强对各环节运行安全检查和内部审核,组织开发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化系统,实现体系运行与日常工作的有效对接,为企业真正搭建起安全管理的平台。

3、落实安全制度执行机制。因企制宜,建立健全企业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使之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尤其对一些特殊部门和岗位,要制定一套严格规范的安全操作程序。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强化安全制度落实机制建设,有章必依、违章必究,坚决做到“安全无小事,有章必循;遵章无特权,人人平等;违章无照顾,决不姑息迁就”,通过健全并严格执行系统的目标责任、监督考核和落实兑现保障体系,促使职工在遵守各种安全制度基础上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4、落实安全预防预警体系。按照定置管理和“5S”管理的要求,狠抓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查处违规操作行为,把事故隐患想在前,杜绝生产经营现场上因人、因物的不安全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坚持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部门自查与单位复查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在检查中要突出重点,狠抓整改落实,严格按发现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反馈—整改检查—记录存档的程序操作实施。同时,建立安全应急机制,制定应急方案,建立应急组织,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防火、防抢、防交通事故、防网络安全事故等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快速处置、协同配合能力。

三、突出安全文化建设,整体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所谓安全文化,是指企业安全活动创造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观念、行为、环境、物态条件的总和,体现为每一个人、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群体对安全的态度、思维程度及采取的行动方式。安全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向深层次发展的现实要求,它对于企业持续、健康、长远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1、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安全工作不同于其它工作,必须“防”字为先,防范于未然。因此,我们在克服麻痹思想、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的同时,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抓好安全预防工作,坚持警钟常鸣,未雨绸缪,发现和总结事故隐患可能发生的区域、时间和程度,有针对性地制订安全预防措施,特别是要结合卷烟物流大配送点多、线长、地形复杂、流动性大的特点,落实人、财、物和交通安全措施,力争防范无漏洞,操作不违规,安全有保障,做到一切为了安全,实现安全为了一切。

2、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贴近实际,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四个环节,切实做到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图片警示展览、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分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强化各岗位安全应知应会能力。在安全宣传教育上,要根据企业不同时期、不同经营阶段的特点,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利用各种安全会议、企业内部刊物、板报、宣传栏等进行宣传教育,寓教于乐,让员工在接受安全教育的过程中保持兴趣,使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增强职工安全文化素质。

3、开展系列安全管理活动。结合烟草行业的特点,广泛开展提合理化建议、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座谈、安全进家庭以及征集安全漫画、安全警句格言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开展安全技能比赛、安全流动红旗赛、驾驶技术考试、应急预案演练、治理事故隐患等活动,促使职工在工作中积极学业务、练本领、掌握安全技能。通过开展系列安全活动,起到以周促月、以月促年的作用,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切实做好本单位安全工作。

4、注重人性化管理。安全工作成效如何很大程度取决于人的主观意志。在具体工作中,要善于挖掘各岗位人员潜在的安全意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树立“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的安全我有责”的思想,变被动服从为自觉行动,团结协作,互相提醒,互相补位,形成一种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事的责任氛围。认真落实职工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新颁布的《劳动法》,切实关心职工的工作心态、精神面貌,坚决杜绝超负荷劳动、违章操作行为,为实现企业长治久安奠定基础。

5、非法运输烟草怎么处理

一般情况下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但是如果没有相关许可证且涉案金额达到20万以上就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5倍的罚金。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当事人利用长途客车运输该批卷烟,现场未能提供出运输该批卷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及其他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卷烟。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5、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5)烟草车辆管理扩展资料:

非法运输卷烟超量将受重罚:

案例:

A县烟草专卖局日前与公安部门联合在高速卡口查获李某无证运输的100条“中华”(软)卷烟。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讲解,李某认识到自己私自运输卷烟是违法的。

随后,执法人员当场对查获的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根据违法事实依法作出没收李某运输的烟草专卖品的行政处罚。

分析:

李某的行为属于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是违法的。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也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除国产烟草专用机械、烟用丝束、滤嘴棒以及分切的进口卷烟纸以外的其他国产烟草专卖品。

应当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

同时,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此案中,李某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利用自驾大货车跨省运输烟草专卖品,且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了5万元。

所以无论李某所运输卷烟的用途如何,也不管卷烟是否为真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都应当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6、烟草局送货车属于营运车辆吗?

芙蓉王香烟550条、苏烟50条、南京香烟50条

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却非要通过贩卖香烟牟利,不巧一车的香烟被高速交警逮个正着,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2月19日晚20时30分许,丽水高速交警在S33龙丽高速遂昌收费站进行酒驾整治。当拦下这辆浙K牌轿车时,民警发现驾驶员许某神色慌张,可经过酒精检测仪检测却并无异常,这就引起来民警的怀疑。就在民警对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检查时,另外一名民警通过后排车窗发现车辆后排塞满了黑色塑料袋包裹的方形盒子,进一步肯定了民警的怀疑“这辆车子肯定有问题!”。

芙蓉王香烟550条、苏烟50条、南京香烟50条

民警便引导车辆靠边熄火例行检查,就在打开车门的一瞬家,全场惊呆,发现后排车厢、后备箱塞了数箱高档香烟,清点发现共有芙蓉王香烟550条、苏烟50条、南京香烟50条,案值12万余元。按照《烟草法》规定,随车搭运10条以上香烟就必须要有烟草管理部门的准运证,如随车不持有准运证,则视为非法营运。当民警让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嘴上说有证件却又迟迟不肯出示,最终高速交警联系了地方烟草局,确认驾驶员许某无相关证件,属非法营运。

车上的香烟

据驾驶员许某介绍,他从衢州、遂昌等地花了12万多元钱从小商店手里收购了这一车的香烟,正准备运到金华售卖,想着赚点中间的差价。由于没有烟草运输准运证,许某想趁着春运期间车流量高速交警无暇管理这个空档进行偷运,于是抱着侥幸心理上路了,没想到被高速交警逮个正着。

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交给遂昌县公安局和烟草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7、烟草运输这样该怎么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构成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烟草专卖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性质法规)第五十二条规定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行政规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等规定,针对涉案物品的属性、案值和性质不同,给予的行政处罚也不同(不含承运人):

1、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涉嫌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及其运输工具进行暂存检查,但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2、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以及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

(7)烟草车辆管理扩展资料:

非法运输烟草涉嫌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与烟草车辆管理相关的内容